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聖君明主 第一節孝行傳世的漢文帝(2 / 3)

後來,有人舉報周勃在家常身披盔甲,有謀反之心,漢文帝馬上把他抓捕。周勃趕忙通過漢文帝的舅舅薄昭向漢文帝說明實情:“被罷免丞相職務後害怕被抓,所以家中有些防備,但卻沒有反叛之心。”漢文帝在重新調查後,沒有發現周勃謀反的事實,便釋放了他。

由於漢王朝大力推行無為政治,對諸侯王勢力的惡性發展起了催化作用。諸侯坐大,形成“尾大不掉”之勢,劉氏宗室內部在皇權和王權的分割問題上產生了尖銳的矛盾,這個矛盾從漢文帝即位後就開始激化了。文帝三年(前177年),濟北王劉興居叛亂,首開王國武裝反抗漢廷之先例。漢文帝派兵鎮壓,叛軍頃刻瓦解,劉興居被俘後自殺。

隻過了三年,淮南王劉長又舉起了叛旗。想來當年沒當皇帝很是不甘,因此決定自己動手爭取皇位。但他終究跟皇位無緣,還沒行動就被朝廷發現。漢文帝派人傳訊劉長入京,罷去他的封號,將他發配蜀郡。途中,劉長絕食而死。

兩起叛亂雖被平息了,但漢初諸侯王勢力的惡性發展,實際上已成為對抗中央朝廷的分裂勢力。朝廷中一些有識之士,認為到了非從根本上解決不可的時候了。賈誼就是其中突出的代表。他上《陳政事疏》,提出兩點:第一,親疏不是主要問題,同姓諸侯王不比異姓王可靠。第二,是強者先反叛,弱者後反叛,在這樣的封國條件下,最後都要威脅中央集權政權。賈誼提出解決的辦法是:分割諸侯國的勢力,從而達到中央集權的目的。

漢文帝十分欣賞賈誼的觀點。但當時他正用心於穩定政局,恢複和發展社會經濟,形勢不允許他與諸侯王公開對抗。直到文帝十六年(前164年),齊王劉則死,無子嗣位,漢文帝才分最大的齊國為六國。又封劉長的三子劉安、劉勃、劉賜等為王,將淮南國一分為三。但皇權和王權的矛盾並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分權和集權的問題依然存在,並最終導致了景帝時期的七國之亂。

緹縈救父

“仁、孝”二字正概括了文帝的特點。

公元前167年,在臨淄發生了一起案件:

有個叫淳於意的人給別人看病,結果病人吃了藥,病卻沒見好轉,過了幾天竟然死了。而死者是當地有錢有勢的大商人的老婆。那大商人仗勢向官府告了淳於意一狀,說他治錯了病。當地的官吏判他“肉刑”(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去受刑。

淳於意本來是個讀書人,因為喜歡醫學,經常給人治病出了名。後來他做了太倉令,但他不願意跟做官的來往,也不會拍上司的馬屁,沒有多久便辭了職,做起了專職的醫生。淳於意有五個女兒,可沒有兒子。他離家時望著女兒們歎氣,說:“唉,可惜我沒有男孩,遇到急難,一個有用的也沒有。”

幾個女兒都低著頭傷心得直哭,隻有最小的女兒緹縈又是悲傷又是氣憤。她提出要陪父親一起去長安,家裏人再三勸阻也沒有用。

緹縈到了長安後,托人寫了一封奏章,到宮門口遞給守門的人。

漢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疏的是個小姑娘,非常重視。隻見奏章寫道:

“我叫緹縈,是太倉令淳於意的小女兒。我父親做官的時候,齊地的人都說他是個清官。這次他犯了罪,被判處肉刑。我不但為父親難過,也為所有受肉刑的人傷心。一個人砍去腳就成了殘廢;割去了鼻子不能再安上去,以後就是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情願給官府沒收為奴婢,替父親贖罪,好讓他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漢文帝看了信,很為小姑娘的孝心感動,也認為她說得很有道理,就召集大臣們商量說:“犯了罪該受罰,這是應該的。可是受了罰,也該讓他重新做人才是。現在懲辦一個犯人,在他臉上刺字或者毀壞他的肢體,這樣的刑罰怎麼能勸人為善呢?豈不是失去了懲罰的意義?你們商量一個代替肉刑的辦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