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文章是自己的好
老婆是別人的好,文章是自己的好。前一句不是此文想說的內容,此文想說的隻是後一句。
文章是自己的好,恐怕不僅僅是主觀認識上的範疇,而且有可能是一種很普遍很客觀的社會現實。何以見得呢?先說一件小事。我曾為一本刊物寫了二百多字的一條出版簡訊,送給二種刊物登載,結局不是被改得麵目全非,就是被動了大手術——二百多字,其實也沒有幾句話,怎麼經得起如此這般的折騰?
修改這條共同的短訊的是我的兩位文友,他們認為要那樣改才好。我看了刊登出來的短訊,卻認為不應該改才好。說到這裏不說點具體的情況,讀者們就該不耐煩了:你們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這不是一個永遠糾纏不清的問題嗎?
這條短訊,除了告訴人們這本刊物這期雜誌出版了之外,當然主要是概括了它的內容“好”,目的就是為了撥動讀者的心弦——鼓動誰都拿得出的很少的一點點錢,去買他尚屬需要而又尚不了解的許許多多成功人士的人生曆程、經驗,也就是動員人掏錢買書。前麵的種種鋪墊,正像唱段的過門,目的就是為了憋足勁唱出後麵那句最動聽的唱詞(結論)。可是那個我精心設計而捕捉到的結論,卻都被兩位文友改沒了。沒了骨頭架子,隻剩下一堆沒有任何支撐,沒有任何特征的皮囊,此文豈不變成了可有可無的絮絮叨叨的廢話麼?
書訊就是書訊,還要求什麼關鍵詞、中心語(政治方麵的) ——也就是唱高調,這不正像文革時早敬、午讀、晚禱那樣,開口“語錄”,閉口“語錄”了嗎?調子定得越高,就顯得越空,你唱你的高調,我退而避之,敬而遠之。我想,越接近柴米油鹽,越有親切感,越有親和力,越能縮短刊物或書籍與讀者的距離。
這本刊物是集體的,這條書訊也是為集體而寫的,登也可,不登也可;改也可,不改也可。這件小事隻是觸發了我聯想起了這個話題。而這兩位文友又都屬於舞文弄墨的人,文字經過他們的手,他們認為不好,理所當然是要改的。所以,我們三個人殊途同歸,形成了一個共同的認識:“文字是自己的好” ——這隻是文字,還稱不上是文章。
凡文章大家,自有大襟懷,大氣勢,大手筆,或自出機杼,或自成流派,令人高山仰止。話說到這裏,又觸動了我的一根神經末梢。有的人總喜歡用自己的思路,用自己寫文章的套路去套別人的文章,以此作為取舍、評判文章的標準,這就很成問題,他自己鑽進了死胡同不說,如果是占據刊物園地的人,這刊物恐怕就被弄得很單調、很呆板、甚至死氣沉沉了。更有甚者,有的人把刊物看成自己的自留地,專種一種有利可圖的短期經濟作物,雖然也青蔥一片,卻脫不了自給自足,小打小鬧的小農經濟,自滿自足可以,若拿出去和人家比,小家子氣就一覽無遺了。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下午草於楓江之陽
[全文發表於《朝陽》文學雜誌二零零七年第二期,《揭陽文藝》(文學雜誌)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