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承雪肅然地接過劍來,慷慨激昂道:“承雪一定不負先生所托!”
3.
雨後秋涼。
秋雨本來連綿,但有時卻也幹脆利索,轉瞬而逝。
燕承雪捧著一個盒子,盒子用的是上等木料,做工十分精致,四周都雕刻著騰飛的鳳凰。盒身長度不足一尺,這麼小的盒子裏裝著什麼?他沒有打開,開盒如開棺。裏麵也不是薛武的骨灰,落霞穀的人死後從不焚化,也從不下葬,他們的屍體根本就沒人料理。
千裏路,萬裏路,魂歸何處是何處。
生何歡,死何苦,馬革輕裹英雄骨。
落霞穀的人就像世間的塵埃,沒有人會因為一粒塵埃落入土中,而有任何的感觸,甚至都沒有人會發現它的存在。
不過,落霞穀還有一種不是殺手的人,這種人被稱為“獵狐”,他們有的時候會找到出去執行任務但已經死掉的殺手,會從他們屍身上帶些東西回來,裝入這盒子裏。或許是一件信物,一把武器,也或許是一雙眼珠,一根手指,或是部分器官。
總之,這對他們來說,就已是足夠幸運的了。
燕承雪來到山麓下的一片蘆葦叢,仰頭而望,對麵高山聳峭,兩峰夾峙,直插雲端。天空並不藍,也不黯淡。
這裏本是一片綠林,卻顯得無比荒蕪。此刻雖是深秋,吹過的風卻挾著嚴冬的寒氣。
林間有一個涼亭,亭內有酒,卻沒有喝酒的人。這裏本是霞光最美的地方,本是英雄的埋骨之所,但他卻突然覺得這是一個奇怪的地方,他突然不知該將這個盒子埋在哪裏。
他自己以後又會葬在哪裏?
他並不怕死,他也不擔心無法完成任務,他一向對自己很有信心,曲先生對他也很有信心。他當然不會辜負先生的期望,報答他的教誨、養育之恩。他和薛武、丁楚三個人的武功,在整個落霞穀的殺手中都已算得上是佼佼者了,曲終尋這次特意隻從他和丁楚兩人之中,挑一個去執行任務,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
可是薛武的離開,忽然讓他感受到一種前所未有的感覺,一種孤獨的感覺,就像此時。
這種感覺令他有點不知所措,無能為力,整個人仿佛陷入一種空洞之中。他的心竟有一種刺痛感,他的鼻竟聞到了一陣酸楚,他想:等他離開後,丁楚是不是也會像他現在一樣?
這種感覺很不好受,可丁楚卻仿佛已感受過很久了。燕承雪仿佛也直到此刻,才終於想明白了這些,因為他也是直到現在,才有過這種感受。
風又起,四周落葉飄零。
他抱著盒子,目光呆滯。
過了許久,他又想到:這次他要殺的是什麼人?這人犯了些什麼樣的罪,他死後又會被什麼人葬在什麼地方?有多少人會因他的死而歡呼,又是否會有人為他而傷心?
他本不該想這些,殺手的職責隻需殺死對方,完成任務。但他為什麼會想到這些?難道他害怕殺人,不敢殺人?
他忽然感到心有點亂,他的心怎能夠亂?
酒,他需要酒,馬上就要!
4.
酒在杯中,杯子在丁楚的手裏,南陽玉石的杯,厚重而穩定的手。這雙手或許是世上最無情的手,也或許是世上最可怕的手。這雙手曾做過一件隻有最無情的人,才能做得出來的事情,也隻有最無情的人,才配擁有這樣一雙無情的手。
但無情的人又怎會醉酒?
獨飲本就更容易醉,他已醉了。
一個長發束肩,杏黃羅衫的女子走過來,握住了他的手。她的手纖細,柔若無骨,肌膚白如凝脂。而他的手粗糙,厚實,老繭遍布。但她那柔弱的手,已將他的手和他的心都融化了,他已失去了一個殺手該有的殘忍和冷酷。
她的聲音更柔,仿佛春天的微風,她另一隻手輕拂著丁楚的頭發,臉上帶著甜美的笑容,輕聲道:“笨蛋!”
