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製臣之策——駕禦下屬的方法 協調上下利害關係
事起而有所利,其屍主之;有所害,必反察。是以明主之論也,國害則省其利者,臣害則察其反者。
——《韓非子·內儲說下六微》
事情發生了,如果有利可得,應當牢牢掌握它;如果有害,一定要從反麵加以考察。因此明君考慮問題時,國家受害,就要察看誰能從中得到好處;臣下受害,就要考察與他利害相反的人。
韓非子的法治思想是建立在人性惡的基礎之上的。韓非子繼承了荀子的性惡論,但是,韓非子把荀子的性惡論發展到了極致,認為人的本性是“好利惡害”,人與人的關係純粹是利害關係,人是好利自私的動物。
韓非子指出:醫生善於吸吮病人的傷口,口含病人的汙血,不是因為有骨肉之親,而是因為利益所在。所以車匠造好車子,就希望別人富貴;棺材匠做好棺材,就希望別人早死。並不是車匠仁慈而棺材匠狠毒:別人不富貴,車子就賣不掉;別人不死,棺材就沒人買。本意並非憎恨別人,而是利益就在別人的死亡上。所以後妃、夫人、太子的私黨結成了,就會希望君主早死;如果君主不死,自己權勢就不大。本意並非憎恨君主,而是利益就在君主的死亡上。所以君主不能不留心那些希望自己死亡的人。
不但醫生和病人之間、匠人和買主之間,就是國君與後妃、夫人、太子之間的關係都是一種利害關係。韓非子還認為,就是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也是一種利害關係。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也是一種利害關係,那些沒有血緣的骨肉之情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更不用說是一種利害關係了。
〖〗醫善吮人之傷,含人之血,非骨肉之親也,利所加也。故輿人成輿,則欲人之富貴;匠人成棺,則欲人之夭死也。非輿人仁而匠人賊也。人不貴,則輿不售;人不死,則棺不買。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故後妃、夫人、太子之黨成,而欲君之死也。君不死,則勢不重。情非憎君也,利在君之死也。
——《韓非子·備內》韓非子還指出,人為了利,會“忘其所惡”不惜……。黃鱔像蛇,蠶像毛蟲。人們看見蛇就驚恐害怕,看見毛蟲就汗毛豎起。但是養蠶的婦女拾蠶,捕魚的人捉黃鱔,因為利益在這上麵,也就忘記了害怕,都成了孟賁、專諸那樣的勇士。人們為了利,可怕的東西不可怕了,可惡的東西也不可惡了。總之,在韓非子看來,人的本性是好利自私的,因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純粹的利害關係。
韓非子雖然沒有專門講人性論,但他實際上發揮了荀子的性惡論,作為他的社會觀的理論基礎。他認為每個人都追求自己的利益,因此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都是利害關係。《韓非子·外儲說右下》引田鮪教他的兒子田章的話:“主賣官爵,臣賣智力。”認為君臣之間是一種買賣關係。臣盡力賣命,國君用封爵俸祿來作為交換條件。
韓非子認為:君臣不一條心,君主靠算計蓄養臣子,臣子靠算計侍奉君主,君臣交往的是算計。危害自身而有利國家,臣子是不做的;危害國家而有利臣子,君主是不幹的。臣子的本心,危害自身就談不上利益;君主的本心,危害國家就談不上親近。君臣關係是憑算計結合起來的。
既然君臣之間的關係是以計算利益為基礎的,那麼,領導者使用下屬就有很強的功利性。領導者為了發揮下級的能力和積極性,可以說是費盡心機,掌握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禦人術。
宋太祖趙匡胤在陳橋兵變中,黃袍加身,奪取了皇權。當時,趙匡胤雖捷足先登,披上了龍袍,但公卿將相並沒有放棄野心,而是日夜繕甲治兵,蠢蠢欲動。麵對這一形勢,趙匡胤沒有采取“殺”的政策,而是千方百計地籠絡舊臣。趙匡胤下令,對後周舊臣一律全部錄用,官位依舊,甚至宰相也仍由王溥、範質、魏仁浦三位舊相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