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手腕篇——黑白一體,整合八方 4.做事不能留尾巴
想要成就大事就不能給自己留下後患。曹操任何時候都秉承做事不留尾巴的習慣。因為即使留下一個小小的尾巴,也容易在日後威脅到自己。
建安二十三年(公元218年)正月,在許都爆發了一場主要由擁漢派勢力策動的叛亂,參加者京兆人金、少府耿紀、司直韋晃、太醫令吉本、吉本之武帝時名臣金日之後等人,自以為世代都是漢朝忠臣,見魏有代漢的趨勢,於是憤然謀叛,打算複興漢室。紀是光武帝大將耿彝的曾孫,見曹操即將自立,也決心起兵除掉曹操。
當時留守許都的是丞相史王必。早在建安元年(公元196年)以前,王必就已經在曹操軍中任職,曹操因此稱他為“披荊棘吏”。曹操把王必比作千裏馬,任用他時,還曾專門下過一道手令,讚他忠能勤事,心如鐵石,是國家的良吏,給予他充分信任。
吉邈、吉穆雖然和金一起反對王必,挾持獻帝以攻曹魏,南引關羽作為外援,但是最後還是因為各方想法不同,利害不一,計劃不周,導致了反叛的失敗。
叛亂被平息後,曹操逮捕了耿紀、韋晃等人,耿紀直呼曹操其名,並說:“恨我自己沒有拿定主意,竟被這幫小兒所誤!”韋晃則拚命叩頭擊臉,直至死去。耿紀、韋晃及吉本等均被屠滅三族。
十餘天後,王必傷重不治而死。曹操得到報告,十分震怒,於是將在許都的朝廷百官召到鄴城,讓在王必軍營被燒時參加救火的人站在左邊,沒有參加救火的人站在右邊。眾人以為參加救火肯定不會有罪,紛紛站到左邊。誰知曹操突然宣布,沒有參加救火的人沒有幫助造反,參加救火的人都有參加造反的嫌疑。結果將站在左邊的人通通處死。
由此可以看出,曹操做事是絕對的雷厲風行和斬草除根的,即使有可能的人他也絕不放過,以免後患。而且擅長謀術如他,還讓人很難猜到他的真實想法,更加重了曹操做事狠絕的態度。
對於反對自己的人,曹操一向是先除之而後快,而且即使是沒有發生,但是隻要曾經有想法,也決不能放過,必須殺個徹底。
建安五年(公元200年)正月曹操處死董承等人時,不肯放過已經懷孕的董貴人,這件事使獻帝和皇後伏氏受到很深的刺激。伏後擔心自己將來落得同董貴人一樣的下場,便給她的父親屯騎校尉伏完寫了一封信,以激烈的言辭敘述了曹操殘暴侵逼的情景,要伏完暗中設法除掉曹操。伏完沒有董承那樣的膽量,不敢輕舉妄動。
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十一月,也即伏完死後的第五年,伏後寫信給伏完的事情敗露。
得到消息的曹操不禁勃然大怒,立即逼迫獻帝廢黜了伏後,命禦史大夫郗慮持節去收繳皇後的印綬,並命尚書今華歆作為副手,帶兵進宮,逮捕伏後。並以獻帝的名義下詔令對伏後進行大量的功德方麵的評論,將其說的無才無德無富貴。
伏後百般請求獻帝的幫助也沒用,她旋即被押到暴室,幽閉而死,兩個皇子同時被毒殺。伏氏兄弟及宗族因牽連此事而被殺者有一百餘人,其母盈等十九人則被強製遷往涿郡。
即使是時隔數年的事情,曹操也沒有放過。因為爭王爭霸容不得一點的馬虎和大意。曹操以後要做的事情更多更大,伏後之前可以慫恿自己的父親,以後還有可能慫恿其他人,這樣始終是個隱患。所以這個尾巴絕對留不得。
想要做成更大的事情,走每一步時都不能給自己日後留下尾巴和隱患。任何事情,都應該力爭避免拖泥帶水,不解決的幹淨徹底,很容易成為前進的羈絆。必要的時候,借助一定的手腕,巧妙的將事情化解、整合,才能夠順利的更進一步。
【成事之道】做事徹底,不留後患
自古成大事者無不具備拿得起放得下的作風,前怕狼,後怕虎,做事總留一個尾巴,最終隻會一事無成。高手做事向來是幹淨利索,不留痕跡。也就是說,做事必須徹底,斬草必當除根。
曹操做事就頗具徹底的風範。他做事從不留尾巴,對於潛在的威脅向來是毫不留情,斬草除根的。他以極端很的手段撲滅了劉氏王室哪怕是十分微弱的反抗,鞏固了自己的權力和地位。他以一個勝利者的姿態,居高臨下,玩政治與股掌之間,堪稱是一位難得的鞏固高手。
李宗吾在他的《厚黑學》中說“三國英雄,首推曹操,他的特長,全在心黑:他殺呂伯奢,殺孔融,殺楊修,殺董承伏完,又殺皇後皇子,悍然不顧,並且明目張膽地說:“寧我負人,毋人負我。”心子之黑,真是達於極點了。有了這樣本事,當然稱為一世之雄了。”這無疑是對曹操的做事果斷徹底的別樣讚美。
做人做事都要幹脆、利落,能夠拿得起放得下,不能謀而不斷,斷而不為。優柔寡斷,不實際行動,或者是做事留尾巴隻會錯失良機,遺留下後患,貽誤成事的時機和進程。想做大事、能做大事,就要能當機立斷,還要斷的徹底,絕不留下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