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候,流傳一句話,不打LOL的男生,整個大學都是不圓滿的。
為了這個圓滿的大學,我與我的哥們兒,不隻一次借著這個名義,光明正大的去網吧組隊打lol.
我們玩遊戲的時候,不愛在寢室玩,喜歡去網吧組隊。如果我要包夜的話,通常前一天就要開始睡覺,第二天還要睡一天,所以,很多個周末,初初要出去逛街的時候,我卻因為困意席卷不能陪著她。
初初來網吧抓了我好幾次,最後一次,是大一的期末考試,她在男同學的陪同下抓到我。
“還要不要考試啦?”她朝著我吼。“溫寧,你沒救了。”
“當然不會掛科。”明天的考試,隻是馬哲考試,我當然對此不屑一顧。
我的不屑一顧,點燃了初初的怒火。初初不發一言,隻是留下了替我準備的小抄,轉頭離去。那一晚,為了不讓隊友說我坑他,我沒有出去追。
我自欺欺人的以為,我的初初,是個懂事的好姑娘,不會對我生氣的。隻要我好好哄一下,她就不會再生氣了。
可是,我卻不知道,那一次,是她最後一次以女朋友的名義來找我。
馬哲考試以後,我安分了不少。因為,接下來都是大考,我也是要小心應對的。
初初沒有給我打電話,我也不敢騷擾她。
直到考試結束,同學們都準備著回家的時候,我給初初打電話問她在哪裏,我要幫她搬行李,送她去火車站,她卻冷笑著拒絕了我。“溫寧,你難道不知道,我已經與你分手了嗎?”
“分手?”啊?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唯一能想明白的是,大一這年的暑假,我的女朋友把我甩了,被分手了。
一個暑假,因為別的原因,分手的日子並不是很難過。
我與她,隻是認識在大學,別的交集,並不多。
她回她家,我在我的省城,還有很多老同學,我們玩的不亦樂乎。很快,與老同學的聚會,就衝淡了我失戀的苦楚。
時至今日,我相信,我那時候沒那麼愛初初的。也就是那時候,我聽說了潘喜喜已經認識了大款並且被包養的事實。潘喜喜這個在我心中白蓮花一般美麗的姑娘,瞬間沾染了汙點,我對潘喜喜的心,死了。
開學回來以後,睹物思人,我又開始想念初初。
我開始瘋狂的追,想要追回初初。
可是我不知道,那時候,初初已經認識了周金,認識了那個後來促進我們婚姻的結束的男人。當然,那時候,我還不知道,我隻是瘋狂的追求我的初初,求複合。
我用了很多辦法,無所不能。也就是在那個時候,初初的另一個室友,伍玥才開始嫌棄我,看不慣我。
後來,初初終於答應跟我複合。那時候,我還不知道她是在周金那裏受挫,我隻知道,是她被我感動了。
與初初複合之後,一開始,我們都會很不習慣,都會默契的不想去提分開後的那段日子。
直到有一次,我與初初晚上去散步,在小店裏買奶茶,剛走出來不久,卻把奶茶管子給掉了。她顛顛兒跑回去,幫我又拿了一個,也就是在那個時候,我開始確定,我是真的愛上她了。
在這之後的更久,我的初初,我心愛的女孩,終於在我的不懈努力下,與我更進一步。我們交換了彼此的吻,我們和好如初。
大二的時候,我開始對遊戲失去了興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