她將倒翻在桌上的酒壺擺好,又走到他的床邊。
“瞧瞧你,房間總是弄得這麼亂,這床呀,就快成狗窩了,你知道嗎!”說完,她又吃吃地笑著。
她的動作輕巧而又敏捷,床鋪很快就整理好了,看起來既舒適又溫馨。
牆上掛著一對鴛鴦銀環,她小心翼翼地取下,拭淨灰塵,就像在撫摸情人的身體一樣仔細、溫柔。再掛回牆上,銀環的兩刃就已發出了閃閃的寒光,她滿意地點點頭,臉上始終帶著體貼的微笑。
雜亂不堪的房間,已然讓他收拾得煥然一新。接著,她在他對麵坐下。
“一個人喝酒有什麼意思,也沒人講講話,我來陪你喝幾杯吧。”
丁楚呆呆地看著她,沒有說話,也沒有舉杯。
“怎麼啦,嫌我酒量不好,不能陪你喝盡興麼?”
他搖了搖頭,仍是沒有說話。他似乎對她又敬又怕,刻意在躲避她的目光。
“哼!我每次來你總是一副不高興的樣子,也不願和我說話,好啦,那我走。”
說走就走,她已轉過身,走出了門。
“不要走……”丁楚這句話並沒有說出口,但他的心卻在痛,痛徹心扉的那種刺痛。
他根本就沒有說過話,隻不過是在做夢,可他的痛苦卻比醒著時更劇。
一個人在睡夢中也能感受到如此真實的心痛,痛到仿佛將要窒息。他夢裏的人,究竟對他做過什麼?
5.
房門被推開,丁楚醒了,但天色卻已經暗了。
他剛從桌上趴起身,抬頭,就看到了燕承雪,還有他背後那一彎明月。
月亮都竟已升至中天了。
燕承雪看著倒翻在桌上的酒壺,笑了笑,道:“幸好我帶酒來了。”
一壇紹興佳釀,一口青花瓷碗。
燕承雪喝酒從來不用酒杯,隻用碗,有時他連碗也不用。喝酒用嘴就可以了,隻要酒好,又何須管它被裝在什麼樣的器皿中呢?
丁楚似是將醒未醒,神情還有些呆滯。
燕承雪也不去理他,拍開封泥,酒倒入碗中,芬香撲鼻。他一口氣連喝了三大碗,才長長舒了口氣。
丁楚忽然道:“好酒怎麼能一個人喝。”
他這次沒用酒杯,就著壇子便往口中倒。
燕承雪道:“按你這麼喝法,這酒又隻能一個人喝了。”
丁楚道:“你不該隻帶一壇過來。”
燕承雪歎息道:“隻可惜好酒總是不多。”
丁楚道:“沒錯,就像好女人也總是很少。”
燕承雪道:“豈止很少,我簡直就沒遇到過。”
丁楚道:“你不是沒遇到過好女人,你簡直是連女人都不算見過。”
燕承雪饒有興致地問:“怎樣才算見識過女人?”
丁楚的臉色突然變得有些難看,燕承雪忽然意識到不該再說下去,連忙轉移話題,又笑著道:“至少我遇到過好朋友。”
丁楚道:“我們不是朋友。”
燕承雪道:“不是?”
丁楚道:“好朋友是絕不會搶好朋友的東西。”
燕承雪道:“我搶了你什麼東西?”
丁楚道:“你沒搶?”
“原來你是在為這件事生我的氣,”燕承雪又笑了笑,“你不是說我沒見識過女人麼,這次去執行任務,說不定我恰好能遇見個女人,或許還不止一個,這樣的話,我也總算是見識過女人了。所以,既然是朋友,你把這麼好的機會讓給我,又何妨?”
丁楚歎了口氣,不願再和他爭辯,他本就不願說太多的話。不說話就要多喝酒,所以他們又開了兩壇白幹。
好朋友當然不會搶好朋友的東西,可若是搶了朋友提前赴死的機會,這算不算是搶了朋友的東西?他們當然遲早都會死,他們生來本就是在等這一天。今天是他,明天是你,或許今天是你,明天就是他,根本不必爭先恐後,又有什麼好搶的?
酒已經喝完,天也快亮了。
白色的窗紙漸漸抹上了一層曙色,丁楚爛醉如泥地躺在地上,鼾聲如雷,看樣子等他醒來的時候,天又該黑了。燕承雪沒有醉,他並不是喝不醉,隻不過他不想醉。他總是有辦法使自己在需要清醒的時候,保持清醒。
若是喝得爛醉,又怎能去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