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德拉索爾姆古堡(1 / 3)

第十章德拉索爾姆古堡

今天的德拉索爾姆古堡(DragsholmCastle)已經被改建成酒店,不過據說有幾隻鬼魂一直"居住"在這裏,比較著名的是"灰夫人"和"白夫人"。其中,本為貴族的"白夫人"因為與平民發生戀愛而遭到父親囚禁,最終抑鬱而死。於是,古老的靈魂便從此陰魂不散。

德拉索爾姆城堡距今已有800多年的曆史,曆屆主人都因為財力不支而幾易其主。現在的主人幹脆將其改為度假山莊。如果在這個城堡住一天,一定會為你的丹麥之行留下一段最難忘的經曆。

因為曆史久遠,所以城堡裏處處都是比較古老的東西,但是可貴的是,任何東西都可以隨意觸摸使用。據說丹麥曆史上曾經有一位身材矮小的國王,也曾經在此城堡中居住過,所以他的床就又短又寬。而如今的人們也可以同樣住在這間屋子裏。

在丹麥,德拉索爾姆城堡是眾多城堡中較為普通的一個。與同處西蘭島上的其他城堡相比,德拉索爾姆城堡可能並不像我們像想中的那樣大同。據德拉索爾姆城堡的一位經理介紹,德拉索爾姆城堡建於13世紀,由羅斯基勒主教負責興建,後幾經易主。先前的軍事防禦功能也漸漸淡化,現在已完全成為一家酒店,並設有多間會議室,能承辦各種會議,還可以承接婚禮。

德拉索爾姆城堡宮內的樓層和房間錯綜複雜,即使房間號相連,有的房間卻相隔很遠。堡內擺設古香古色,舊式的取暖爐在這裏已成一景,而這一切讓人容易想到幾百前這裏曾住過一個不同尋常的人物。城堡粉白色的外牆,更讓人感覺到了德拉索爾姆城堡滄桑的曆史。

德拉索爾姆城堡周圍則是格外別致。翠綠原野環繞其四周,遠處還與海相望,顯然一派田園景色。並且在德拉索爾姆城堡的經理帶領下參觀的時候,人們還會發現這裏其實還是一個幽靈城堡。

傳說很久之前德拉索爾姆城堡主人有個女兒,女兒私自同一男子相愛,並有身孕。這讓她的父母感到很沒麵子,他們命仆人把這個女子放進牆夾層中,結果這女孩的就死在那裏。後來在整理城堡時,人們發現了這個女孩的骷髏。骷髏的發現給這個傳說故事增添了很多神秘色彩。據說,更為神奇的是,晚上夜深人靜的時候,還能聽到那個女子在走廊裏的腳步聲。

如果有人提出想要看看那個女子的骷髏時,經理便會告訴他:"到吃飯的時間了,吃過晚飯再看。"西餐是德拉索爾姆城堡的一大賣點。這裏的西餐,全是櫥師們自創,菜也沒有什麼名字。但每道都做的很精致,而且餐桌上的菜都是自種的。德拉索爾姆城堡的經理會專門帶人們參觀這裏的菜園子,即使你對西餐的研究很少,但在德拉索爾姆城堡的晚餐仍然會給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中世紀女人:約束下的憎恨無論是所謂的"灰夫人"還是"白夫人",都是當時貴族女人中的淒慘一例。盡管據說這兩位夫人都相當友善,但"白夫人"還是遭到囚禁,最終在慘淡中死去。

在12和13世紀的汗牛充棟般的故事中,有大量類似的讓人心醉神迷的女士形象,但她們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城堡裏的女性的有血有肉的實際的生活則很難說。因為關於城堡主持內部事物的婦女的個性及私人生活方麵的記載很少。不過,有一個事實是被大量證據所證實的:城堡女士習慣上是男人們所玩的政治和經濟遊戲中的一顆棋子。

盡管一個女人可以擁有、繼承、買賣或給予別人土地,並且也可以在法庭上對土地提出要求,但一個婦女的生命的大部分時間都是處於一個男人的監護之下:結婚之前是父親,婚後是丈夫,直到寡居。

