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時候的我,開始忙碌起來。高中的漫不經心,不經意的混成了個會玩會樂會交際的人物,越來越多的時間,越來越多的各種各樣的朋友,以及大學所見識的光怪陸離,晃花了我的眼睛。從前不愛做的不屑於做的事,想做都會了。火拚遊戲,通宵泡吧,拚酒拚到胃痛,對每個人不管喜歡不喜歡搜逢場作戲的笑。大學是個染色體,我不得不相信。
對於與我同校不同係的初初,從一開始每晚都要見麵散步,直到後來因為各種各樣不得已的理由懈怠了,再後來三兩天見一次或者周末見一次。
沒有原因,沒有不愛也沒有出軌,隻是覺得退卻了那份狂熱,然後覺得見麵也不過如此。長久交往後的兩個人,再約會做的不過就是從前做過很多次的事,沒有激情。
那時我不明白,所謂的激情恰恰就是風起雲湧之後安於平淡的波瀾不驚的美好。當年少年年少,在我自以為是的男兒氣概裏,恰恰忽略了最珍貴的東西。
我們一直這樣波瀾不驚的交往著,我們感情的高峰期,是大四快要畢業離校的時候,我帶她去我家,我告訴她我會努力來娶她。
我明知我的媽媽不喜歡她,我卻努力的要向我媽媽見證,是我愛她,是我愛這個女孩。
從二十二歲的大學畢業,到二十四歲離婚,二十五歲撕破臉皮,二十八歲孤獨一人的超級奶爸,我都無法不承認。我這一生,最愛的人,除了我自己,就是初初了。
雖然我們最後的結局仍然是分離,但是那些年一起擁有過的歲月,那些我們都為了彼此去努力過的青春,才是最值得我珍惜回味的。
剛剛離婚的時候,每每我用言語刺激她諷刺她,雖然說得時候覺得痛快,但是事後,我都會覺得,真的很抱歉,我又傷害了她。
時至今日,二十八歲的我,做了父親,已經成熟了。我知道,已經走到了今天這一步,多說無益。
我隻能說,她有那樣幸福的結局,有一個不會讓她受苦的好男人,我也祝福她。
我曾在少不更事的時候與程舞攪在一起,曾在意亂情迷的時候中了潘喜喜的套,但是,所幸最後我都走出來了。
也許,一個人的生活,才更加適合我。
我錯失了我心愛的女孩,我活該孤獨,我應該用我下半輩子的時間,來養大我的兒子,緬懷我的愛人,為我的年少輕狂贖罪。
你曾給我過一個藍色氣球,送我了一個華美的夢,使我的青春都變成了彩色,使我在以後所有做噩夢裏醒來的深夜都不會周身寒冷。
親愛的初初,我曾想過那些年我失去的所有東西,卻從未想過失去你,那個我曾想要愛一輩子,願意用全世界交換的你。
你在我的記憶裏,鮮活地陪著我老去,陪著我兒子長大。
即使在我想起你時,隻記得你模糊的輪廓隱約的印象,可是隻這些,就讓我失去了愛別人的力氣。
於是,我隻能守著我們的記憶,和記憶裏殘存的你的身影,一邊哭,一邊笑,一邊懷念。
可是,我知道,從始至終,你已經忘記我。所以,初初,假如不能相愛,那麼,我願意天涯海角,與你分開。
你給不起的未來,讓我來替你告別。
你我都撐不起的未來,就讓我來告別。
我隻是希望,來日,在你妻妾成群,兒孫滿堂時,還能想起我。你會對我說:“溫寧,我不怪你。”
而我,我想,即使已經白發蒼蒼,抬頭沒有光,得不到,也不甘去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