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立信背信 方圓成事 第五章 信用是用來做事的
在特定情況下,信用是做給別人看的,是一件道具而已,用來顯示自己的魅力,或者達到特定目的工具。
東漢末年太史慈在郡裏擔任屬官,正巧郡裏和州裏發生爭執,是非難辨,於是分別上奏章分辨。誰的奏章先到達京城洛陽,誰就能占上風。
當時州裏的奏章已派人送出,郡裏的官員怕自己落在後頭,選中太史慈去追趕州裏送奏章的人。他晝夜兼程趕到了洛陽,馬上來到專門接待臣民上書的公車衙門,送了奏章。
這時州裏派出的官員剛到,正在求守門的官吏為自己通報。太史慈問他:“你想通報上奏章吧?”州裏來的官員說:“是的。”太史慈問他:“你的奏章在哪裏?題頭落款是不是寫錯了?”
州裏的官員說:“你得答應不能弄壞了。”太史慈答應了,於是就把那官員的奏章拿過來看,奏章剛一到手,太史慈就把它撕了。
州裏來的官員大叫起來,拉住太史慈不放。太史慈對他說:“你要不把奏章給我,我也沒有機會把它撕了,是禍是福,咱倆都一樣承受,反正也不能讓我獨自蒙受罪責,與其這樣,不如咱倆都悄悄離開這兒。你回去就說奏章已經送到,反正也不會有人知道。”
於是太史慈與州裏的官員一起悄悄地回來了。郡裏送的奏章終於被批準。州裏認為自己的奏章沒有起到作用,也就沒有追究。
信用諾言最難經受住考驗的地方就是外交領域。白紙黑字的外交公文和友好邦交的外交辭令在這裏用得最好最勤快,但是在背後往往都是外交時機和國家利益的表現。在外交中,誰都能得出來英國外交家德斯累利的話:“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隻有永恒的利益。”
不必守信還有一種情況是情況緊急,必然要靠信義為引子達到目標,而信守承諾又難以達到的時候。
宋朝陶魯字自強,二十歲時,因為父親陶成在戰爭中犧牲,被錄用為廣東新會縣丞。有一次,都禦史韓雍下令,要犒勞軍人,需要一百頭牛,限三天內備辦出來。令出如山,眾同僚都不敢應承,陶魯越過同僚承擔了這項任務。
三司和同僚們責備他胡來,陶魯說:“我決不以這件事來連累你們。”
於是他在城門上張貼布告說:“交一頭牛酬謝五十兩銀子。”有一個人牽了一頭牛來了,陶魯馬上給他五十兩銀子。
第二天,人們爭先恐後地牽牛來,陶魯選取其中一百頭肥壯的,按平價給了主人錢,說:“收牛這是韓公的命令,我沒有權利多給你們錢啊。”他按期向韓公進獻了一百頭牛,韓公十分讚賞他,讓他隨自己擔任後勤官員。
古今中外,有很多人拿信用來說事。信用最普遍使用的是愛情領域。但是古今中外,多少悲劇就是由於諾言問題而產生的呀。這裏姑且在提一下尾生抱柱的那個故事:
尾生和一個姑娘約會在橋下,姑娘未到而水漲了起來。尾生抱柱等待姑娘不肯離開,終於被水淹死。現在,我們可能要笑他迂,但我們為什麼不能從中汲取點精神呢??
實際上,尾生抱柱並不是信用的例證,而是愛情的見證。要是換了別人,尾生肯定不會那麼迂,他想做的不過是為愛情堅守一回而已,跟信用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
所以信用是一件道具,是用來做事的。如果不懂得這一點,而把信用視為一種高貴品德,那就大錯特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