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公權和私權(2 / 2)

事實上“皇帝”本應該是精神領袖,是“以主觀意識改變客觀現實”的唯心主義典範。因為“皇帝”本身就是端坐於高高的、民眾的心靈塔樓之上的精神領袖,完全是一種精神存在,是一種敬畏存在,而非物質存在。也就是說皇帝是精神映射肉體的靈魂存在,是“以主觀意識改變客觀現實”的唯心主義存在。他看是人,其實他是精神燈塔,精神領袖,在指引人們的心靈向一個“以主觀意識改變客觀現實”的唯心主義目標航行。

孔子也曾想將儒學從人間渡劫到天上,給儒學以精神存在,但是由於《易經》的陰陽定律是《易經》意識形態的基本基石,《易經》的定義就是陰陽合同,陰陽互斥。這樣一來如果你啟用儒學,政治綱領就必須定性在君為天定,民為人立,天人合一,政治權力“對立而統一”,上下用“仁”之上。

孔子認為“天下為仁”,仁者二人,上下愛人是為仁。這裏強調這個愛是上下關係,等級關係,君臣、父子、夫妻關係。孔子用“仁”為尺度來丈量人心,來綁架君臣、父子、夫妻關係,來綁架人性,這就導致古代中國的一切政權完全階級等級化了。

階級等級化的弊端非常明顯,無法用文字完全的表述,最明顯的弊害是人們視任何事情都等級分明,天生有尊卑概念,不認為人的意誌可以改變現實,不講人性,沒有憐憫心,視生命如糞土,殺伐無度。隻站在“對立而統一”上看問題,要麼敵人,要麼朋友,要麼敵我不分。如果存在對立反對,要麼以武力解決,要麼敵我不分,缺失第三方妥協意識。

如果認定是敵人就完全以起義、造反、對抗、對懟、攻擊或殺戮為手段,來解決意見分歧。如果認定是朋友就完全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來混為一談,堅持漢奸立場,混沌做人。

古代中國最明顯的弊政是階級分化,上下用仁,缺失公平,二元分化,二元思維,金錢思維,惟物思維,設置特權機構,無唯心主義思維,視人如物,設置物性權利,最終導致物向橫流,積富積貧,兩極分化,政商一體,貪汙腐化,一權獨大,拍腦門定事務,事後不負責仼等等。

實際上,古代中國幾乎所有文化都受《易經》的影響,被物性化、泛神化、等級化了,所以你看古代中國人做什麼事情都分階級,分等級,分差別,不講平等,沒有人性化思維。

事實上《易經》根本就不存在人性思維,不存在唯心主義思維,更不涉及精神上的東西,所以不要把《易經》與西方哲學放一塊說,因為哲學是“愛·智慧”學說,重點研究人性,是講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並存的學問,而《易經》研究一切物性,不涉及人性,不涉及唯心主義。

古代中國的政治體係和皇帝本人與精神和人性沒有半毛錢的關係,不涉及半點唯心主義思維。惟有的人際關係也是專製權利關係,階級等級壓迫關係。隻有唐代時有人想神化皇帝的身份,但是被大儒韓愈給一票否決了。從此一直到清朝滅亡,再無人敢神化皇帝的身份,把皇帝作為一個精神領袖敬畏和寄托在心頭。

從此,原本應該是人們精神寄托的皇帝便被孔子的徒弟韓愈之流從天上拉回到人間,被物性化、權利化,階級等級化了,於是這個本應該是精神領袖的人物便又成了內宮和大臣的掌中玩物了。

這就是古代中國皇帝的悲劇!

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有人說是暴·政,有人說是財閥,還有說是教會。其實都不是。那是什麼?其實很簡單,古代中國幾乎所有反皇起義都來人們心中的“公平”尺度!也就是說一切造反運動的起因都來自政治權力不清晰、不明確造成的“公平失衡”。

其實人性並非絕對的存在自利、自我和自私。人性天然就存在“公勻、公平、公正”之心,並因此而形成社會團體,形成上層建築,形成國家體製,形成公共權力,也就是說公權來自民心。然而正是這個來自民心的公權被無限製的濫用,無限製的擴張,無限製的使用了,才導致民心失衡,民眾無法依賴和寄托心靈於公共權力的塔樓之上,才導致民心向背,尋找新的心靈寄托之所,於是盲目從化於某些教派,聽命於教宗,置生死於度外也要尋求新的“公平”。

其實這一切都是公權不受監督,過度泛濫,致使私權無路可走才導致的後果。如果說民眾是被惡霸逼迫造反,還不如說古代的公權過度泛濫才是導致起義不斷的主因。

人類天性就具備“公勻、公正、公平”之心,同樣人類天生也具有“自我、自利、自私”之心。人類具備公心是為了更好的融入社會,獲得幫助,得到安全。而具備私心則是為了更好生存生息,獲取自由,放飛自我。

由此可見,公權與私權平衡才是人類追求的終極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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