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談判的藝術 6.說服對方接受自己的觀點
成功金言:
學會說服是每個談判者必備的技巧,隻有說服對方,他才能心悅誠服地接受你。
談判中能否說服對方接受自己的觀點,是談判能否成功的一個關鍵。談判中的說服,就是綜合地運用聽、問、說等各種技巧,改變對方的最初想法而接受己方的意見。
福柯公司對分銷商的代理感到有些失望,於是開始致函該公司,列述了具體的不履約事例,這些事例似乎構成了合同終止的法律依據。最後,福柯公司首席執行官打電話給分銷商的首席執行官,要求終止他們之間的合同,並宣稱,分銷商現在欠下福柯公司的債務約有200萬美元。
據分銷商私下估算,如果合同因不履約而終止,公司的負債將會接近300萬美元。但是,分銷商對福柯公司的許多不履約指控表示質疑,並將福柯公司最近遭受的挫折歸結為市場狀況。雖然分銷商認為,福柯公司提出的“不履約”法律指控證據較弱,但該公司知道,福柯公司可能試圖轉移業務,迫使分銷商起訴以避免損失。
有顧問建議,不要圍繞“由於不履約而終止合同關係”來對談判加以變形說服,而是通過另外方式歸納問題的性質,讓其成為有力的變形說服條件。在接下來的電話會談中,分銷商的首席執行官向福柯公司的首席執行官指出,分銷商依照福柯公司的要求簽訂了永續合同,並專門為福柯公司進行了大量投資,明確期許雙方合作關係永續長存。並且針對福柯公司的不履約指控提出有力質疑。他還著重強調了福柯公司另換分銷商所存在的風險,講述了另一個單方麵轉移業務,結果讓製造商失去好幾年業務增長機會的事例。簡而言之,分銷商間接指出:福柯公司若拋棄業經磋商同意的協議,即便是最佳另選方案,都是非常糟糕的。
針對福柯公司的不滿,分銷商提出可以終止合同,條件是自己須“因失去盈利、永續的關係而獲得賠償”。在論述了這種終止方式的道理與操作細節後,分銷商向福柯公司提交了淨現值計算方式,將合同對分銷商的價值估算到1500萬美元以上,從而逐步讓福柯公司在這個基礎上參與商討。
分銷商有意識地讓會談離開最初的主張(即它應當為不履約而支付賠償),轉而變形描述於這樣的概念:隻有得到賠償後,自己方可允許福柯公司如願以償地脫離永續合同。
在這個過程中,福柯公司對可能協議的認知,從期望向分銷商索取賠償金,轉變成了事實上要給予分銷商賠償。分銷商最終通過和解協議,獲得了大約800萬美元。通過成功地對談判進行變形說服,分銷商原先估算將欠付福柯公司300萬美元,結果卻轉虧為盈,前後相差1100萬美元。
說服是談判的主要內容,也是實現談判的最重要手段之一。在整個談判過程中,談判者必須對自己嚴格約束,不能信口開河,要準確地表達自己的觀點與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