第十一(3 / 3)

“我想走就走,你奈我何?”我不是軟柿子,不是什麼人都可以欺負的。啍,警察我根本不放在眼裏。這是個法治的社會,法律是雷區,我是工兵,這條繩子綁不住我這個操刀的野蠻人。

“哦,給我個說法?”警察笑意盈臉,那惡作劇的樣子,仿佛是在逗小孩子玩兒。

我哈哈大笑,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你沒聽說過?欠錢的是大爺,放債的是孫子.”

“你是大爺,我也不能放你走。”警察看我在竟敢在他麵前扮大爺,很是生氣。

“我不能走!我罪大惡極?”

“是的,罪大惡極!”我可是幫了他的大忙的好人啊!怎麼會是罪大惡極,這個警察也太不講理了!

“你是個好警察,看見罪惡的萌芽而不加以製止。放任罪惡的靈魂行凶,實現罪惡者的理想。我愛你警察先生。團結一切罪惡的力量吧!人人都可以實現自己的理想體味自我的價值———那怕是犯人!你們真夠人道主義的!偉大的警察先生,你就放過我這個罪大惡極之人吧?”我諷刺道。

“放了你,我的飯碗就丟了!”

“這是瀆職?”

“嚴重的瀆職!”

“瀆職就該撤職查辦?”

我並不想同警察吵嘴,但是他們沒有幽默感,我也沒辦法。我列出他的罪狀,數落他瀆職,早應解甲歸田,早已沒有權責問我的罪過。他還是追著我不放,說此一時彼一時,法律會原諒他們的錯,為了製止一起罪惡暫時放棄另一起罪惡,最後實現同時抓捕是明智的,法律也是充許的。我沒好氣地說,不要忘了我是世界警察,這是你承認的,如果你承認的是屁話,那麼我之前說的也不作算,如果我所說的是合法,那你承認也是一種高尚。我們“一前一後”算是同路人。

“了不起的美人!”他笑了一下,“小兄弟,辯才不錯,就不知身手如何。會玩魔術嗎?”

我說不會。我有案在身,本不應與之衝突。隻是我這人既不聰明也不識相。我在臆想中侵犯了這套服裝的專利,在白日夢中做了不該做的事說了不該說的話。而我還在夢遊著,繼續幻想著與強權對抗的快感。這不是我一個人的錯,這是所有年輕人的夢,成長的夢。我不喜歡任何人的管束,也決不會對一套行頭產生莫明其妙的膜拜。

