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傳說 七星塘記(1 / 1)

典故傳說 七星塘記

七星者何?吾邑梅林應氏之所鑿也。應氏始祖,其晉時有諱詹者以武功封觀陽侯。其子玄為散常侍,居婺州永康。率世孫諱隱階,唐昭宗大順庚戌授杭州軍事衙推,始由婺州遷居寧海,令其士大夫議所處之地,鹹曰:“先生慕幽趣,縣過三十裏名梅林,嘖嘖然嘉處也。”公遂因以居焉。

吾登高觀梅林勝概,綿亙十餘裏,東南皆海,西北皆山,明智發隴,迤邐花園,直趨此地。九頃洋洋焉,赤山巍巍焉,有梅有竹三,蔚然深秀,可耕可讀。一日,公十一世孫昆季鹹居翰苑者叔謙、叔讓,語予曰:地美而高阜,沃土嫌於無泉,能汲而注之不亦可乎?且坐山岩赤,當開塘七處以應之。爰始爰謀,謀及族人,貧者以力,富者以財,勞者勞之,怠者勵之,而給以工食,推練達者督其役。肇工大德戊戌之十有二月,不逾月而收闕功,號七星塘也。儲水以防火,遇旱以救災,其利不亦溥乎!

因事竣而屬予以為文。予思之文王之囿方七十裏,民猶以為小,齊主之囿方四十裏,民猶以為大。釋者曰:文王之囿方七十裏,芻蕘者往焉,雉兔者往焉,故民以為小;齊王之囿方四十裏,殺麋鹿者罪以殺人,故民以為大。使茲塘也而自專利,則見而議之者,未必能以小文王囿者小茲塘也。予恐其擅利,故為是說明廣之。

錄自《梅林應氏宗譜》。七星塘:按文中記述應在梅林,是應氏所鑿。

婺州:隋置婺州,治金華。朱元璋改寧越府,不久改金華府。

有梅有竹:古時該地多梅樹,梅林之稱由此而來。

囿(yòu):“囗”即“圍”,指圍牆、圍柵。“有”意為“以手持肉”,引申為“具備獸肉”。“囗”與“有”合起來表示“狩獵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