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章節 溫寧番外:你給不起的未來,我來告別(1 / 3)

全部章節 溫寧番外:你給不起的未來,我來告別

時至今日,當我獨自一人,抱著我生命裏最後關懷的那個與我有著骨血相連幹係的小生命走在街頭的時候,我卻發現,我分外落寞。

我一無所有。

我暗戀過的人,我愛過的人,愛過我的人,都隨著歲月的長流,消逝在我的生命中。

二十四歲,我與相愛六年的女友結婚了。但是,不到一個月,她就流產了。

婚姻生活,加速催化分解了我們的愛情。我愛她,真的很愛。我從沒想過,我們都不夠信任,沒有找對對對方的方式,所以,我們的婚姻,很快就結束了。

二十四歲,我出軌了,有了第一個情人,是個十八歲的小姑娘。我曾以為她是白蓮花,後來才知道,那不是白蓮花,那是綠茶婊。

二十五歲,我開始與我少年時暗戀的對象在一起,我卻發現,我再也找不到當年為了她狂喜的感覺。

二十六歲的時候,我有了我的孩子。是我偷來的孩子。

二十七歲的時候,我成了無數單身奶爸中的一個。

有時候,我媽會幫我帶孩子,但是更多的時候,我更寧願抱著兒子,帶他去遛彎,帶他去曬太陽。我要讓他從小就知道,雖然他沒有媽媽,但是有一個好父親。

其實,那日在街頭,我是見過程舞的,我認出了她。可惜,她沒有跟我講話,不然,我也會給她看一眼我懷裏的娃,告訴她這是我兒子。當然,我還不會告訴她那也是她兒子。

我對程舞,除了一開始的憤怒、不滿,安靜下來的時候,也是有愧疚的。

在此後漫長的一個人的時光裏,我慢慢的檢討我自己。若要問我此生最愛的是誰,我真的說不清楚。我害怕一不小心脫口而出的,我最愛我自己。

我愛初初嗎?無疑是愛過的。

時至今日,我仍然記得,我與她的初見,白T恤背帶裙的女孩,短發齊肩的模樣,是如何俘獲了我的歡心。

初初,是我大學哥們的女朋友的室友,軍訓結束的時候,我們男生寢室的,都覺得像我這樣沒談過戀愛的,就應該找個對象來演練一下,實戰演習。於是,就在那種狀況下,室友的女朋友,就給我介紹了她的室友。

實話說,初初並不是很美的女孩子。對於我這種早已見慣了傾城姝色潘喜喜的單身屌絲男,她的顏,對我來說並沒有很大的誘惑力。

但是,初初的青春活力,還是感染了我。

她不漂亮,不美,但是她年輕、活力、青春、幹淨、單純,與我記憶裏,那個曾經暗戀過我的女孩,在某一方麵,是如此相像。

是的,我曾經暗戀過一個女孩,很喜歡很喜歡她。可是,我沒有與她在一起,因為她瞧不上我。高考後,我讀了大學,並且考上了不錯的大學,而她,早早的離開了校園,上班去了。

好了,又扯遠了,言歸正傳。

我是在軍訓結束後認識的何初初,聊了半個小時,還算投機。軍訓結束後的半個月,中秋節的時候,我借故請她吃飯,我們寢室和她們寢室的大聚餐,其他人都開著我們的玩笑。那一晚,我大著膽子偷偷的牽了她的手,而她,沒有躲避。

就是這樣,我默默的僅僅用了十八天就追到了女朋友,成了我們工程學院許多打著光棍的學長學弟們膜拜的對象。

我不在乎這些,我與我的初初,牽著手兒,淌著月光,完成了我們彼此對於初戀的美好幻想。

那時候的我,其實是很浮躁的一個人。我不懂愛情,也不懂得如何去討好女孩子的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