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後期維特根斯坦日常語言中的美學思想 第一節“美無本質”論(1 / 3)

第四章後期維特根斯坦日常語言中的美學思想 第一節“美無本質”論

可以這樣說,無論從思想內容、寫作風格上,還是從批判的方式上看,維特根斯坦前後期哲學都是迥然相異的。後期維特根斯坦的代表作“《哲學研究》翻開了哲學史上的新篇章”。這給閱讀和理解帶來了一定的難度,但是這種難度在某種意義上又是一種益處,在維特根斯坦前後期轉變的曆程中,我們看到了其前後期哲學、美學思想的聯係。維特根斯坦自己就曾說:“四年前我偶爾重讀了我的第一本著作(《邏輯哲學論》),並給別人說明其中的思想。我突然感到應當把這些新舊思想一並發表:因為新的思想隻有同我的舊的思想方式加以對照,並且以舊的思想方式為背景,才能得到正確的理解。”正如我們在後麵將看到的那樣:語言批判一直是維特根斯坦哲學的中心。而這種語言批判的思想貫穿於維特根斯坦對美學的審視之中,閃爍著“美無本質”論的光彩。

在西方哲學上,從柏拉圖、普洛丁、奧古斯丁到休謨,本質主義源遠流長,到了德國古典美學的終結者。

黑格爾身上,對美的本質的追求達到了極致。黑格爾認為“美是本體論和認識論意義上的邏輯理念”。“美是邏輯理念,是一切美的事物和所有美的形態的決定因素,是美的東西之所以為美的本質、本原。”梯利說:“在黑格爾看來,哲學的任務是如實地認識自然和整個經驗世界,研究和理解其中的理性,這種理性不是膚淺、暫時和偶然的形式,而是永恒的本質、和諧和規律。”英國美學家鮑桑葵也認為美有本質:“凡是對感官知覺或想象力,具有特征的也就是個性的表現力的東西,同時又經過同樣的媒介,服從於一般的也就是抽象的表現力的東西就是美。”趙憲章認為,一部西方美學史就是一部關於“形式”的美學史,“形式”是西方美和藝術的本體存在,“也就是說,在西方美學史上,自柏拉圖和亞裏士多德以來,形式(理式)一直是某種美學體係的元概念,它不僅具有本質論或本體論的美學意義,甚至有時被規定為整個宇宙的本質或本體。”“形式概念的重要性首先在於它不是美學和文藝學的一般概念,而是關涉到美和藝術的本質或本體意義的概念。”可見,美有本質的觀點影響深廣。

而在維特根斯坦看來,哲學(包括美學)根本不應該也不可能探尋本質問題,“西方哲學家們的看法一知識領域裏一直存在著兩種問題:本的(原文如此一譯者注)、偉大的、普遍的問題,和非本質的、準偶然的問題。而我們的看法則與此相反,認為不存在這種在知識領域裏的問題意義上的偉大的、本質的問題”。“哲學的最大障礙之一是期望新的、深層的闡明。”在談到美學問題時,維特根斯坦認為,我們應該從“美的”、“美”這些概念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對本質的追求其實就是一種偶像崇拜,哲學應該破除偶像,但破除並不意味著建立一個新的偶像,所以,我們認為下述看法是錯誤的:“要理解維特根斯坦對語言本質的描述就要理解他的語言遊戲的係統用法。換句話說,如果我們理解了他的語言遊戲的用法,我們也就會明白它們描述了人類語言的本質(著重號為引者加)。”維特根斯坦正是從語言尋找突破口進而治療哲學、反對本質主義的。在他看來,語言本身並沒有本質,人們以為語言有本質正如以為繩索具有一根自始至終貫穿的線,殊不知,繩索是借助於無數的纖維相互交錯而成的。如果哲學家一心隻去追尋本質,這恰恰阻礙了哲學的發展。語言沒有共同的東西,維特根斯坦也沒有提供某種對於所有我們稱之為語言的東西為共同的東西,沒有一個詞能用於全體。我們把它們統稱為“語言”,隻是因為它們以許多不同的方式彼此關聯。

