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經濟縱橫 第4節 均田製是由誰提出來的?
西晉末年,中國北方長期處於戰亂之後,百姓流離失所,戶口遷徙,土地荒蕪,國家賦稅收入也受到嚴重影響。為保證國家賦稅來源,北魏孝文帝於太和九年(公元485年)頒布均田製並開始執行。均田製是由誰提出來的呢?
均田製是北魏到唐前期的一種土地製度,北魏的均田製主要的主要內容是:
一、男子十五歲以上,受露田四十畝,桑田二十畝;婦人受露田二十畝,分露田時會加倍或加兩倍授給,以備休耕;身死或年滿七十歲,須還露田於官,桑田則為世業田,不須還官;按照規定,桑田內要種植一定數量的桑、榆、棗樹等,至於不宜蠶桑的地區,則改受麻田,當中男子十畝,婦人五畝。
二、露田、桑田均不得買賣,但「盈者得賣其盈,不足者得買所不足。」
三、奴婢受田數量和辦法與農民相同。他們可得壯牛一頭,田三十畝,但不再給桑田。
四、地方官吏各隨在職地區給予公田,刺史十五頃,太守十頃,治中、別駕各八頃,縣令、郡丞六頃。新舊任相交接,不許出賣。
均田製的實行,很大程度上使當時的人民得以安定地生活,也使國家的政權得到了鞏固,促進了社會的發展,這一製度一直被沿用到唐朝中期,那麼這製度是由誰提出來的呢?
一般都認為,均田製是由李衝提出來的。李衝是北魏文明皇後當政時的重要大臣,他針對當時的社會狀況來北魏的現狀,提出了這一土地政策,並被廣泛使用。
學術界對均田製的實施的範圍一直存在著不同的意見。一種觀點認為,北魏至唐,均田製始終在中國北方實施,南方沒有推廣。另一種觀點則認為,隋滅陳統一南北後,均田製也推廣到了江南地區。均田製的實施,肯定了封建社會個人對土地的所有權和占有權,減少了田產糾紛,有利於無主荒田的開墾,因而對農業生產的恢複和發展起了積極作用。均田製的實施,和與之相聯係的新的租調量較前有所減輕以及實行三長製,有利於政府依附農民擺脫豪強大族控製,轉變為國家編戶,使政府控製的自耕小農這一階層的人數大大增多,保證了賦役來源,從而增強了專製主義中央集權製。均田製的實施是隋朝所以能夠統一南北以及唐王朝迅速壯大的一個有力保障。
然而均田製雖然包括私有土地,但是能用來授予農民的土地隻能是無主土地和荒地,所以數量非常有限,並且均田農民受田,在一開始時就普遍達不到應受額。所以隨著人口的增多和貴族官僚地主合法、非法地把大量公田據為己有,能夠還授的土地就越來越少,在北魏實施以後不久即被破壞。直到後來,經過北魏末年的戰亂,無主土地和荒地又增多,繼起的東西魏、北齊、北周、隋,施行之後又遭到破壞,人口又大大減少,土地荒蕪。這時新建立起來的唐王朝才得以重新推行均田令,成效顯著。然而僅僅到唐高宗時,均田製便又逐漸被破壞,隨著大地主土地所有製的發展,國有土地通過各種方式不斷轉化為私有土地。到唐玄宗開元天寶年間,土地均田實際上已不能實行。德宗建中元年實行兩稅法後,均田製終於廢弛。
還有人認為最早倡議提出均田的是與李衝差不多時代的李安世。他在一次上疏中便提出要使“雄擅之家不獨膏腴之美;單陋之夫亦有頃畝之分”使“豪右靡餘地之盈”的均田製。
總之,均田製自北魏時開始實施,不論其提出者是李衝還是李安世,均田製在封建社會的發展史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相關鏈接]李衝也算是麵首嗎
我國古代雖然隻有武則天一位女皇帝,但是也有不少時候是女性執掌朝政的。尤其是皇帝新死,繼位者年幼時。而這些專權的女性中有許多人是養有麵首的,也就是男寵。
北魏孝文帝即位時年紀很小,不能處理政務,所以便由年輕的文明太後處理。李衝是當時的大臣,他非常有才能,也得到了文明太後的賞識。據《魏書》史臣記載:“李衝早延寵眷,入幹腹心,風流識業,固乃一時之秀。”由此可見,不是一般的賞識,至少不同於武則天對狄仁傑的賞識。但是因為李衝很有才能,為北魏的統治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所以又不同於武則天對於薛懷義、張易之等人的寵愛。所以說,李衝雖然也有麵首的作為,但是更重要的是他還是一個倍受尊重的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