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權利之勢——高舉權柄的藝術 禁止結黨營私,拆散小集團
欲為其國,必伐其聚;不伐其聚,彼將聚眾。
——《韓非子·揚權》
故明主之畜臣,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陳言而不當。越官則死,不當則罪。守業其官,所言者貞也,則群臣不得朋黨相為矣。
——《韓非子·二柄》
想治理國家,必須除掉朋黨;不除掉朋黨,他們將越聚越多。
明君駕馭臣下,臣下不能越權去立功,不能說話不恰當。超越職權就該處死,言行不一就該治罪。司守本職,言而有信,群臣就不可能結黨營私了。
韓非子認為,人的本性是自私自利的,處於保護自己利益的需要,人們會分成不同的派別,不同圈子裏的人之間會明爭暗鬥,同一圈子的人會相互支持庇護。於是形成了各種利益集團,勢力和鬥爭必然會威脅到最高管理者的權勢和威信,還會因為內耗削弱組織的力量,阻礙組織的發展。所以,一個組織的最高領導者必須警惕結黨營私的行為,一旦發現,要立即鏟除朋黨,除掉相關人員。
韓非子主張,君主不能失去對臣子的控製,更不能讓臣子們超越職權,要限製臣子的自我擴張。明君駕馭臣下,手段要嚴厲,眼光要雪亮,臣子就懼怕,司守本職,不敢結黨營私了。韓非子在《難三》中舉例說:魯哀公有些臣子對外阻擋士人到魯國來,對內結黨營私來愚弄君主,而孔子勸說哀公選用賢人,這不是根據功勞來選用賢人的主張,而是要君主選擇心目中所謂的賢人。假使哀公知道孟孫、季孫、叔孫三人對外阻擋士人到魯國來,對內結黨營私,那麼這三個人一天也呆不下去了。
秦王嬴政是非常接受韓非子的思想的,他剛剛走上前台時,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權力全部抓到自己手中。為此,他必須摧毀兩大權力集團:一個是以丞相呂不韋為首的官僚集團,另一個是以宦官嫪毐為首的宮廷集體。後來,嬴政以周密的謀劃、鐵血的手段,徹底消滅了妨礙他治國秉政的兩大集團,為自己的統治掃清了道路。〖〗魯迅先生曾經指出:中國人沒有“個人的自大”,隻有“合群的自大”,這“合群的自大”指的就是拉幫結派,黨同伐異。
中國人有拉靠山,找後台的傾向,這種傾向必然會出現結黨營私的行為。一旦聯群結黨,排斥異己,試圖通過小圈子來發展個人私利,這就會出現損人利己的行為,就會有損於國家、單位、公司的發展,不利於客觀公允地選拔人才。
一個組織裏經常存在一些小圈子,大家因為興趣愛好而相聚在一起無可厚非,但有些小圈圈純是由功利而形成,若幹人自成體係,經營自己的小圈子,黨同伐異,這對於領導的權威是一種公然的挑釁,對於組織的團結是一種嚴重的破壞。
這種小圈子的目的無外乎是兩個:其一是形成自己的派係打擊其他的同事,積累更大的力量進行內訌;其二是經營自己的勢力,培植自己的死黨對抗領導,伺機取而代之。不論哪一種都會危害整個組織的團結,會威脅領導者的權威。
曆史上有許多領導者喜歡或故意縱容下屬形成小圈子,以便於自己從中控製,坐收漁人之利,但實際上這樣做對於整個組織是不利的,而且一旦某個派係變大,那領導者自己就很難駕馭了。上到一個國家,下到事業單位,或者一個企業,團夥的危害性都是顯而易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