“語言(或思想是某種獨特的東西)——這已表明是一種迷信(不是錯誤!)”認為語言具有本質的觀點導致哲學家們去追求一個普遍的、永恒的、崇高的東西,並將之實體化,從而把具體的、紛繁的、具有差異的東西加以漠視,而實際上,正是後者才能幫助哲學家理解普通名詞的用法。這樣,維特根斯坦就不止於猛烈批判了自己前期通過邏輯語言來追求本質的觀點,而且對通過屬加種差對事物進行定義的觀點進行了清理。本質問題是不可問的,更不可回答,或者毋寧說,它根本就不是一個問題,而是語言的誤用。“什麼是一般觀念?這個問題可以回答嗎?我不會去回答它,但我會去說詞的用法。”這樣,本質問題通過語詞的用法得到了消解。維特根斯坦正是從語言這個角度來實施他在後期對形而上學的批判。這種批判獨樹一幟且深刻徹底。施太格繆勒稱:“一方麵,由於反對精確性理想的論證便是放棄對理想語言的要求,從而使他的形而上學概念的根本理由隨之消除。另一方麵,有些話可以看做是對他的本質論論點的直接批判。”

西方哲學史上,對本質的追求根深蒂固,但對本質主義傾向的批判從未缺席。羅素在談到洛克的《人類理智論》時認為,“我們所能知道的那種本質純粹是詞句問題:僅在於給一般名詞下定義而已”。這可以看做經驗主義論者通過語言對本質主義傾向進行批判的靈感一現。中國學者則更多地從認識論和實踐論的角度展開對“美”的形而上學的攻擊。

與此不同的是,維特根斯坦認為,本質主義傾向具有如下幾個方麵的原因。正是這種對本質的盲目和崇拜導致了一係列的哲學混亂,使之從一開始就不得安寧。

首先,我們渴望找到某種為一切被我們概括在普通名詞之下的事物所共有的東西。比如:認為美是一切美的事物的組成部分,我們能夠獲得一種不與一切美的事物攙雜在一起的、純粹的美。維特根斯坦認為,美無本質。被我們稱為美的事物相互之間真的具有相似之處嗎?例如,對失去了自己最偉大的朋友的表達之美與喜歡吃冰激淩有相同之處嗎?“比較二者看上去簡直令人厭惡。”美隻具有家族般的相似。

其次,有一種根植予我們通常的表達方式之中的思維傾向,認為學會了理解一個普通名詞,就可以獲得某種印象。比如,學習過樹葉這個詞,就可以知曉所有樹葉的形象。這從根本上是把名稱的承擔者與名稱的意義混為一談,是圖像論的殘餘。維特根斯坦於此展開對圖像論的批判,從而在另一種意義上把詞的意義扭轉到日常用法上來。

再次,圖像論的餘威還涉及心理主義,即認為本質在於心理或心理圖像。維特根斯坦通過對私人語言之不可能的論證反對心理主義。

複次,對本質的追求的真正根源在於受自然科學方法的錯誤影響,以科學比附哲學,使哲學陷入困境。維特根斯坦通過對因果關係的拒斥消除了科學方法對哲學的影響,這也是他呼籲人們轉變思維方式的一種表現。

最重要的一點是,本質主義傾向產生於語言空轉。“控製我們的混亂是當語言像機器在空轉而不是在正常工作時產生的”。“哲學的一整片雲凝結成了語法的一滴水。”哲學上的烏雲要由語法來驅散和澄清,美的問題實質是語法問題、語言問題。

以下我們具體地分析維特根斯坦對本質主義的批判。

一、批判圖像論

前期維特根斯坦的一個重要觀點是圖像論。

維特根斯坦的圖像論來源於一戰期間他在一本雜誌上讀到的一則關於交通事故的報道。而在後期維特根斯坦看來,圖像論是一個嚴重的錯誤。馬爾康姆在《回憶維特根斯坦》中談到:“如果我們從新哲學的整體來看,它無疑是反圖像論的。”在《哲學研究》的開篇,維特根斯坦就引用奧古斯丁《懺悔錄》中的一段話,批判了“詞是對對象的命名,語句是這些名稱的組合”的語言本質論的觀點,認為“奧古斯丁的語言觀就像這樣一種過分簡單的文字觀念”。

