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學會儉樸——美好生活的開始 步驟六:培養孩子理智消費的好習慣(2 / 2)

對孩子進行理智消費教育,積極的態度應該是:正視現實,以主動的姿態告訴孩子金錢的重要性和來之不易,讓孩子從小懂得金錢的價值,養成正當消費的好習慣,成為有一定經濟頭腦和管理能力的小主人。具體來說,父母應該著重考慮以下兩個方麵的建議。

第一,用現實生活中的事例教育孩子認識錢。

要讓孩子了解父母的收入來源、開支、儲蓄等經濟情況,並通過帶孩子上街購物等機會,做一些物品價格的比較。比如迪比的媽媽帶她上街,迪比要買3元錢一個的冰激淩,媽媽告訴她3元錢可以買1斤黃瓜(06元)、1斤西紅柿(1元)、半斤豌豆(08元)、三斤小白菜(06元),這些菜一家3口兩頓也吃不完。從這樣的比較中,迪比恍然大悟:“原來3元錢可以買這麼多的菜呀。”迪比主動對媽媽說:“那我還是別買冰激淩了吧。”媽媽知道孩子這時候又渴又熱,對她說:“買根便宜的冰棍吧。”迪比非常高興地接受了,結果僅花了05元錢。這位媽媽沒有簡單地拒絕孩子,而是利用上街的情境,用很簡單的方式說服了孩子,讓孩子懂得了如何理智消費。

第二,和孩子一起製訂消費計劃。

現在的孩子普遍存在這樣的毛病:花錢很沒節製,父母給多少花多少,花完了就跟父母要。一位學生在某大學上大四,每月開銷在2000元以上。麵對各種不正常開支,不堪重負的母親無奈地與兒子簽訂了一份特殊的“母子協議”:“從即日起,每月除500元生活費以外,其他任何額外開支都必須向母親提出書麵申請……在校期間,不能有任何賒賬行為;因戀愛而需要的支出隻能從500元生活費中支出;學期結束後如沒有超支行為,父母將給予1000元的現金獎勵。”

母親說,兒子在大學上大四,每月開銷2000元以上還經常出現嚴重虧空,動不動就向朋友借錢,還在校園內外賒賬消費。到了實在賒不到的時候,就回家以各種理由要錢還賬,然後再繼續自己的超前消費。母親曾堅決拒絕為兒子的賒賬“埋單”,債權人卻說:“如果不盡快還錢,我就要向學校告狀。”為了兒子的前程,她隻能屈服。在無數次地為兒子“埋單”之後,她決定用協議來規範其消費行為,同時還要印刷倡議書,呼籲有同樣遭遇的父母共同抵製孩子的超前消費,教會孩子理智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