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節(1 / 2)

直到綽號叫壩子的犯罪嫌疑人被押進來時,兩個人似乎還沉浸在各自的思考中。

壩子身高體胖,賊眉鼠目,剃了光頭卻在下顎蓄著五公分左右的胡須,握成拳頭的兩手骨節寬大手指粗實,手背上全是老繭,看來平時練過些拳腳。

正應了那句老話,人不可貌相,壩子一開口話音卻細得像個太監。而且越是外表粗壯的人,越是缺少心機,蕭明暉隻是隨口說了幾個時間、地點,以及兀龍落網的消息,壩子就開始滔滔不絕地急於立功了。

虎子仍然在逃,作為“6。26”案的最後一名重大犯罪嫌疑人,他的交待此刻至關重要。到底是白毛交待得屬實呢?還是兀龍供述得屬實?還是他們兩個都在撒謊?

又或者,白毛和兀龍的交待都不屬實,而壩子的交待才是真實的,或者也同樣是不真實的?

然而,壩子的交待讓蕭明暉暗暗鬆了一口氣。他的供述與兀龍的大體一致。

這說明什麼呢?壩子一走,孔超立即目光炯炯地說道:“這不可能,很明顯他們串過供!知道有一天落網了該怎麼說!白毛也一定知道,隻是他因為突然仇恨兀龍,說出了一個不一樣的結尾!這個結尾,恰恰是真實的,他們想刻意隱瞞的!由此可見,人,的確就是兀龍殺的!”

蕭明暉點點頭,認為孔超分析得很有道理。但是,隨後又搖搖頭,質疑道:“如果他們確實串過供,那麼白毛不可能把毀容的細節也改掉,兀龍和壩子的交待都是兀龍要拿硫酸給夏侯青毀容,是夏侯青掙紮時踢飛了瓶子潑濺到了蘇甜——這樣說毀容的起因是兀龍,而白毛的交待則是夏侯青想用硫酸襲擊他們時,兀龍踢飛瓶子濺到了蘇甜臉上——這樣說起因是因為夏侯青。

“如果要串供,依照兀龍的畏罪心理,他很可能會連這個細節一起改掉,改成如白毛交待的那樣——安排夏侯青對他們四人發起攻擊,隨後他們被動還擊時,無意間踢飛了瓶子造成蘇甜毀容。而不會說兀龍主動想給夏侯青毀容,導致意外發生。——兀龍不會這樣主動往自己身上攬罪責,所以根本就不存在串供。

“再者,從白毛的心理角度分析,他對兀龍的無限仇恨突然間爆發,恨不能將兀龍碎屍萬段,這時候很可能將一切罪惡往兀龍身上推,所以他不僅想把凶手說成兀龍,而且想把毀容也安在他頭上。因此,他就編排出了夏侯青手持硫酸瓶衝上來,而兀龍被動踢飛瓶子——這看似直接造成了兀龍毀容的結果(正是白毛急於推在兀龍身上的罪責),實際上卻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兀龍毀容的客觀故意,這樣編排符合白毛仇恨兀龍的思維邏輯,但與事實明顯不符。

“所以,白毛的後半部分都是在撒謊!”

孔超沒有輕易退讓,緊接著問道:“即使白毛在毀容這段細節上說不通,是他撒謊了,但也並不意味著他交待兀龍殺人的細節也是撒謊!”

蕭明暉鎖著眉頭,繼續喃喃道:“首先,如果他們沒有串供,那壩子和兀龍為什麼交待的細節會基本一致?——他們沒有殺蘇甜,而是看到蘇甜被毀容後做賊心虛地逃跑了,甚至連一開始想給夏侯青毀容警告都忘了,扔下他再也沒管……這符合邏輯,也就說明,他們交待的是真實情況。其次,如果是兀龍親手殺了蘇甜,那隻有一種動機就是滅口,那麼他和手下肯定也不會放過夏侯青,夏侯青那小子根本也就跑不了!何況,那時候夏侯青根本還沒有機會強奸蘇甜。難道,你認為他竟還有可能從兀龍的手底下拚命僥幸地逃走,然後又轉回頭來奸屍?這種推斷能成立嗎?……”

孔超聽到這裏,不得不閉上了嘴巴。他已經感到蕭明暉的語氣異常嚴厲,甚至充滿了粗暴。雖然他是多麼不想因為蕭明暉的語氣和情緒的影響而選擇盲從,但他又對這番分析和推理,暫時再也找不出反駁的理由和證據。

走出提審室,早已過了午飯時間,兩人一言不發,肚子卻都咕咕直叫。孔超正要往警車駕駛室方向走,蕭明暉卻在背後開口說:“還是我來開吧!”

孔超一把拉開車門,說:“隊長,你太累了!還是我來吧。”

蕭明暉固執地用拇指衝副駕駛擺擺:“我動的是腦子,你是既動腦子又動手,還是我來開!”

孔超還想猶豫,蕭明暉已經走過來二話不說鑽進了駕駛室。

“快點吧,我發現你最近脾氣衝得很,腦子還淨喜歡開小差,這種狀態不適合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