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遺存 新浦老街
◎王孫榮
街史鉤沉
新浦老街是江南地區較為常見的濱海農村街市,新浦的市鎮正是從這樣一個傳統的農村街市發展而來的。
新浦街市的起始,可以追溯到清代中晚期的嘉慶初年。當時,晏海塘築成,四方百姓紛紛彙聚於此,墾殖、網漁、煮鹽,各事其生,晏海塘角便逐漸形成了一個不小的村落。人們在此艱苦創業,生息繁衍,過著自給自足的生活。在這種自然經濟狀態下,新浦的先民有的種植果腹充饑所需要的糧食,有的揀拾泥塗中的蛤蠣、吐鐵,捕撈近海的魚蝦,有的則煮海燒鹽,並且相互交換,以滿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你用豆麥換海鮮,我用食鹽換柴火,備齊柴米油鹽,方能安度溫飽日子。最初的商品交換活動,正是以這種物物交換的形式開始的。
有商品交換活動,就有交換活動的場所。這種場所就是市場。由於自然經濟基本上是自給自足的,所以雖有交換的需要,但不多,交換場所也不大,一開始還往往是臨時性或間歇性的。新浦沿的先民們相約在一定的時間,把各自生產的物品,肩挑的挑,手拎的拎,背馱的馱,從自己家裏帶到晏海塘角進行交換,各取所需。
不過,這種交換市場無論多麼原始,多麼微小,但它始終是存在的,而且隨著新浦經濟的發展而緩慢地發展著。新浦的街市就是在這種情形中逐步產生的。
可惜不久,鴉片戰爭的烽火就燒到了新浦沿海。道光二十年(1840年),英艦“風鳶號”入侵杭州灣,在今新浦勝北登陸,一路搶掠。戰爭阻礙了新浦街市的進一步發展。
兵燹過後,新浦先民再次白手起家,重建家園。經過一段時間的恢複,新浦沿的街市又漸聚人氣。慢慢地,隨著新浦經濟的緩慢發展,隨著產品交換需求的擴大,早期市場在集市散場後即空空如也的現象有了改變,集市貿易的內容也豐富起來,規模也相應擴大,交易的時間也增加和延長了。頭腦靈活的人就做起了各種生意。
晏海塘角附近的人氣逐漸興旺,居住的人多了,有人存貨了,有人辦商號了。就這樣,由於商品交換的需要,以及為商品交換提供服務的行業的出現,新浦的街市就發展興旺起來了。特別是到了清代光緒年間,新浦沿出現了每日市的水新產品市場,新浦海鮮遂遍銷三北乃至餘姚、慈城等地。
然而,好景不長。光緒二十年(1894年)秋,餘姚縣衙以追捕海盜為由,竟將新浦沿塘角付之一炬。一時間,火光衝天,老街上的屋宇商貿化為灰燼。
新浦先民忍辱負重,又一次以百折不撓的堅強毅力與不幸抗爭,自力更生,東山再起,僅數年,新浦沿市廛鱗次,再現升平景象。岑合生米店、餘元興和餘麼興酒米店、毛瑞昌綢布、王義泰南貨、葉大興海鮮牙行、吳聚源國藥、王聚記煙店等先後設立。到民國初年,新浦沿已經成為姚北一帶著名的商貿集鎮。
店風店規
舊時,新浦沿老街商號鱗次櫛比,特別是晏海塘塘角一帶尤為熱鬧,如戚祥豐酒米店、王泰昌布店、葉大興海鮮牙行、岑永源水作坊等一些具有一定規模的商號,都集中開設在這裏。這些商號有的曆史悠久,有的店麵開闊,規模較大。而在內部經營管理上,又立有嚴格的店風店規。
店風是一家商店的整體形象體現。開店當然為了賺錢,但要賺錢首先要有顧客,所以許多商號曆來都把顧客視為“衣食父母”。凡有顧客上門,莫不笑臉相迎,送茶遞煙,殷勤服務。有的顧客去茶食店購物,還專門送上一把瓜子,讓顧客慢慢品嚐。顧客離店,均躬身相送,即使不買東西,也要說一聲“慢走,歡迎下次光顧”。顧客購物較多,攜帶不便,則差專人把貨送到顧客家裏,不收任何費用。在經營上,多取“薄利多銷”,強調“貨真價實,童叟無欺”,決不做“一回頭”生意。有的商家還把“貨真價實,童叟無欺”這八個大字製成牌匾,懸掛於店堂正中,作為商店的立店之本。
有些商店為了利於和顧客建立長期關係,還對一些大客戶,主動發給“摺子”,顧客可以憑“摺子”購物,不用付給現金,商號則在端午、八月半和年底到顧客家上門結算。在年終結賬時,還要隨帶一些年貨送給顧客,以聯絡感情。由於這些商號具有良好店風,往往一年四季,顧客盈門,生意興隆。
店規,主要是商店在管理上的諸多內部規定。
一般凡略具規模的店鋪,都設有經營、協理,經理亦稱“阿大”或“大夥”,協理則稱“二夥”,有的商店還設有襄理,稱作“三夥”。夥計中亦有頭櫃、二櫃、三櫃之分。有的店家對他們的坐立也都有規定。如頭櫃可坐,二櫃應立,三櫃則在店堂內隨時走動。因此商界中有“頭櫃坐、二櫃立、三櫃宕”的說法。此外,店堂中還有許多忌諱,如不準坐櫃台,不準在門檻上站立,不許朝外掃地等等。
一些商號除了若幹夥計外,還多雇有學徒。學徒俗稱“學生意”,含意是學習做生意的本領。均為未成年男童,年齡小的十二三歲,大的也不超過十五六歲。一般經熟人介紹後,拜經理為師。不過商店一般不稱師父而稱先生,拜師也就是拜先生。有的還要有人作保。學徒雖然為學做生意,但都要先從做雜務開始,每天一早起床後,就得燒水,打掃店堂,揩拭櫃台、櫥窗,有的還要為夥計倒夜壺。開飯時,學徒除了端菜、盛飯外,隻能站著吃飯。有的先生帶有家屬,學徒還得抱小孩,洗尿布,生活十分辛苦。學徒不給發工資,每月隻發少數零用錢,又稱“月規錢”。民國初期,一般是第一年每月兩角,第二年每月四角,第三年每月八角。到年終再發給一些壓歲錢,壓歲錢也根據年數不同有多有少,一般第一年兩元,第二年四元,第三年八元。學徒三年滿師後,才能成為夥計,開始發給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