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維特根斯坦美學思想對西方現代美學的啟示和影響 第一節維特根斯坦思想對符號主義美學的啟示(2 / 3)

朗格對藝術符號與藝術中的符號作了區分。藝術中的符號即指藝術中所使用的種種符號係統,這些符號都具有自己本身的意義,但是藝術中的符號的意義不是藝術本身的意味,也不是藝術意味的組成部分,而是傳達藝術意味的形式的組成成分,即作為表達藝術意味的形式的一部分而存在,仍然起著符號的作用,所傳達的意義是自身之外的另一相關事物,如藝術中的百合象征貞潔。藝術符號包括藝術的表現性形式及其所表現的意味,藝術符號不是符號嚴格意義的使用,因為不能說藝術符號包含著某種意義,藝術符號也不表達超出符號自身的意義,藝術符號的作用在於將內心的生命體驗和情感加以客觀化和形式化,以便直覺去整體地把握,這樣,內在的不定的恍惚的情感被抽象成概念,在形式中沉澱下來,所以“它(藝術符號)也是理性認識的發源地”。生命活動的一切形式都可以找到相應的藝術形式來表現。藝術形式之所以能表達人類的內心活動,是因為二者具有相同的組成成分和組合方式。很明顯的是,藝術巾的物質材料的結構並不可能與情感結構相同,隻有藝術中的形象才具有與情感概念相同的組成成分和組合方式。藝術通過形象圖示人類情感概念,因為“事物之間的聯係方式和圖像要素之間的聯係方式是相同的”(2.151)。如此,形式與情感融合為藝術符號。藝術符號作為情感意象,其中的任何一個成分都不能獨立地表達情感。藝術符號以整體的麵目起作用,它不是各部分意義之和。

二、情感與形式

藝術的關鍵問題是藝術的創造問題,即藝術創造了什麼,表現了什麼。朗格認為,藝術的本質是“有意味的形式”、“人類情感的符號形式的創造”、“創造出來的表現人類情感的知覺形式”。

藝術是一種創造活動及其結果,包括情感和形式。

情感,朗格認為,它是人類內心生活的感受,這種有節奏的感受伴隨思想活動而產生,包括肌肉覺、疼痛覺、舒適覺、躁動覺、平靜覺和穩定的情調、愛情、自愛、對死亡的感覺等全部生命的感覺。人類情感具有節奏和聯係、轉折和中斷、複雜性和豐富性等特征。

藝術中表達的不是個人的情感,而是人類的情感;不是實際的情感,而是情感概念。“藝術所表現的並非實際的情感,而是情感的概念,正如語言並非表達實際的事物和事件,而是事物和事件的概念一樣。”藝術的內容是情感,藝術的表達是邏輯而不是心理,因此表達的情感必須是概念性的,情感隻有通過概念才能得以在符號中表現出來。情感是不定的實際的心理、生理活動,它來往如風,難於捕捉,更難於表達。藝術的日的在於表達人類情感的本質,達到對人生的透徹理解和領悟,而記號不能完成這個任務,必須借助於符號才能對情感進行抽象。情感概念蘊涵於符號之中,從這個角度來說,藝術是符號化的標誌,是一種抽象狀態的表現,相對於個人情感和實際情感活動而言,它具有普遍性。“所謂藝術表現,就是對情感概念的顯現或呈現。”藝術是一種符號,一種情感概念的符號。可見,朗格對情感概念的認識與維特根斯坦的寧靜情感有很大不同。維特根斯坦的情感須在放棄意誌和與世界同一的條件下達到,它是形而上主體的體驗,與世界相諧調而自由,是神秘的、不可說的、應保持沉默的部分,處於語言(記號)界限之外。

但是,藝術家如何可能去經曆、體驗無數的人類情感?朗格認為,體驗每一種意欲表達的情感是不可能的,但想象每一種意欲表達的情感卻是可能的。藝術家作為有限的人,不可能也無必要去體驗所有情感,但他必須能夠想象出意欲表達的內心生活、意念、感覺等等,藝術家甚至可以通過藝術,學習到以前不知道的情感。藝術家借助符號表達想象的情感,它不是藝術家創造時的實際情感體驗或情感的無意識流露。談到音樂時,朗格說:“正如語詞可以描述未曾見過的事件、地方和事情,因此音樂可以表達未曾體驗過的情感和情緒,可以表達我們以前不知道的熱情。”想象是又一種體驗情感的方式,正如演員想象劇中的角色所經曆的情感,而觀眾則想象演員經曆劇中角色所經曆的情感的情感。

情感不同於快感,快感是藝術所激發出來的欣賞者的審美情感,它是實際的情感活動,並可能伴有明顯的外在特征。快感可以由藝術情感概念激發,也可以由藝術中其他因素激發。情感是藝術家在藝術中表達出來的概念,快感則是欣賞者的心理效果。藝術對懂與不懂它的人都可能同樣產生作用,藝術與快感並不像情感概念一般存在一一對應關係。情感也不同於美感,如果說快感同樣建立在藝術之上,有更多的感性因素,美感則蘊涵著更多的理性理解,它首先必須是一種智力活動,以越過藝術的語言文字或物質材料而達到對藝術深層意蘊的理解為前提,任何在字麵表層的停留或把握取向的失敗均無助於達到美感。“美感……不是藝術活動的源泉,而是其結果。”但不能否認,美感產生的同時不可避免地伴有實際的情感活動,如此,美感融合了感性與理性。藝術表達的人類情感隻是概念性的,它有關人類而非個體的情感,有關理性的而非感性的情感,它是藝術的理智內容,包括比美感、快感或實際情感活動更為根本、重要而抽象的生命體驗、穩定的情感狀態、內心生活節奏等等。如果說美感是感性與理性的交融,那麼,情感概念則是理性的獨奏。人類情感概念必須而且可以借助形式表達出來。

