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我那時一直想組成一個叫"三劍客"的組合,專門在校園內打抱不平,於是就先埋下阿濤做伏筆。
而正式組隊"三劍客"卻是一個月之後的事。"三劍客"的另外一個人叫阿俊,而吸收他的理由,是他們家有錢有勢,一般我們的行俠仗義經費都由他出。阿濤出腿,我出嘴。正式組隊前,我幫他們每人完成了一件心願,且是非我不可的那種愛情心願,這也是他們後來願意死心塌地地做我死黨的原因之一。
阿濤那時候喜歡他們班的學習委員,那個女孩叫小秀,長得沒一點特別之處,就是成績傻好。有好長時間裏,我都以為阿濤喜歡她是在乎她的內涵,為此,我還很欣賞了他一陣子。但不久就發現,原來阿濤早就調查清楚,小秀的爸爸是養豬專業戶,是方圓有名的小富翁不說,還有一個當海軍的哥哥,小秀穿的那些時髦衣服據說都是她哥哥從大城市郵寄過來的。當然,這些都是後來才知道的,一直到我幫他完成第一封寫給小秀的情書並開始好上,才在一次他喝多了,用那種"你知道她爸爸是誰嗎?你知道她哥哥是誰嗎?"的口吻問我之後,才很是自豪地告訴了我答案。這讓我後悔了好幾天,最開始的對他的欣賞隨即蕩然無存。
後來的結果讓我懷疑,小秀也一定早就對阿濤有了意思,隻不過女孩子不便於主動罷了,我那封操刀的情書不過是點燃他們的一根火柴而已。我最清楚不過,那封信我最多用了三分之一的功力,原因是他最初對我許諾的軍用大衣沒有兌現,換成了二斤豬頭肉和一瓶廉價燒酒,還是和我分享的。
這一來,我下筆時無形中便打了折扣,省略了風景描寫不算,連我最擅長的文配詩都沒舍得用。我隻是輕描淡寫地說了一通無關緊要的廢話,好像分量較重的一個細節是寫到,我因為你的出現,而整個人都改變了不少。並舉例說明,說是一天在街上被別人的自行車撞了一下,我不但沒有發火,還衝那人微微笑了笑,表示寬容。通篇都沒寫一個愛啊或喜歡的字眼,隻是在最後快結尾時,加了一句:對了,忘了告訴你啦,昨夜我又夢見你了!
而就是這樣一封打了三折還多的情書,竟幫助阿濤輕易就完成了勃勃野心。據他後來的彙報,他是第一節課給她的情書,第二節課便收到回信,並在信上約好了見麵的時間地點。阿濤還著重描繪他們倆一見麵的情景,說小秀第一句話就是羞答答地問他一共夢見過她幾回。其實,這情景我似乎早就預料到了,因為,最後這一句是我抄襲的我的另外一封上的,而結果就是這樣子。
再說阿俊,他喜歡的是一個愛好文學的女孩子,並且是當時我們學校文學社的骨幹。那個女孩子叫茵子,長得很好看還有些氣質。這樣,個頭不高相貌一般且沒有文學細胞的阿俊,很自然就被茵子給忽略不計了。而對我這邊,阿俊卻是財大氣粗,出手驚人,圓了我穿軍用大衣的夢不算,還請了我四菜一湯外加青島啤酒隨便喝,這一來,我很自然地將此事高度重視了許多,不但仔細地傾聽,還仔細分析兩人的各種相遇相知的可能。
方案最後定了下來,就是投其所好,在文學社社刊上發表文章,我寫,署他的名字。並且,為了能更大限度地展現他的才華,還決定在同一期上發表兩篇,一詩,一小說,以求爆炸效應。記得當時為摸清茵子的喜好文風,我們還挑燈夜戰,翻閱了她之前發表的所有文章,知己知彼後便趁熱打鐵地連夜寫好了兩篇文章。第二天,阿俊紅著眼睛去交稿,據說當時主編隻是粗粗看了一遍,便當即拍板了,還動情地說幾年沒遇到這麼好的作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