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文學要接近凡夫俗子的芸芸眾生,還必須借助廣播、影視傳媒。因為文學本身要接近凡夫俗子,客觀上已經存在一定的難度。閱讀文學作品,首先必須識字。廣大的凡夫俗子,因種種原因,有的不識字,有的識字相當有限, 有的雖然有一定的閱讀能力,但沒有閱讀習慣。有的為生活所逼,沒有時間、精力、心情去閱讀,畢竟生存,活下去才是第一要著啊!
以我為例,愛好文學,喜歡閱讀文學作品,但在孩子小,老婆下崗,為生活所逼而做點小生意以糊口的時候,竟然一擱十年基本上沒有時間與機會進行閱讀!再比如,我的父親屬於文盲,一輩子沒有閱讀的記錄,但他非常喜歡看戲(劇)——地方戲劇。他的一些曆史常識,忠奸善惡的做人標準,除了晚上閑間聽古(故事),就是來自戲劇這種綜合藝術。因為戲劇一是直觀、形象;二是使用他完全聽得懂的方言演唱。
傳統戲劇, 它的緩慢的節奏趕不上快速發展的時代,已被興起並普及的影視所取代。所以現在許多作家喜歡寫中篇小說,因為中篇易脫稿,又容易被改編成電視劇,當然這其中還有許許多多其他的更主要的因素,不是說凡中篇就能改編、就可改編成電視劇。瓊瑤為什麼能名噪大江南北、家喻戶曉,就是她的小說被改編成電視劇。文學成就比她高得多,差點獲諾貝爾文學獎的沈從文(提上議事日程時他已死了,諾貝爾文學獎隻獎活著的),中國的凡夫俗子卻沒幾個人知道他。
說到這裏,我已經失語了。文學如何接近凡夫俗子,估計很難開出一張良方,反正我是開不出這張良方!
社會在迅猛發展,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文學形式,現在手機普及,紅、黃段子滿天飛,到處設擂台評獎,說不定紅、黃段子以後會和唐詩宋詞元曲一樣,成為這個時代最有成就的文學形式呢(說笑了,我才不相信呢)?
總之,我想,寫作者還是必須寫自已熟悉的生活、熟悉的人、熟悉的事;寫自已寫得出的, 寫自已能寫的。其他的,還是讓文化市場去做自然調節吧?
你的作品首先必須感動自已,然後才有可能感動別人;你連自已都感動不了,怎麼有可能感動別人呢?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下午寫於楓江之陽
[原文發表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粵東文萃》文學報, 《朝陽》文學雜誌二零零八年第三期, 《揭陽文藝》文學雜誌二零零八年第三、四期合刊]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