首先,從對象與名稱的關係看。對象就是始終如是的東西,包括空間中的一個點即存在物或事物和事物之間的關係。但是對對象命名的名稱與對象並不同處一個空間,它們屬於不同的哲學範疇,“言詞與以言詞描述其長度的客體,或者言詞與顏色等等,在何種程度上處於同一空間呢?這聽起來是荒謬的”。因此,試圖運用名稱來對對象進行命名就是不可能的。維特根斯坦舉例說,不管锘統(德意誌民間傳說尼伯龍故事中的一柄神劍)是完好的還是被砸碎了,“锘統有鋒利的劍鋒”這個句子總是有意思的。但是,如果說名稱是對象的承擔者,那麼,如果锘統被砸碎了的話,則名稱“锘統”也被砸碎了,如此,上述這個句子就不可能仍有意思。又如“這”、“那”等是什麼對象的名稱呢?根本不可能有對象與之對應。名稱是對對象的命名,從根本上說是對邏輯的盲目,是對邏輯語言的崇高化。從美學上來看,“美”這個名稱並無與之對應的對象。“有陳述說,它們的美在於追求理想之物,而理想之物這個詞在這個陳述中並不是像水那樣的詞,因為水是代表了可以指出的東西。”美沒有一個恒常的對象、理式或理念,美也不是事物的屬性。維特根斯坦認為下述看法是錯誤的:“美是否內在於色彩和形狀的排列,就是說,人們根據對這種排列的描述,會知道它是美的或不美的;或者這種排列是否是美的象征,而事物之美麗由此終結。”

維特根斯坦對命題理論的批判實質是在意義論上的一個根本轉變。前期維特根斯坦認為,意義在於對象並由對象決定,因此,意義和對象是一體的。而在後期維特根斯坦看來,應該把意義和對象區別開來,並明確反對意義在於對象之說。“說一個詞有意義並不意味著該詞代替或代表一個事物。”“詞的意義不是別的東西,不是詞與之相應或不相應的某個對象。”意義不是名稱的承擔者,如果名稱的承擔者不存在了,名稱也不會失去它的意義。“一個名稱的意義和其載體是完全不同的。”應該把意義和名稱的關係搞清楚,命名用名稱把對象固定下來,隻是為名稱的使用作了準備,意義在名稱的使用中才顯示出來,“命名如同給一個東西貼上標簽。人們可以說,這是為一個詞的使用作了準備。”而且命名活動是在其他許多語言遊戲被掌握之後才能進行,它以豐富的生活背景為依托。比如,兒童在學習實指定義時,就絕不可能會問“這是什麼顏色?”或“它的長度是多少?”等等。

其次,從事實與命題的關係看。前期維特根斯坦認為,世界是由事實而不是由事物構成,而事實由對象組成。邏輯世界中的命題則由名稱(記號)組成。與記號和對象相對應一樣,命題按照投影法則與事實相對應,一個記號對應一個對象,一個對象對應一個記號,命題與事實也一一對應。命題的真假由事實決定,即事實存在,命題為真,否則為假。由於使命題與事實之間相對應的投影法則(邏輯形式)是先在的,所以,可以這樣說,命題的真值判斷就是先驗判斷。而在後期維特根斯坦看來,命題並不是由記號組合而成,正如一個病人並不是由病和人組合而成的。維特根斯坦在此通過反對簡單對象來達到否定命題的目的,認為不存在所謂的簡單對象或複合對象,對象之簡單或複合取決於你將它與什麼對比,取決於一定的語境。在一定的場合中,說“請把掃帚拿給我”就遠比“請把由掃帚頭和掃帚柄組成的掃帚拿給我”更為清楚。如果存在邏輯分析,那麼這種分析理應服務於一定的目的和一定的場合。有人甚至認為,“他認為,正確的結論是:並不存在邏輯專有名稱,從這結論可以推知,人們必須徹底摒棄意義的分析理論以及那種認為提供終極分析是哲學特殊使命的觀點”。後來,維特根斯坦與維也納小組成員交談時,說到,“當然不存在與事實相映證的命題”。他明確否棄了命題與事實相對應和命題的真假由命題是否與事實相吻合來確定的觀點,命題的真假不能先驗地作出判斷,“一個真實命題的集被限製,是以完全不同於一個有意義的命題的集的方式被限製的。在第一種情況中,界限是由經驗劃定的;在第二種情況中,是通過語言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