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提高駕馭矛盾和衝突的能力(2 / 3)

3.保持公正客觀的態度

公正客觀才能促使矛盾衝突最終得以平息或化解,不公正的處理隻能激化矛盾衝突。

毫無疑問,領導也有喜惡、偏愛。有時候明明知道下屬在拐彎抹角地拍馬屁讚美你,卻禁不住對他露出親切的微笑;有時候明明知道他指出的是你的缺點,並且早晚會給部門帶來很壞的影響,但你仍以冷麵相對,心裏還不住地咒罵這個不識趣的小子。但是當你以仲裁人的身份出現時,你就必須用你的心靈去觀察整個事件。如果你仍然沒有把握做到公正,那麼就多聽一些局外人的意見。

實際上,我們都知道,領導者積極調解下屬之間的矛盾糾紛,是為了使下屬之間消除積怨、放下包袱、振奮精神、加強團結,心情舒暢地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去。而不是抓住下屬的缺點、毛病冷嘲熱諷、落井下石。

領導者在調解糾紛的過程中要以滿腔的熱情,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堅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領導者在調解下屬矛盾糾紛的過程中要依據事實、按照政策,做到公道正派,合情合理。支持一方,打擊另一方;抬高一方,貶低另一方,這些都是非常錯誤的做法。

與人為善、公平正直是領導者成功地調解下屬之間矛盾糾紛的根本保證。

4.循序漸進地處理

在處理矛盾衝突的時候切忌急躁。如果你厭煩於無休無止的調解,並以領導的身份下達命令,反而會使情況更糟。也許下屬們也在氣頭上,當你強迫他們去做他們認為是錯誤的事情的時候,往往會激起他們的反抗,而後果得不償失,既激化了矛盾又失去了人心。所以時刻保持冷靜的態度看待問題,以商量的口吻與他人溝通,以寬容的心靈同別人對話,相信你一定會征服他們。

5.善於利用最能解決問題的人

雖然你是領導,但解決問題的最佳人選也許並不是你。很多時候必須借助那些有能力解決問題的人,這些人應該是這方麵的權威。他們可以是"各派"的首領,可以是某類問題的專家,甚至可以是你的上司或與這類爭端有聯係的其他部門的領導。當你把這些權威們召集起來的時候,盡量讓他們完整地陳述自己的觀點,開誠布公地討論問題,以最直接的方法解決矛盾,盡力促成他們的互相理解與達成一致。

這樣一來,矛盾可以基本得到解決。因為下屬一般都支持權威,一旦他們的領袖做出決定,他們自然也會跟著做出讓步。

6.采取對雙方都有利的措施

處理衝突的根本目的是為了化解宿怨,達到團結一致的目的。就這一點而言,任何不利於雙方化解怨氣的行為都是失當的。首先,在具體處理過程中,不要把雙方的工作表現和工作成績進行對比,這隻能增加競爭和壓力,使矛盾更加突出。其次,要顧全整個部門的集體利益,保證雙方都獲得利益,這是促使他們各自做出讓步的好方法。站在別人的角度去思考問題,可以讓你在做決定的時候,顧全所有人的利益。

四、循序漸進,穩妥處理

處理矛盾衝突,需要采取有效的方法。歸納起來,方法包括以下幾種。

1.回避法

回避法是一種消極處理方法。在領導活動中,無論是在個體之間還是群體之間,矛盾衝突屢見不鮮,並且常常是一些令人不快的事情。所以在矛盾發生後,特別是群體間的矛盾衝突,領導者可能選擇一種消極的處理辦法,如無視矛盾的存在,並希望其各自通過減少群體間的相互接觸來消除分歧。

回避衝突法的運用有其前提條件,即必須保證矛盾沒有嚴重到損害組織效能的程序。在這種情況下,領導者通過回避對策,可讓衝突雙方有和平共處的機會。如果領導者真想解決矛盾,那麼應該將雙方的注意力引向他們之間的共同點,而盡量設法掩飾他們的分歧。

回避是不去追究群體間矛盾的原因,因此矛盾可能依然存在,隻不過被群體間的相互交往掩蓋起來了。但是,領導者麵臨的危險是,群體間衝突的嚴重程度可能在一個非常不適當的場合大大加劇,有可能極大地損害組織的工作成果。采取回避這樣的消極辦法,其結果可能會使組織在以後花費大量的人力、時間來解決群體間的矛盾,而這種耗費是組織難以承受的。

采取這種策略,麵臨的挑戰是要密切注視群體間衝突的程度和嚴重性,並研究這種緊張關係對組織經曆的事件可能產生的影響。

雖然對於某些不太嚴重的矛盾,回避方法是合適的,但在處理群體間的矛盾時,往往還得采取較主動的態度。

2.隔離法

隔離法就是將矛盾雙方分離開來。唯物辯證法認為,凡是矛盾都有既對立又統一的兩個方麵。如果將矛盾的雙方分離開來,那麼這個矛盾就會消失或改變其形式,這種特定的矛盾就會得以解決。在領導工作中,善於運用"分離"法往往可以起到"無為而無不為"的效果。

