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份生前遺囑——未雨先綢繆!
寫份生前遺囑在發達國家,公民立遺囑是尋常事,大多數人從20多歲就開始立遺囑,甚至出趟遠門之前,都要寫份遺囑。很多人一生幾十次修改遺囑,防患於未然。反之,90%以上的中國人都沒有立遺囑的行為觀念,而是通過法定繼承的方式來處理遺產,這往往帶來大量的遺產糾紛。您立遺囑了嗎?假如您是30歲左右的年輕人,聽了這話,保不齊會來一句:別咒人呀!遺囑,在很多人的眼裏,那是行將就木的老人的事,離中青年人還遠著呢。不少年輕人說:“遺囑,不是我們這個歲數應該考慮的事兒。”
在中國,多數人認為正值青壯年就立遺囑不吉利。可這個世界上的災難事件越來越多,飛機失事、火車出軌、心肌梗塞、原因不明的過勞死,就是大清早好端端地去上班,坐進辦公室還有遇上了“9?11”的。因為沒有遺囑而造成的遺憾不勝枚舉。有個從事證券業很有成就的先生突遇車禍,可憐老婆孩子,竟不知道丈夫的大筆財產置於何處,連孩子的學費都靠身邊的朋友讚助。太多不定因素存在,所以要在生命終結之前料理好一切,想一想,生命就在呼吸之間,若是一口氣接不上來就走了,有沒有話要對親愛的人說?辛苦掙來的錢有沒有留給自己最愛的人?其實,在現實生活中,遺囑之事太重要了,它不但關係到個人財產的保護,也直接涉及家庭財產的繼承。早早地立下遺囑可以省去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1997年10月13日,深圳金地律師事務所的一位高級律師,因肝硬化導致肝昏迷,最後心髒停止了跳動。年僅39歲的他,留下了一個33歲的漂亮妻子和5歲的兒子。這位少年得誌在深圳小有名氣的律師,生前靠個人的奮鬥,積累了百萬家財,其中一套170平米的複式住宅樓,價值101萬元,在他去世之前已交房款72萬元。此外,1992年單位分配給他一套福利房,建築麵積86平米,購房款為11萬元,同他和所在律師事務所的4個合夥人共同購置了220平米的辦公室,購買時花了326萬元,他占五分之一付了65萬元,但是在房地產低迷後,這套房價格大跌,重新評估價為148萬元,屬於他的那一份價值29萬元。另外還有一輛轎車和大量的股票及存款。這位律師的父母是退休幹部,都已60多歲,1992年從湖南老家來到深圳和兒子住到一起,直到兒子離開人世。這位懂法的年輕律師居然生前沒有立遺囑,以在死後一個月圍繞百萬遺產引發了家庭大戰。婆媳之間為遺產爭執不休,最後不得不對簿公堂。1999年6月18日,深圳市羅湖區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律師的母親獲得了539萬元人民幣和英鎊美元若;律師的妻子和兒子二人獲得了607萬元人民幣、23萬元港幣和美元英鎊若幹;其餘的價值人民幣134萬元、港幣23萬元、美元英鎊若幹及動產、不動產、股票為律師的妻子一人繼承。律師的妻子對此判決不服,向深圳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2000年4月,深圳中院作出的終審判決與一審判決相比無大的改變。婆媳經過兩年的戰事,在法院的判決下終於將遺產分割完畢,但由此反目成仇,留下了終身遺憾。假如當初這位律師立下遺囑,也就不會引起這場曠日持久的婆媳大戰,您說遺囑對一個人和一個家庭來說重要不重要吧。
上海有位叫馮孫眉的老人,生前收藏了大量的煙畫(煙盒裏的插畫),號稱“煙畫大王”。老人在1978年80歲時去世,沒留遺囑,十多年後,他的兒女為遺產繼承產生了糾紛,各方為老人留下的這些煙畫該由誰來繼承打得不可開交。而煙畫這東西屬收藏品,其價值不好評估。最後幾個子女對簿公堂,法院幾經周折才作出了判決。日前,中央電視台“社會經緯”節目對這起家庭糾紛做相關的報道時,特別強調了立遺囑的重要。假如馮老先生活著的時候立下遺囑,怎麼會在本來和睦的家庭引起硝煙?張老爺子是京城著名的建築學家,生前曾參加過北京十大建築的設計。老爺子原在北京某大街有兩套兩居室,老伴兒去世後,他一直由兩個親戚照顧。老爺子雖然歲數大了,但腦子不糊塗,1990年1月就寫了遺囑,並到公證處辦了遺囑扶養協議的公證。按《繼承法》的有關規定,年紀大了,需要人照顧,誰照顧他,盡到他生養死葬的義務,他可以將自己財產的全部或部分贈給這個人。因當時還沒有房改,房屋產權不屬於個人,公證時隻能寫上轉給他人租住。後來,老爺子又搬到了東花市小區,房改時,老爺子把房子買了下來,他重新改了遺囑,把這套房遺贈給兩個一直照顧他的親戚,到公證處又作了公證。老爺子立遺囑並作了公證,兩年後,與世長辭。按遺囑東花市的房子自然歸了他的兩個親戚。老爺子的兒子當然不幹了,他以法定繼承人的身份,把老爺子的兩個親戚給告了,要求她們騰房。但是,老爺子生前留了遺囑,法院以此作了公正的判決,兒子最後也沒了脾氣。可見遺囑在現實生活中的作用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