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節(1 / 3)

接下來麵臨的問題就是死者的致死原因:究竟是自殺、他殺,還是自然死亡?這方麵法醫剛一開口,蕭明暉他們就感覺興奮——雖然死者從被埋葬到發現時間跨度很大,又因為這一帶地下土質的特殊原因,屍體已經高度**,就連骨頭都腐爛得特別嚴重,完全失去現場辨認條件,但是這具屍骨呈現出的另一種異常現象不得不讓技偵民警感到意外,那就是其顱骨開裂成兩半,已經嚴重腐爛,對比屍體其他部位的骨頭分析,堅硬的顱骨不應該這般脆弱,除非死前遭受過猛烈打擊或劇烈撞擊,再或者發掘屍骨時頭曾碰巧傷害到顱骨——但從顱骨開裂腐爛的程度看,這種可能性不大。

也就是說,死者很可能是意外死亡,然後被人有意埋葬,綜上所述,極有可能是他殺!

這究竟是又一起命案,還是跟楊易金交待的那起交通肇事案不謀而合?

比起惡臭的屍骨,孔超似乎對那塊玉佛掛件更感興趣——要知道,破案有時候往往是從很微小的細節處開始的——要求帶回去研究研究。法醫沒有答應,他們用鑷子小心翼翼地把玉佛放進了取證包的塑料袋裏,稱先要回去做進一步檢驗,看上麵是否存有血跡、指紋等其它證據。

法醫和技偵民警走後,三個人輪番推測著女屍的身份,大體意見基本相似,那就是死者很可能是個外地人,否則死亡或失蹤這麼長時間不可能沒人報案。

然而,這隻是一種假設,或者說一種可能。

離開現場前,蕭明暉提議請賀斌和孔超喝羊湯,哪知二位看了法醫拖走的那堆東西後,無論如何不想去了。於是當即兵分兩路:賀斌回中隊叫上賈汝強一起去調查局裏其它單位受理的失蹤報案情況,時間擴大到失蹤一年以來的所有女性。至於具體年齡,要等法醫檢測後才能基本確定,眼下要先全麵撒網,然後再逐一排除。

蕭明暉和孔超立即趕往二中隊,繼續調查“6。26”案。路上,蕭明暉對孔超說:“昨天高大隊說過,咱們抓的那個‘白毛’一直跟著兀龍混,現在咱們得過去看看熊隊長的力度了。”

孔超說:“我看那家夥油得很,現在嚴禁刑訊逼供,熊隊長能審出啥來?頂多也就吐出幾起搶奪案罷了。”

蕭明暉搖頭:“那不見得,在任何時候,審訊永遠都是考驗一名刑警是否業務過硬的杠杆,也是一門必修課。刑訊逼供隻是老時代的陋習,確實百害而無一利!時代發展到今天,法律越來越完善,咱們社會越來越講人權,難道說禁止刑訊逼供了我們就不辦案、辦不成案了?小孔,這一點不是我說你,一個刑警光有勇敢還遠遠不夠,他必須要有腦子。”

孔超不但不服氣,而且連聲音也陡然高了:“我倒覺得一個人在關鍵時刻丟了勇氣就完了,簡直就是無可救藥的窩囊廢!熊誌偉要有膽量的話,他幹嗎不第一個跳下河去?難道他把腦子動在了那個節骨眼上?”

蕭明暉吃驚地轉過頭來,發現孔超眼圈都紅了,這才覺得自己剛才的話也許太重了,有些挫敗孔超的自信心。但是對著手下,蕭明暉也不想含糊其辭:“小孔,我覺得你太過於偏激!這不好。老熊也許當時就是動作慢了,最後不是也下去了嗎?而且,就算當時他有別的想法,也是人之常情。畢竟,穿著衣服跳下河去要考驗水性,而且救助的對象還是犯罪嫌疑人,在那種時刻,麵臨特殊的生死抉擇,任何人可能都會猶豫……”

“那你呢,隊長?”孔超問道。

“我之所以跳下去,一是因為水性好,再一個,也許是因為我知道抓捕白毛的重要性!‘6。26’案陷入僵局,抓到了白毛,或許咱們的案子才可能有突破……”

孔超吃驚地打斷蕭明暉說:“你說白毛和‘6。26’案?他們之間有啥關係?!”

蕭明暉說:“是白毛和兀龍有關係。現在看,隻有抓到了白毛,才有可能找到兀龍的下落……”

孔超再次打斷蕭明暉問:“這個你已經說過了,可是這究竟和咱們的案子有啥關係?”

蕭明暉見孔超還處在剛才的激動中,刻意停頓了一會兒,待車內的氣氛稍稍平靜了,方才緩緩說道:“我琢磨著,‘6。26’案和兀龍有關係!”

孔超覺得難以置信:“隊長,為什麼?有線索,還是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