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講話之講話鬥毆 君子之爭(2 / 2)

3. 法製教育。

我們來聽一個真實的故事。有一名三年級的小男生因為說了一句髒話被3個少年毆打致死。這3個傷人的少年,其中兩個男孩未滿14周歲,在學校讀書,另一個男孩也才17歲。這個案例和我們這次發生的事情有相似的地方,你們看後果是不是很嚴重。

打架鬥毆行為可能會構成的罪名有兩個,一個是“故意傷害罪”,另一個是“故意殺人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4條的規定:犯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製;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我們現在是未成年人不能進監獄,但如果你犯了錯,你要進少改所進行教育,還會在你的檔案上留下一筆不光彩的記錄。這是很不劃算的一件事。

我國頒布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上規定:打架鬥毆,辱罵他人是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違反了一個學生應該遵守的道德規範,同學之間要互相團結友愛,互相關心,互相幫助,萬一發生了什麼小的糾紛,解決的方式隻能是擺事實,講道理,而不能采取過激的行為。

【和諧寬容】

1. 小不忍則亂大謀。

俗話說得好,“吃虧是福。”你現在看到的是你一時受的委屈,如果你忍讓了,事情也許就會煙消雲散。但如果你沒有忍耐,堅持要為自己“討回公道”的話,你失去的不僅僅是友誼,還會對你的身體、心理造成極大的傷害。

2. 退一步海闊天空。

有一首歌是這樣唱的:“海闊天空,狂風暴雨以後……”我們未來的路並不會是一帆風順的,總有坎坷,總有跌倒。為什麼有些人成功了,有些人卻誤入歧途,不能自拔?關鍵就在我們的心態上。我們要相信,風雨之後一定能見到彩虹。你的忍耐,你的後退,是為了將來的美好。

【結束語】

最後,陳老師希望這件事情到此為止,雙方都有錯,雙方也都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對班級造成的傷害,他們也真誠地道了歉。我相信,我們的班級是一個和諧的班級,每一位同學都是我們的家人,家人間怎麼會有隔夜仇呢?另外,我也希望當發生類似的情況時,我們要做一個君子,君子是動口不動手的。

常言道,“君子動口不動手”,但是有些小學生卻是“動口又動手”,不僅嘴上不吃虧,而且要付諸行動,這樣的學生會給班級的穩定帶來困擾。作者班上就出現了這樣的學生。

作者結合班級裏出現的“約架”現象,主題鮮明地指出打架的危害,讓學生認識到平時的衝動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後果。如果打架已成事實,如何化解,作者向大家介紹了具體的方式,並提出了“君子之爭”的化解方式。作者還舉了一個未成年人打架鬥毆造成嚴重後果的案例,借此進行了法製教育。

作者在“直言現時”中提到,“要引導孩子們用正確的方式解決紛爭,一方麵講道理,讓孩子們明事理;另一方麵選擇新穎的方式,刺激孩子們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在此,作者“選擇新穎的方式”一說顯得比較隱晦,看不出作者之後的一係列講話,哪些屬於“選擇新穎的方式”。於是,就多少削弱了這次講話的邏輯力量和思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