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賞罰之柄——獎懲要公正嚴明 獎勵得當,懲罰有度(1 / 2)

第七章賞罰之柄——獎懲要公正嚴明 獎勵得當,懲罰有度

所謂重刑者,奸之所利者細,而上之所加焉者大也。民不以小利加大罪,故奸必止者也。所謂輕刑者,奸之所利者大,上之所加焉者小也。民慕其利而傲其罪,故奸不止也。

——《韓非子·六反》

所謂重刑,是要使奸人得到的利益小,而君主給予的懲罰重。人們不想因小利而蒙受大罪,所以奸邪必被製止。所謂輕刑,是要使奸人得到的利益大,而君主給予的懲罰輕。人們向往大利而不怕犯罪,所以奸邪製止不了。

我們知道,法家因為無情崇尚重罰而聞名,他們認為人的本性是趨利而避害的,因而肯定賞罰可用,法既賞善罰惡,就是治國的有效工具,並進而提出執法必嚴,信賞必罰,賞要厚,刑要重,隻有施行重刑,才能使人不敢為惡,以達到“明刑不戮”。

韓非子認為,人不會被高山絆倒,卻會被小土堆絆倒。山大,所以人們會小心謹慎;土堆小,所以人們粗心大意。要是實行輕刑,民眾一定忽視它。輕刑正如會使民眾不經意而摔跤的小土堆。所以,把輕刑作為治理民眾的原則,不是導致國家混亂,就是為民眾設置陷阱。所以,韓非子提倡從嚴治國。

法家的另一人物軍事家吳起所著《吳子》一書中也提出:“進有重賞,退有重刑”。吳子強調的是重賞重罰。重罰的結果不但要使當事人再也不敢犯這樣的錯誤,更要使其他人不敢效仿。用殺雞儆猴來描述是再準確不過了。

世人評說法家的思想是說它過於殘酷無情,往往采取中庸調和的治理方法,雖然也采取法家的治理策略,但一般不用在明處,外儒內法。針對一個事情,賞好還是罰好?厚賞還是薄賞?重罰還是輕罰?管理者都要根據具體情況考慮利弊,做出有利的決策。

企業管理者在行使激勵措施時要獎懲適度,獎懲過重或過輕都起不到預想的激勵效果。獎勵過重會使員工產生驕傲和滿足的情緒,失去進一步提高自己的欲望;獎勵過輕會起不到激勵效果,或者讓員工產生不被重視的感覺。懲罰過重會讓員工感到不公,〖〗有功則賞,有過則罰,決不能“功過相抵”。

——任正非(華為電公司總裁)〖〗〖〗或者失去對公司的認同,甚至產生怠工或破壞的情緒;懲罰過輕會讓員工輕視錯誤的嚴重性,從而可能還會犯同樣的錯誤。

員工激勵既要講科學,又要講藝術。員工激勵要遵循若幹原則,這就是科學,原則是在總結管理實踐經驗基礎上得出的規律;在具體管理過程中,又要注意激勵手段選擇的靈活性和運用的分寸,這就是領導的藝術。

例如,某電子通訊公司市場部的一位員工經過努力,為公司拿下了一個重要地區的標,下午飛回北京。總經理在得知這個消息後當眾表揚了這個員工,這位員工在同事麵前感覺很有麵子,因而非常高興,下午3點多不到就離開了公司,找了幾個同事到宿舍打麻將。總經理不知怎麼知道了這件事,第二天早晨,這位員工剛到公司,就被找到總經理辦公室,受到了總經理嚴厲的批評。這位員工雖然受了批評,但心服口服,並慶幸沒有在其他同事麵前曝光。因此,不但沒有記恨經理,反而對其心存感激,心悅誠服。這位總經理特別注意獎懲方法與分寸,當眾表揚、私下批評,使激勵效果達到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