實際上,在各種組織機構中,隔離法是運用最多的矛盾衝突處理方式,是單位內部調節人際關係、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方法。工作中,同誌之間、領導班子內部、領導與下屬之間都會難以避免地產生這樣或那樣的矛盾,嚴重時還會影響工作的正常進行。其中很多因素在原有格局下一時很難解決,若及時進行人事調整,使矛盾雙方避開直接接觸,就可防止矛盾激化。例如兩個下屬在一個部門,日久生怨,鬧起了矛盾,怎麼處理呢?最好的方法當然是將兩個人"分離"開,使其不再經常見麵,"馬勺"再碰不到"鍋沿"。

3.協商法

協商法是一種相對比較普遍的矛盾衝突處理方法,同時也是最有效的矛盾衝突解決方法。當衝突雙方勢均力敵,雙方的理由都比較合理時,適合采用這種方法。具體做法是:領導者首先要分別了解衝突雙方的意見、觀點和理由,接下來組織一次三方會談,讓衝突雙方充分地了解對方的想法,通過有效地交流、溝通,最終達成一致,使雙方的衝突得以化解。

4.折中法

從嚴格意義上說,折中法旨在對當事人雙方進行調和,但它並不強調是否真正地處理了問題。作為一名領導者,可能常常碰到這樣的情況:在處理下屬間的矛盾過程中,矛盾的雙方均各有道理,但又失之偏頗,很難明確地判明誰是誰非。這時,采用"折中法"進行調和,息事寧人是一種有效的解決辦法。

善於運用折中法體現了一個領導者的基本素質。在很多情況下,對矛盾雙方的觀點加以折中處理都是最有效的處理方式。通過這種折中處理,一般都可以達到以下效果:

●既揭示了雙方觀點的偏頗之處,又沒有打擊雙方。

●使雙方都看到了對方觀點的合理之處,造成一種百家爭鳴、生動活潑的工作氛圍。

●單位領導者保持了自己的超然態度,同時也保持了自己仲裁者的地位,並且可以從各種觀點中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吸取各家之長。

5.轉移目標法

所謂轉移目標法,即通過對下屬的注意力加以轉移,促使其淡忘或重 新審視矛盾的一種處理方式。當下屬產生衝突時,轉移目標法比其他方法更為有效。例如,讓下屬 將注意力集中到某個興趣點上,淡忘那些不愉快的事情。

6.抓典型法

當矛盾衝突已到非常嚴重的地步,直接影響到組織效能時,比如普遍全的矛盾衝突爆發,導致組織陷於無序狀態,一般說教無法產生效果時,不妨針對整個組織進行"蘇醒療法"。方法之一便是大膽處理一個特定的資深人員,即"犧牲個別人,拯救組織"的抓典型的做法。因為,假如責備整個部門,將會使大家產生每個人都有錯誤之感而分散責任,甚至可能認為每個人都沒有錯。所以,隻懲戒嚴重過失者,可使其他人員心想,"幸虧我沒有做錯",進而約束自己不犯錯誤。不僅如此,如果受指責的對象是具有實績的資深或重要幹部,其效果必然倍增。因為部門內緊張感提高後,每個人都會心懷愧疚地自責:"他被責罵是因為我們的緣故!"

如此一來,下屬們在各自慶幸的同時,一定會盡棄前嫌,加倍努力工作,而組織也會自動回到有序的狀態。

7.仲裁法

當衝突雙方的矛盾激化後,如果雙方的敵視情況嚴重,而且衝突中的一方明顯地不合情理,這時管理者出麵采取仲裁法,直接進行了斷比較合適。

五、掌握技巧,遊刃有餘解決矛盾衝突不但要講究方法,也必須同時掌握技巧。歸納起來,領導者應掌握的技巧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麵。

1.促進宣泄以避免矛盾激化壓製矛盾衝突是非常危險的,往往導致矛盾主體不斷積累怨憤。這種怨憤的積累也在不斷加大矛盾衝突本身的破壞性。在積累到一定程度後,破壞力爆發出來,其結果很難收拾。因此,宣泄怨憤是處理矛盾衝突的明智之舉。

當下屬直接找到領導者發泄他對領導者的不滿時,領導者應該這樣理解:我的下屬還是非常信任我的,對我寄予了希望;沒有信任,害怕說了會挨整,他就不會說了,沒有寄予希望,他就不會來找我了。

因此,領導者在接待發泄不滿的下屬時,要耐心地聽取下屬的訴說,如果他經過發泄,感覺心裏舒服多了,能更愉快地投入到工作中去,而領導者隻是奉獻耳朵,何樂而不為呢?同時這也是一個了解下屬的好機會,領導者切莫一怒而錯失良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