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與人和諧相處的十二個秘訣 11尊重他人的意見(1 / 3)

第三篇與人和諧相處的十二個秘訣 11尊重他人的意見

承認自己也許會弄錯,就能避免爭論,而且,可以使對方跟你一樣寬容大度,承認他也能有

錯。

當西奧多·羅斯福入主白宮的時候,他承認,假如他的決策能有75%的正確率,就達到他預

的最高標準了。像羅斯福這麼一位20世紀的著名人物,最高希望也隻有這樣,那麼你我呢?

隻要你能達到在行事處世中,有55%的正確度,那麼你足可以跨進華爾街,當一個日進

鬥金、腰藏萬貫的銀行家。如果連55%都作不到,那你又有何顏麵數落他人的不是呢?

不論是借著表情、動作、或是言詞,你都能很輕易地表現出你對別人做法的不同意見。問題

是這麼做,是否就真能使別人認同你的看法?絕不可能!因為你這樣根本就是對他的智慧、判

斷與自尊,迎麵一擊,而毫無轉寰的餘地,這樣隻會徒然引起他反擊的衝動,並不能使他

改變

看法。就算你搬出天下至聖先賢所訂之金科玉律,他們都不會接受。一旦傷害了對方的自尊

,一切道理都將被拒於門外。

永遠不要如此開場:“好,我證明給你看。”這句話大錯特錯,等於是在說:“我比你更聰

明。我要告訴你一些事,使你改變看法。”

這種態度,無異是在向對方提出一種挑戰,引發他持反對意見的衝動,恨不能沒等你開口

,就先設法措辭將你駁倒。

即便是在最溫和的情況下,要改變別人的主意都不容易。那為什麼要使它更不容易呢?為什

麼要給你自己增加困難呢?假如你要證明什麼,不要讓任何人看出來。技巧要到家,使對方

察覺不出來。正如詩人波普所說:

“必須用若有若無的方式教導別人,提醒他不了解的仿佛是他忘記的。”

300多年以前意大利天文學家伽利略說:

“你不可能教會一個人任何事情;你隻能協助他自己學會這件事情。”

正如英國19世紀政治家查士德·斐爾爵士對他的兒子所說的:

“假如可能的話,要比別人聰明,但卻不要告訴別人你比他聰明。”

蘇格拉底在雅典一再告誡門徒:

“我隻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我一無所知。”

我不希望比蘇格拉底更聰明,所以我也避免告訴人們說他錯了。同時我也覺得,那確實對

我有益。

如果有人說了一句你認為錯誤的話,你知道他的確說錯了。若是用下麵的口氣來說,似乎比

較好一些:“好吧,讓我們來探討一下,不過我有另外一種看法,當然也許是不對的,

因為我也經常把事情弄錯,如果我錯了,我願意改正過來,現在讓我們看看究竟是怎麼一

回事?”

用這種“我也許不對,我經常會弄錯。我們來看看問題的所在”的句子的確會起到神奇的效

果。不論什麼場合,沒有人會反對你說:“我或許不對,我們來看看問題出在哪裏。”

我們班上有一位同學叫哈爾德·倫克,他是道奇汽車在蒙大拿州比林斯的代理商,他就運用

這個方法。他說,汽車銷售這個行業壓力很大,過去他在處理顧客的抱怨時,常常冷酷無情

,因此造成了衝突,使生意減少,以及產生種種的不愉快。

他在班上說:“當了解這種做法的不利後,我就試試另一種辦法。我會這樣說:‘我們的確

犯了不少錯誤,真是不好意思。關於你的車子,我們可能也有錯,請你告訴我。'

“這個辦法很能夠使顧客解除武裝。而等到他氣消了之後,他經常就會更講道理,事情就容

易解決了。很多顧客還由於我這種諒解的態度而向我致謝。其中兩位還介紹他們的朋友來買

新車子。在競爭劇烈的商場,我們需要更多這一類的顧客。我相信對顧客所有的意見表示尊

重,而且以靈活和禮貌的方式加以處理,就會有助於勝利。”

你承認自己或許會弄錯,就絕不會惹上困擾。這樣做,不但會避免所有的爭執,而且能夠使

對方跟你一樣的寬宏大度,承認他也可能弄錯了。

如果你知道,有個人確實犯了錯誤,而你直率地告訴他,指責他,你知道會發生什麼樣的後

果?

我舉一個特殊的例子來說明:S先生是紐約一位年輕的律師,最近在美國最高法院辯護一

件重要案子,這件案件牽涉到一筆巨款和一項重要的法律問題。

在辯護過程中,一位法官向S先生說:“海軍法的申訴期限是6年,是不是?”

S先生沉默了一下,注目法官片刻,然後隨即說:“法官閣下,海軍法中並沒有這樣限製的

條文。”

S先生在講習班中,敘述當時的情形時說:“當我說出這話後,整個法庭頓時沉寂下來,而

那屋子裏的氣溫,似乎就在刹那間降到了零度。我是對的,法官是錯了,我告訴了他。可

是,他是不是對我友善?當然不。雖然我相信我有法律的根據,而且我也知道那次講的比以

前都好。但是,我最終沒有能夠說服那位法官。我犯了個大錯,我直截了當地告訴一位極有

學問而且著名的人物——他錯了。”

沒有幾個人具有邏輯性的思考。我們許多人都犯有武斷、偏見的毛病。我們許多人都具有固

執、嫉妒、猜忌、恐懼和傲慢的缺點。於是,假如你很想指出別人犯的錯誤時,請在每天早

餐前坐下來讀一讀下麵這段文字。這是摘自詹姆斯·哈維·羅賓森教授那本很有啟示性的《

下決心的過程》一書中的一段話:

我們有時會在毫無抗拒或熱情淹沒的情形下改變自己的想法,但是假如有人說我們錯了,反

而會使我們遷怒對方,更加固執己見。我們會毫無根據地形成自己的想法,但假如有人否定

我們的想法時,反而會讓我們全心全意維護自己的想法。顯然不是那些想法對我們如何珍貴

,而是我們自尊心受到了威脅……

“我的”這個簡單的詞,是為人處世關係中最重要的,妥善運用這個字

才是智慧之源。無論說“我的”晚餐,“我的”狗,“我的”房子,“我的”父親,“我的

國家或“我的”上帝,都具備相同的力量。我們不但不高興說我的表不準,或我的車太破舊

,也討厭別人糾正我們對火車的知識、水楊素的藥效或亞述王沙岡一世生卒年月的錯誤……

我願意繼續相信以往慣於相信的事,而假如我們所相信的事遭到了懷疑,我們就會找盡借口

而為自己的信念辯護。最終呢,多數我們所謂的推理,變成找借口來繼續相信我們早已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