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技術型犯人 就業職工(2 / 3)

這些刑滿釋放的,每年都有春訓、冬訓兩次專門教育訓練活動陪伴著他們。這些活動主要是組織他們學習、檢討和檢舉揭發各種違規語言、違規活動,要人人過關,搞得他們人人自危。對“問題”嚴重者,會采取開批鬥會、禁閉(那時不叫禁閉,就是直接關起來)、幹重體力活等嚴厲手段加以製裁。這些人最不願意被批鬥,因為批鬥時除了自己交代問題、別人發言檢舉揭發、批評幫助外,還會有一些改造積極的會對他們進行直接的肢體攻擊,讓這些人苦不堪言。活動開始後,這些人就會不寒而栗,意識隻能隨著活動走。他們有著一個共同的名字,叫做“就業職工”。

這些“就業職工”享有“探親假”,但享受假期必須要有“表現好、靠攏政府”和請假必歸的前提。如果請假不歸,幹部就會換上警服、拿著手銬去把他抓回來。到那時,請假不歸者的日子就不好過了,輕則再也不能請假、挨批鬥,重則會被戴上“壞分子”或其他帽子,那就永世不得翻身了!

一般表現好,請假能按時回來的就業職工,再請假就容易一些。相比之下,上海籍的就業職工要比其他省籍的就業職工請假更容易一些。這些上海籍就業職工的腦子很靈,他們每次去上海探親回來,都提著大包小包,裏麵裝滿了香煙、糖果等東西。

60年代,各種物資緊俏,什麼都是憑票供應。勞改農場地處偏僻、遙遠之處,可能是人們把這裏遺忘了,像那些城市裏供應的東西這裏根本就沒有。農場產什麼就供應什麼,不會生產的就沒有供應的。這些就業職工回到上海後,就找親戚朋友們搜羅各種票證,購買一些香煙、糖果、布料和指甲刀、小剪刀、打火機及女人們戴的頭巾、圍巾、女孩子頭上紮的綢子、頭繩、發卡之類的小商品帶回來,然後加價賣給幹部。那時上海造的東西質量均屬上乘級別,大家都很喜歡。這些就業職工給帶回來的東西加了價,來回的路費就掙回來了。我記得他們帶回來的煙有“海鷗”、“牡丹”、“中華”、“光榮”、“大前門”、“紅雙喜”、“群英”、“上海”、“鳳凰”、“飛馬”幾種牌子的,幹部裏的“煙鬼”見了這些牌子的煙都很興奮。他們給幹部賣煙時,還會賣給幹部一個“五星”牌打火機(從香港走私到內地的)。那是一款名牌打火機,防風,燃燒好,工藝很漂亮。最受小孩歡迎的是他們帶回來的大白兔奶糖、什錦糖、酒心巧克力。那種巧克力裏都裝有一點點酒,上麵寫著“茅台”、“西鳳”……等名酒名字,很好吃,多吃幾塊也不會醉。女人和女孩們最喜歡那些布料、頭巾、圍巾和那些小商品。他們把東西帶回來了,一般大家都會去購買。

這些“就業職工”沒有政治權利,但他們的生活水平是當地牧民、農民不可比擬的。他們有工資,吃食堂,每月花十幾元生活費足夠了,還給他們配備了專門醫生(也是刑滿釋放的),看病不用花錢,基本上是生活無憂。但他們處的環境很危險,在語言、行動上稍有不慎,就有重新回到監獄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