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創新:是樹,也是網(2 / 3)

比如,我們現在篩選賽馬,確實可以把馬變得越來越敏捷,可是賽馬脾氣不好是出了名的。再比如母雞,我們人類用單目標來篩選它,就是要它多生蛋、生育能力強就可以了。但問題是,這種母雞也經常歇斯底裏、脾氣不好、攻擊性比較強。

如果全人類因為這套優生學的方法變得智力奇高,但是脾氣都不好,都不願意跟他人協作,人類的創新、創造還真的存在嗎?

而且,即使基因學說已經發達至此,我們仍然可以發現,基因工具不是一把手術刀,而是一根大木棒。也就是說,當我們想以基因為工具改變人的某些性狀的時候,做不到手術刀那麼精準,想切哪兒就切哪兒。它其實像一根大棒,一棒子掃下去,連帶著一大片因素。

這個很好理解,基因是我們內在的一個特質,它表達出來的性狀也許是非常多的。而我們現在局限於我們的科學,隻能看到其中的一兩種,對於其他危險,我們其實是不知道的。比如,有一種遺傳病叫台-薩氏綜合征。得了這種病的小孩兩三歲的時候智力就停止發育,然後很快就會死掉。

很多遺傳病學科的學者覺得這個病太奇怪了,它不符合進化論的原理。在人類多少億年的進化過程中,帶有這種疾病基因的人應該早就被淘汰掉了,怎麼還能留到現代社會呢?後來研究發現,原來引發台-薩氏綜合征的基因不見得一定會發病,所以就有人會幸存下來。另外,帶有這種基因的人,抗肺結核杆菌的能力非常強。

什麼叫進化?進化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甚至是多害相權取其輕。當肺結核多發的時候,帶有這種基因的人能夠抵抗,再擔一點台-薩氏綜合征的風險,是劃算的,所以這種病一直流傳到了今天。

這說明基因不是一個超市,我們進去想拿什麼就拿什麼。當我們想要一個好處的時候,也不得不接受它附帶的那些壞處,而且這些壞處我們未必明確知道。當我們消除掉一個壞處的時候,沒準兒一棒子也掃死了那些好處。所以,從尊重人類這個物種的多樣性的角度來說,所謂的積極的優生學本身就不成立。

智商測試靠譜嗎?

第二個話題,就是智商。智商難道真的可以通過測試測出來嗎?直到今天,還在流行智商測試。很多學者是這樣反對的:“智商測試沒準兒就適合那些願意或者善於智商測試的人。”

講一個特別有趣的例子。美國有一個著名的律師叫博伊斯。別看博伊斯是個大律師,但他從小就得了嚴重的閱讀障礙症。翻開任何一本書,他連一個單詞都拚不出來,要想連篇地讀一篇文字,難比登天。這樣的人如果到了智商測試的考場上,肯定是零分,連卷子都看不懂,對吧?

但是,他怎麼成了大律師呢?一個律師在上學的時候,得閱讀多少法律文獻,辦案子的時候,至少得看卷宗吧?這樣的人居然當了大律師,為什麼?就是因為他不會閱讀。

第一,不會閱讀的人,注意力一定非常集中。博伊斯沒法閱讀,所以做任何事的時候,注意力都極其集中。

第二,他特別善於傾聽,對語言特別敏感。

第三,他的記憶力特別好,跟他說什麼他都記得住,隻有看書記不住。

第四,他在法庭上和在日常生活中,對別人細小動作的感受力非常強。

第五,他能把任何複雜的事用非常通俗的語言表達出來,這是天生的能力。

所以,我們不要看有那麼多智商測試的體係,智商這種東西到目前為止仍然是一個神秘的事物:居然有人不會閱讀,也能夠成為大律師,擁有這麼高的成就。

給大家舉了這麼多例子,就是要說明人類各個層次的活動:底層的基因這個層次,比較表淺的智商這個層次,還有萬人矚目的創新、創造。這些其實都不是一個點狀的現象,而是一個網狀的現象。我們想判斷任何點的價值,都要把它還原到它當時所處的網絡中,才能判斷得出來。

當一個人擁有一個基因的時候,如果不還原到他的生活環境中,我們根本無法知道這個基因到底是好是壞。一個人的智力特征,如果不和他的工作、生活等整個社會網絡連同起來看的時候,根本就不知道這個人是笨還是聰明。回到創新、創造這個層次也是一樣,不存在什麼單點的創造活動,隻存在一個屬於全人類的創新、創造之網。

創造就是一連串的事件

給大家推薦一本書,名字就叫《創造》,它的作者叫阿什頓。在這本書裏,他第一次創新地提出來什麼叫作創新、創造的機製,無非兩點。

第一點,每個人麵對自己那個具體的問題,然後解決掉它。這個問題也許很不起眼,但是這不重要,關鍵是第二點,就是全人類形成一個全新創造的線,然後再把它連接成一個網,一個巨大的創造沒準兒就出現了。

中國有個經濟學家叫周其仁。他寫了一本書,叫《收入是一連串事件》,這是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整個社會。借用周教授的書名,什麼是創造?創造就是一連串的事件,它是一個網,絕不是一個點。

如果你覺得前麵講的這套原理有說服力的話,再回到我們的日常認知,很多東西就要出問題了,也許就站不住腳了。

比如我當年上學的時候,教室裏掛滿了科學家和發明家的頭像,從伽利略、牛頓到愛因斯坦;上中學的時候更多,甚至還有一些中國人,張衡、祖衝之等。

為什麼要掛這些呢?有兩層意思:第一層是告訴小孩好好學,將來成名、成家;第二層意思其實是暗示,這些人構建了我們這一代人關於創新、創造的認知框架。也就是說,每一個創新、創造都“冤有頭,債有主”,可以歸到一個一個具體的發明家和創造家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