那警察看我氣得語無倫次,很是抱歉。他說打心底裏感謝我,說我是一個勇敢的人。如果沒有我,竊賊就不可能落網,他就不可能取得成功。我是天上掉下來的英豪,無意中成了他計劃內不可或缺的部分。因為計劃中出麵調停乘務員和“乘客”之間的糾葛的警員在另一節車廂被另一起乘客之間的鬥歐事件拖住不能及時現身,我適時替補了這個重要的角色。他說得非常動聽,我很感動!他眼睛夠犀利,洞悉“天機”———他的同事是人民委任的,而我卻是上帝直接委派的,比他們高級。如果我相信這鬼話,我就是笨蛋。隻是他的親近﹑賞識﹑讚美我怎會拒絕。無人能夠拒絕!盡管我知道這是顆包裹著毒素的糖果。哈哈,現在,重犯都實行安樂死了,他們的審訊是該文明點了!我放下了成見,彼此相談甚歡,還成了朋友。既然我們是朋友了!我應該表示我的關心———關心他熟悉的工作,以便全切入話題。隻是他不用我關心不用我擔心,他的工作體麵、安全。他穿的是鋼盔鐵甲,威風凜凜,壞人見之躲避﹙抓壞人就象抓隻逃竄的老鼠﹚,好人見之敬禮。我覺得他有點過於自大或者說過於自信,據有關方麵的調查,警察的精神壓力排在各種職業之前。我沒有參與過相關的調查工作,這項調察的結果是否屬實,我無從得知了。隻是設身置地而想,這是性命攸關的職業,沒有精神壓力是不可能的!我無意打擊他的自信,隻說在偵探小說裏在案件偵破的階段總是有人提醒案件主辦人,“(破案之前)所有人都是嫌犯”。聰明的案件主辦人立時感到一種風聲鶴涙的警惕和緊張,而我眼前這個傻蛋渾然不覺這是一個欺負平民百姓的最好理由和借口,而竟敢公然挑釁偵探界這句統治之至理名言。他說,如果他相信那些偵探的蠢話,那他就是個精神病(因為這句話而得的精神病?),那他的手也就永遠不可能離開他的配槍.我附和道:“是啊!這是小說家的杜撰,你可不能聽他們的瞎指揮。你沒有喝醉,沒有隨時拔槍相向的瘋勁…”我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他接到另一個乘警電話彙報,(另外)三個竊賊已逃走的消息的時候,他隻是淡淡地告訴我,另外那三個竊賊逃了,而沒有行動。這事說起來有點玄,在高速行駛的火車,當時時速達到每小時180公裏,他們是怎樣逃下車的?警察朋友沒有說,我也沒有問。我沒有興趣知道幾個小毛賊的生死,盡管他們罪不至死,也不會被自己的良心譴責而死。他們隻是為了逃脫懲罰而得到懲罰。這就是偷天偷地偷不了生.沒有人會為他們惋惜,他們翻了人們的衣兜,打翻了人們的同情。他們死就死了,與我們何幹,與火車何幹,火車繼續前進,我們繼續談天說地。他說想請我幫個忙,浪漫一把———他的女朋友一會會與她的兩個哥哥來餐廳用餐。他想用變魔術的方式向她求婚,現在就時興這個。可是他人笨或是過於緊張,這魔術他總是學不來。而我人比他聰明機靈,要學會這“婚魔”那簡直是易如反掌。我沉默不語,聽著他的下文。他要求我扮成餐廳招待,象個色狼似的讚美他的女朋友,順著歌唱的台階拾級而上,從精神上上升到物質的讚美,變一束花送給她的女朋友,等到他女朋友心花怒放地接過這束鮮花的時候,再比劃著從心裏掏﹙變﹚出一隻求婚鑽戒套在她的中指上。而這時他穿著王子的服裝推著點上蠟燭的蛋糕的蛋糕車從音樂中緩緩走來,跪在女友的石榴裙下。我打斷他的“幻想”,擔心他的女友發難,責問他搶婚的惡行。他卻說正好給她一個盟誓,“這人是我變的,我是唯一的,你別無選擇”,說罷,他把戰袍一抖,把我收了回去。哇噻,他的山盟海誓從口裏磅薄而出,太有份量了,噴的我是昏乎乎的,差點聽不到他說,為了增加趣味性,必須把我的手綁了。我很感動,說這一招了不起,一定能贏得美人的芳心。可惜我不會變魔術,幫不了他。他說隻要我願意,他可以教我,而以我的聰慧,不出半小時,準能令他如願以償。台上一分鍾,台下十年功,我什麼時候聰明到這份上!我看著他身上那件蔚藍如天的上衣,感慨,這是菩薩的金裝,穿上它就可衣食無憂,就可永世接受人們的香火供奉。這是讓我們這些凡人膜拜不已的無價之寶啊!我能說不願意嗎!何況,有緣玉成菩薩這樁美事,是我輩凡人幾世修來的福份啊!他拿來繩索要綁我的手,我說我連基本原理也不懂,還是你先示範吧!他一說好,我就以最快的速度把這個“搶婚者”連著他坐的椅子綁了個嚴嚴實實,還在他的嘴裏給他塞了塊布,房門一反鎖,我就大搖大擺地走了。

在下一個站我下了車,打了個電話給張示,叫他先在那邊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