朗格認為,形式指事物的形狀或事物形成整體的某種排列方式,即某種關係或結構,如燈罩的外部形狀、左右手的共同形式、列車時刻表“由上而下”和“由下而上”的兩種讀法,這些可稱之為靜態形式;動態形式如瀑布,雖然懸崖上沒有一條懸掛的水簾,但人們不會否認“瀑布”這一形式的存在,其原因就在於人們在前一次觀察瀑布時,已經從中抽象出形式,而後一次體驗的形式與前一次體驗所抽象的形式相同,簡單地說,是前後體驗具有相同的基本特征。這樣,我們才能理解朗格所說的,赫拉克裏特說“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有一定的道理,“隻有當他說的河流是指其中的流水而不是指它的動態形式時,才是如此”。

藝術中的形式都是抽象的,形式抽象的日的是為了表達人類情感,這時,形式改變了它作為符號的一般功能,獲得新的隱喻功能。形式作為一般功能時,稱為推論性形式,即運用符號來思維、記憶、推論、描繪事物、再現事物之間的關係或揭示事物之間的存在規律,推論性形式是人類存在和思維的根本。形式的隱喻功能指表現性形式,“一種表現性的形式能夠表現任何一種由多種概念組成的綜合體。經過某種投影規則的作用,就可以使綜合體看上去與這種表現性的形式一致,或使它看上去就是這個表現性形式本身”。人類情感相對於客觀外在事物而言,是更加內在、隱蔽的東西,較難把握,在藝術中須用表現性形式來表達。表現性形式的隱喻並不喚起客觀事物的回想,它通過某種事物來指示另一種概念,而這種概念又不是純粹概念,它在藝術中起到符號的作用,這樣,藝術中人類情感就可以以符號或事物而不是概念的麵目出現。

並不是所有形狀、形式都可以進入藝術,藝術形式能夠與人類情感概念融合,必須是抽象的。形式抽象的步驟如下:“首先,要使形式離開現實,賦予它他性、自我豐足,這要靠創造一個虛的領域來完成,在這個領域裏形式隻是純粹的表象,而無現實裏的功能。其次,要使形式具有可塑性,以便能夠在藝術家操作之下去表現什麼而非指明什麼。達到這一目的也要靠同樣的方法,使它與實際生活分離,使它抽象化而成為遊離的概念上的虛幻之物。惟有這樣的形式才是可塑性的,才能承受為表現什麼而故意為之的扭曲、修飾和組接。最後,一定要使形式透明——當藝術家對於他所要表現的現實的洞察力即生活經驗的格式塔成為自己創作活動的向導時它就會變得透明了。”也就是說,形式的抽象必須與現實生活相脫離,並超越其上,成為概念性的。這樣,當藝術家在內心生活、體驗、節奏等情感概念的指引下去尋求相應的形式時,形式“就會變得透明”,即“對那將取得的總體形式某種程度的突然認識”。之後的整個藝術活動過程都受到這個總體形式的限製和加強,直到其中的枝枝蔓蔓達到與情感概念的無間。對於藝術家來說,他由對人類情感的賦形,“與其說他成為一位藝術家是由於自己的情感,倒不如說他是借助對情感符號形式的直覺,借助於把感情認識塑造成這種形式的能力而成為藝術家的”。對於藝術來說,藝術形式從實際生活中抽象出來,“當人們把生活看做整體時,這種形式又反映了情感的基本結構”。而對於欣賞者來說,藝術符號的作用不是讓他們做出情感判斷,而是為他們提供一個孕育情感的人口,對形式的欣賞即是欣賞情感。情感與形式融合的前提是二者同構,藝術形式與內心生活、生命體驗、情感概念、感覺節奏等動態形式具有相同的結構,藝術形式與情感的邏輯結構是相同的,藝術形式才能在情感成分的基礎上正確地圖示情感。這樣,“感覺和情緒是直接融合在形式之中的,它看上去不是象征出來的,而是直接呈現出來的。形式與情感在結構上是如此一致,以至於在人們看來符號與符號表現的意義似乎就是同一種東西”。但是,如何解釋相似或相同的情感在藝術中的不同表達?情感相同則藝術形式也相同?那麼藝術之間就毫無區別了嗎?朗格認為,不同藝術之間即使情感類似或相同,但由於使用的符號和創造的幻象(意象)不同,藝術仍可以互相區別。音樂創造時間意象,繪畫雕塑創造虛幻的空間意象,舞蹈中則充滿了神秘的力。其中情感概念可以完全相同,但幻象卻絕對不會一致。這裏,朗格顯出了與維特根斯坦的深刻差異,否棄了事實與命題之間簡單的一一對應關係,這也就是朗格在維特根斯坦邏輯語言休息之處開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