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引子(1 / 1)

“李文彪一夥在當地欺行霸市、壟斷經營、殺人越貨,其所經營的大富豪娛樂城自2004年至2012年1月,先後共組織5000多名婦女進行賣淫和販賣毒品,單是有賬可查的收入便達人民幣9000多萬元…………

“多年來,這個黑社會犯罪組織借助當地政府一些官員的勢力,基本控製了當地的海鮮和三鳥等經濟領域,已成為當地社會治安的大毒瘤。坊間傳聞,這個黑社會集團擁有的資產至少超過10億……”

2012年初,南方一家都市報,刊登了這樣一條信息。熟悉我的人都知道,這條信息與我有關,因為,李文彪是我的男人,我兒子的父親。

一切,要從8年前說起。

現在想起來,剛開始的時候故事很平淡,也很開心,但在當時,卻並沒有覺得開心。很多事情,要等到事過境遷之後,你才能得出一個正確的評價,就像一個人,總要等到他死後,才能給他蓋棺定論。

因為遲遲不能蓋棺定論,所以我們的痛苦總是遙遙無期。過了數年之後一想,其實那痛苦根本不算什麼,所有的問題,隻是時間問題。就像重感冒,不管吃什麼藥統統無用,總歸要等六七八九天後,方可痊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