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偶遇(1)(1 / 3)

那年,是2004年,我20歲。高中畢業後,考不上大學,我先是在一家酒店當了一年的服務員,後來發現賣啤酒的提成不錯,於是幹脆與一家啤酒商達成協議,跑到一家夜總會賣啤酒。

如果你去過夜總會,你便知道那裏有多麼吸引人,燈紅酒綠,衣香鬢影,我喜歡在明明滅滅的燈光中,提著一小桶一小桶的啤酒到各個房間送貨。

有時候,客人叫我喝酒,我會二話不說,把筆和小本子播在短裙子腰間的皮帶上,便直接拿起小小的啤酒瓶,一飲而盡。

一般來說,客人見我如此爽快,往往都不會再為難我,畢竟他們到夜總會來,目的就是尋歡作樂,根本沒有必要在一個豪飲的啤酒妹身上花太多的時間。

在客人的掌聲中,我會展開滿臉笑容,一一向他們致謝,客人開心了,才會更豪氣地大聲吩咐我:“再來一打。”

一打是12支,我便又掙了12元。我推銷的啤酒是一種包裝很精美的進口啤酒,小小的一瓶,每瓶售價10元,每賣出一瓶,我可以提成1元。

最多的時候,我一個晚上掙過600元。記不清當天晚上喝過多少酒,說過多少話了,反正淩晨三點下班的時候,我肚子灌滿了啤酒,步履搖擺,可是手中依然緊緊地抓著一本小小的本子,那上麵清楚地記錄著各個房間叫啤酒的數量。那是我與啤酒商對賬的“賬本”,每月就憑賬本上的記錄領取薪水。

第二天早上醒來,我竟然發現自己睡在夜總會雜物房的一張破沙發上。四處靜悄悄的,斑駁的陽光從窗外打進來。我搖搖晃晃地從長長的走廊上穿過,一間間房間已被收拾幹淨,夜總會規定每天下班前要搞完衛生方可下班,所以服務員把爛醉如泥的我安頓在雜物房。

我扯扯身上短短的裙子,緊緊地拿著“賬本”,走出夜總會的門口。外麵的陽光燦爛無比,是一個美好的春日,可是在我看來隻感覺刺眼無比。

我的理想,是在夜總會賣三五年啤酒,然後,用所掙得的錢,開一間小小的酒莊,專賣各種各樣的紅酒,或者幹脆拿某種品牌的酒在本地的代理權來經營,那應該算是不錯的生意。

現在想來,如果沒有遇到彪哥,我這個願意也許早就實現了,也許用不了五年,四年,或三年就可以了。

我有兩個很好的朋友,我們合租在這座城市的城鄉結合部的一間舊房子裏。四周的房子很破敗,但我們三個人常常打扮得花枝招展地招搖過市。

如果我們不說,誰會想到我們住在城鄉結合部?每一季的新衣服,我們都要買來武裝自己的身體。對於女人來說,武裝自己的身體,與武裝自己的頭腦,同樣重要。前者是情商,後者是智商,而現實你也知道,情商比智商更具含金量。

作為女人,你可以條件不好,你可以長相不美,但切莫放棄扮靚。一個女人喪失了扮靚的興致,便意味著喪失了全世界。

我的兩個好朋友,一個叫阿麗,一個叫勝南。阿麗是粵西的,勝南是粵北的。而我,祖祖輩輩都在這座城市生活,雖然家境一般,但與阿麗和勝南對比,已算懸殊。她們之所以到這裏來,是因為家境貧困,家中一眾老小盼望她們掙大錢衣錦還鄉,解救家中諸人於水深火熱之中。

而我之所以從家中出來,是不想承受父母的嘮叨。我高中時忙於與長毛賊談戀愛,考得一團糟。“長毛賊”是我媽媽給我前男友起的外號,因為他喜歡把額前的一咎頭發留得很長,斜斜地搭在一邊。我媽覺得這是流裏流氣,我卻認為這是帥氣,母親與女兒的眼光,天地之別。

落榜後,父母希望我複讀一年,我堅決拒絕了。三個月不到,那個發誓要愛我一萬年的長毛賊在大學開發了新獵物,於是我成了家人嘴仗中的落水狗。

在家人的眼中,我是一個異端。哥哥和姐姐學習成績都很好,大學畢業後都找到了非常體麵的工作,作為家中最小的孩子,我實在令他們太失望了。

他們對我失望,但我對自己沒有失望。我覺得,高考失敗並不是我人生的失敗,我總覺得自己是一個與眾不同的人,注定是要通過另外的途徑取得屬於自己的成功。所以我每天的理想,就是賣很多很多的啤酒,然後開一間酒莊。

酒莊開業的時候,我要在兩邊擺滿花籃,請我的父母和哥哥姐姐們一起來剪彩,再請來各種禮儀隊在門外敲鑼打鼓,讓他們在震天的鼓聲中領會什麼叫天要降大任於斯人者,必先讓其高考失利,情場失意……

我與阿麗和勝南的認識,純屬機緣巧合。

阿麗是發廊女,專業給客人洗頭。一般情況下,她隻負責在發廊給客人洗頭,洗一個頭發廊收費10元,她可以提成3元。有時候客人有另外的需要,比如想帶她出去聊天吃宵夜之類的“外勤”,需要另付50元“管理費”給發廊。

對於這50元的“管理費”,阿麗頗有意見。有次她向我抱怨道:“我與客人出街吃宵夜聊天,又不費發廊的水電,為什麼要人家交管理費?”

我安慰她:“凡是收管理費的,都是不管理的人,人家才收你50元便讓你自由地跟客人出去掙大錢,你該開心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