如果一個女人的父親在她婚前就死了,她就將被置於她父親的上級封建主的監護之下,後者認為有必要從法律上關心她的婚姻,因為她的丈夫將會是其封臣。如果是女繼承人,婚姻是一個極為有利可圖的交易。求婚者有可能會為了得到這個繼承的特權而支付一大筆錢。但監護權本身就是一個被人追逐的目標,因為監護人可以從被監護人的產業中抽取收入,直到被監護人結婚。

中世紀的許多官司就是為了爭奪富有的被監護人而打的,即便那些不太富有的監護人也會露出貪婪的目光。1185年,亨利二世命令列出一份其統治地域裏所有的寡婦和繼承人的清單,以便弄清可能存在的王室權益。這些寡婦的年齡、子女、土地、牲畜、租金、工具被一條一條地列舉出來。一個典型的條目寫到:"托馬斯·德·比福歐的寡婦,愛利斯·德·比福歐,處於國王陛下的監護中。她20歲,有個兩歲的兒子為繼承人。她在西頓的土地價值5.68鎊。她有下列家產,兩個犁頭,一百隻羊,兩隻挽畜,兩隻母豬,一隻公豬和四頭母牛。自土地到手中的第一年,她的租金收入為36便士10分和兩磅胡椒。除了租金以外,她的佃戶還交給她4便士和3車燕麥。"一個大封建主的女兒通常是在自己家以外的地方被培養長大的。在另一個貴族家庭的城堡裏,或是在修道院裏,如果她不結婚的話,可以在修道院裏生活一輩子。可以說,人們對女孩的教育比對她們兄弟的教育明顯要好很多。傳奇故事的作家對兩性教育的差別給於了詼諧有趣的誇張,在他們筆下,男孩學習"喂養鳥,玩獵鷹,了解獵犬,學會射箭,學會下象棋和十五子遊戲,"或者"學習擊劍,騎馬和比武,"而女孩則學習"刺繡和織布,讀、寫及說拉丁語,"或者"唱歌、講故事和繡花,"有地位的女士還是詩人的保護人,她們自己也寫詩,有些女士則投身於做學問。不過,跟他們的丈夫一樣,女士們也喜歡打獵和玩獵鷹(在她們的印章上經常也描繪著她們手裏擎著一隻鷹)以及下棋。

而實際上,少女的時期是短暫的。女孩12歲就具備結婚的資格了,而她們通常14歲就結婚了。女繼承人可能早在5歲就在形式上結婚了,而訂婚則可能更早,不過這種結合在婚姻完成之前可以被取消。一個女人到20歲會有許多孩子,到30歲,假如她安然度過了生孩子的危險,她可能會孀居或重新結婚,或者成為祖母。

盡管個人選擇和外表吸引力在莊園裏農民的女孩的婚姻中起一定的作用(在莊園裏,她們通常是懷孕後才結婚的),而貴族婦女的婚姻則太重要了,不可能有個人的喜好所決定。不過例外情況也有。

國王亨利三世的妹妹埃列娜9歲時嫁給了切普斯特城堡的威廉·馬歇爾二世伯爵,16歲時喪偶。隨後又嫁給了雷切斯特的伯爵西蒙·德·蒙特福特。1238年在威斯敏斯特國王的私人教堂裏,國王親自把新娘交給了蒙特福特。第二年國王在跟蒙特福特吵架時揭露他在追求埃列娜的時候"卑鄙地暗中玷汙了她。"據馬修·巴黎說,國王的話是這樣的:"你在結婚前引誘了我的妹妹,我發現後還是把她嫁給了你,以免引起醜聞,盡管這樣做違背我的意願。"還有證據表明許多婚姻是快樂的。14世紀的貴族作家吉奧弗雷·德·拉·杜爾描繪他已故的妻子時,生動地寫道:"她既美麗又賢淑,具備所有高尚的知識......品行端正,她是所有美德的典範。我對她如此著迷以致我為她創作歌曲,民謠,詩篇,以及我能夠寫出來的最好的東西。可是,死亡對所有人都不放過,把她從我身邊奪走了。她的死給了我許多痛苦的思索和沉重的心情。在二十多年的時間裏我一直想著她,心裏充滿了悲傷。一個真正的愛人的心裏是永遠不會忘記他真愛的女人的。""她不能夠說不":婚姻的"選擇"雖然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離婚,但對具有親緣關係的結合的禁條為廢除婚姻官司提供了普遍的理由,特別是當上述禁條擴展到遠親時尤其如此,甚至因婚姻而產生的關係也可以被用來作為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