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小學課本中傳遞的價值(2 / 3)

要之,吾人自己之生命財產名譽,固當貴重,而尤不可妨害他人之生命財產名譽。妨害他人者,即軼出於法律之外者也。

《共和國教科書新修身》高小共六冊,從道德、求己、自助、不畏難、清潔、職業、戒貪、自省、節用到自由、平和、人道、寬容、博愛、人權、人格等,《人權》一課很可能是首次在小學課本中如此簡明扼要地提出這個觀念:

人權者,人人所自有,而非他人所能侵損者也。析而言之,有對於公眾之權,有屬於個人之權。

組織社會,參與政治,選舉議員,舉吾學識之所及,皆得發布於外,以求有益於人類。此人權之對於公眾者。

信教自由,營業自由,生命自由,財產自由,意誌所在,即權力所在,非他人所得幹涉。此人權之屬於個人者。

商務印書館的這套《共和國教科書》出齊共65冊(包括中小學),總共發行了七八千萬冊,對那個時代的影響之大可想而知。中華書局推出的《新製中華國文教科書》,也有《大總統》《中華民國成立記》《國體之別》《政體之別》《共和國民之自治》《共和國民之責任》《共和政治》等課文。這些課本傳遞的價值是一致的,都是以造就共和國民為目標。

袁世凱稱帝前,對這些小學教科書表現出的不滿,恰恰證明了其影響和代表的方向。在1915年冬天,當局曾下令修改教科書,刪除《自由》《平等》等課文。商務印書館將“共和國教科書”更名為“普通教科書”,就是因“共和國”犯禁。主事的張元濟在與朋友、同事的通信或日記裏,曾為此發愁,所幸袁氏稱帝迅速失敗,民營出版業主導教科書的時代得以繼續。

1920年1月12日,北洋政府教育部代理部務的次長傅嶽棻簽發12號訓令,同意全國教育會聯合會關於推廣國語,以消除文、言分歧,以期二者一致的建議,令各省教育廳京師學務處,本年秋季起,凡國民學校一二年級先改國文為語體文。自當年7月起,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新法國語教科書》不單國語,也不止一二年級,所有年級都采用語體文,還加上了新式標點,生字加注音字母。其他各科也是。1919年,還在教育部發出這個訓令之前,商務印書館就已著手在編“新體國語教科書”,也就是說,當輿論還在為白話、文言爭得不可開交時,這家占有中國最大的教科書市場的出版機構,已在悄悄準備白話的教科書了。“國文”改成“國語”,隻是語言表述形式的變化,更值得關心的仍然是這些課本要傳遞給小學生什麼樣的價值觀。那是個上層政局不穩、政潮湧動、派係角逐、主義紛紜的時代,然而就在一片亂哄哄當中,卻為那一代投身出版和教育的知識人留出了一個空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埋頭編撰超越政爭的教科書。他們的努力似乎無關於時時風雲變幻的政局,而指向更長遠的將來,他們意在為一個尚未存在的新社會造就新民,不汲汲於眼前所見的。他們認識到自己承擔的責任之重,絲毫也不敢大意。

1921年9月21日,美國教育家、哥倫比亞大學教育學院院長孟羅訪問中國,張元濟和英文部主任鄺富灼前往北京飯店拜訪,說中國的教育改革已有20年,沒有成效。“今世界大勢變更,我國教育未上軌,不能不急圖改良。本館教科書約有七成供全國學生之用,自覺責任甚重,愈覺兢兢。”

他們之所以用心編教科書,正是要開啟民智,這一用意自晚清以來就沒有變過。這一年,商務印書館初版的《新法國語教科書》,以初小第八冊為例,有《人民的權利義務》《公共的念頭》《地方自治》《公民、公權》《選舉》《三權》《學生自治》《國民外交》等課文,啟蒙意識很濃,但是趣味性不夠。到1923年出版的《新學製國語教科書》就充分考慮兒童的接受能力,貼近他們的生活和心理。從第一冊第一課“狗,大狗,小狗”開始,到處都是“狐狸想吃肉”“狐狸怕狗”“螞蟻搬米”“貓的寶貝”“喜鵲與烏鴉”這樣的課文,被有些人譏為“貓狗教育”。實際上,許多還是充滿寓意的。比如《公雞的臉紅了》:

公雞知道鴿子出去了,到鴿籠裏去吃米,鴿子從外麵回來,看見公雞在他的籠裏,忙問他說:“你在這裏做什麼?”公雞給米梗住了喉嚨,說不出什麼;心裏一急,臉就變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