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同其他家長一樣,希望把孩子培養成善良、有責任感的孩子。他認為,弄清美善、公正的概念,對孩子在未來的人生成長中,成為公正和善良的人非常重要。隻要家長在這方麵稍加放鬆,不良習性就會乘虛而入。一個喪失良知的孩子,會傷天害理,冷漠,沒有任何同情心,以致成為社會的罪人。他們認為傷害他人,擾亂社會是理所當然的事情。當他們的罪行被社會揭露時,人們會感歎,這原本也是一棵可以成材的小樹,卻不知在哪個季節浸染了病毒?當家長看到自己的孩子這樣時,一邊痛心疾首,一邊捶胸自問:為什麼我的孩子會是這樣?
很多家長認為,孩子“樹大自然直”不需要教育,認為孩子隻要學習好就可以一俊遮百醜,甚至對孩子的一些不良意識和不良行為習慣,也不以為然,還說都是一些小毛病,大了就好了。大了怎麼樣了呢?這些都是前車之鑒。智力培養是應該的,但品德教育也不能忽視,它關係到一個孩子成人後人品的問題,我們不能傾其所有卻將孩子塑造成一個禽獸不如的東西。
卡爾認為,簡單的獎懲對於孩子學會分辨是非毫無用處。孩子某件事情做好了,做成功了,就給他獎勵;如果事情辦砸了,就橫加懲罰。這種簡單的方式,是父母一種不願意花時間精力教育孩子的表現,也是—種不負責任的逃避行為。如果孩子一旦發現了這種規則,就立刻掌握了父母的衡量尺度,他也會采取一些對付的辦法。這樣,孩子心目中隻有這種獎懲或交換的關係。作為父母,如果不做認真分析,無視孩子的內心世界,不對症下藥地加以教育,就不可能使孩子明辨是非,獎懲一旦改變,便沒有任何理由要他繼續堅守原有的規則。
卡爾還指出,懲罰隻是—種短期、表麵有用的東西,對真正教養孩子毫無意義。孩子隻是這樣認為,這樣做了可以有獎勵,那樣做了要受懲罰,這跟真正地明辨是非截然不同。所以在對孩子的教育中,卡爾總是通過一些有效的方法讓他懂得什麼是善、什麼是惡,讓他真正感到行善的樂趣,而決不停留於簡單的獎勵或懲罰。
卡爾主張,隻有讓孩子的品德、健康、才能都得到良好發展,才是培養人的理想境界。隻重視孩子的身體,他將會四肢發達頭腦簡單;隻重視智力,孩子則會弱不經風。然而,隻重視品德教育,孩子是父母的影子,是父母的翻版。
“任何壞人也不是出於本人意願成為壞人的。”孩子的一切行為都要以行善為宗旨,如果成為壞人,那是父母的教育沒有產生良好的效果。
卡爾·威特告誡所有的父母,應教育孩子從小就愛勞動、好學深思、關心和同情他人。這樣,孩子一定不會成為壞人,而會成為幸福的人。
俗話說,三歲看大,七歲看老。年輕的家長們,在你們的孩子還處在品德的可塑期時,不要忘記孩子品德的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