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六月來臨(2)(1 / 3)

10.六月來臨(2)

19

一個夜晚加一個白天,嵐都在想菁菁說的那句話。真的是她們扔下了菁菁嗎?

難道事實會與表麵看到的相反?

嵐回想在菁菁私奔之前那段時間,她和芳芳都在幹什麼。

那時她們碰麵不多,但隔段時間總要見一見,各自談談自己的故事,打聽打聽朋友的故事。芳芳正在談朋友,一個名叫雷的男孩追她追得很緊,她也很喜歡雷。那是烈火般的愛情。芳芳每每說起雷,眼睛就灼灼放光,光芒還從她整個肉體的所有輪廓中漫溢而出,甚至衣服也遮擋不住。雷在深山溝裏一個兵工廠工作,那兒距南陽市有九十公裏,但這阻擋不了他們約會。雷總是在星期天乘首班車來和她約會,然後乘末班車回去。他還爭取種種機會出差到南陽和她約會。芳芳給我們看過雷的照片,這是一個單純的大男孩,臉上布滿陽光,眼睛中射出既柔和又執著的光芒。

那段時間,嵐和黎明的戀愛也熱火朝天,人簡直瘋掉了,一會兒不見就想,工作時頭腦中也全是他的形象,在每一片樹葉上,在每一縷風中,甚至在變幻莫測的雲上,我都看到他的影子或感到他的存在。我因為愛他,總是使性子,與他鬧別扭,為的是讓他哄我,嗬護我,給我更多的愛。因為他,白河邊的小樹林、王府山上的涼亭、武侯祠內的碑林等等地方,都變成了塵世的天堂。我們在河水中做愛,在獨山上做愛,在月光中做愛……

菁菁呢?她好像沒什麼故事,每次見麵她都是聽我們講故事。至於她的感受,她的表情,她的心思,我們都沒在意。

她是我們的朋友,她分享我們的快樂,理所當然。

我們就是這樣想的。

20

最後的夜晚。

明天嵐就要離開上海了,短暫的重逢過後,必然是離別,一種“長亭外,古道邊……”的感覺襲上心頭。分別,總是伴隨著憂傷、感喟和無奈……

嵐和菁菁,這對閨中密友,八年未見麵了,分別之後誰知道下次見麵會是幾年之後。時間在改變著她們,如今的她們不是八年前的她們,若幹年後的她們也不會是現在的她們。時間以滴水穿石般的耐心和毅力改變著朋友間的友誼,變化是永恒的,不變隻是相對的。

嵐躺在沙發上,菁菁坐在她身邊。她們的手疊在一起,手指與手指互相撫摸,像一群小動物與另一群小動物在交頭接耳。簡單的動作,從神經末梢泄露著心靈的秘密和隱痛。

菁菁說,能說出來的都不是真正的痛苦,真正的痛苦是說不出來的,它烙在心上,是永久的傷疤。我說你們扔下我,這是能說出來的,它很輕,不是真正的痛苦。

我們沒有扔下你,我們……

你知道,讓愛情衝昏了頭腦,你能夠理解,那是一種病,一種癔病,犯病的時候,人就魂不守舍,顛三倒四,不把其他事放在心上,心中念叨的隻是愛情愛情愛情……

自以為是的愛情!

是你們扔下了我,別不承認!

也許,我隻能說也許,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有點道理,但是——好了,我說過能說出來的都不是真正的痛苦,我說出來了,痛苦就不在這兒。

痛苦在別處,嵐想,那是菁菁的秘密,她不會說出來,不是她不想說,而是因為真正的痛苦是說不出來的。說不出來的痛苦會是什麼呢?

嵐隱約能感到一些東西,不問她還知道,一問她反而迷惑了。

她把菁菁的手貼到臉上,她說,你的手上有繭子啦。

早就有了,菁菁說,還有一個地方也生了繭子,她把嵐的手拿起來放到她的胸上,她說:心上!

嵐的手碰到她溫熱、柔軟的乳,感到乳下心髒的跳動,還有乳房的顫抖。或者,是她手在顫抖。

嵐說,這麼多年,誰的心上會不生繭子呢?

嵐多想找一人來訴說訴說自己心上的繭子,也就是說,說說情感的麻木,說說激情的消失,說說愛情的彷徨。她原以為菁菁是很好的對象,她是閨中密友,又遠離南陽,再者,她還有一雙善解人意的耳朵。可是,怎麼能對菁菁說呢?菁菁不是說,說出來的痛苦都不是真正的痛苦嗎?同理,說出來的煩惱也不是真正的煩惱。她如果將自己的瑣事說給菁菁聽,菁菁會笑話她的。盡管看上去,她相信菁菁絕不會笑話她。但是,即使菁菁不笑話她,她自己也會笑話自己的。

她把手拿回來,她們的手還沒有分開。她把她的指尖與菁菁的指尖觸碰到一起。

菁菁說,繭子與繭子不一樣。

嵐承認。正如托爾斯泰說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嵐原來想探究菁菁私奔的秘密,既然是朋友,秘密就應該共享嘛,她此前是這樣想的,現在,她不這樣想了。她尊重朋友的隱私。共同保守秘密的最好辦法,就是不再彼此分享秘密。原來,她很想告訴菁菁她走後她父母的痛苦,菁菁總是岔開話題,可能並非她不想聽,而是她已經知道,她隻是無法承受,才不讓她重新提起的。現在,她不再提了。她知道,誰也無法洞察一個人內心的痛苦,那些說不出來的痛苦。

嵐說,我昨天做了一個夢,夢到鍾表在倒走,我們都在回到過去,我們在反向經曆曾經經曆過的一切,每件事都是先有果後有因,果成了因,因成了果,也就是說,歡樂導致了成功,痛苦導致了失誤,後悔導致了過錯,譬如:我情緒不好,然後我和丈夫吵了一架;我哭泣,然後親人死去;我生下女兒,然後我懷孕;我見到同事因車禍癱瘓,然後我見到他在門前打羽毛球;我看到你的短發,然後我看到你在紮辮子;父母訓斥我,然後我說謊;我在搖籃裏大哭,然後看到一隻可怕的黑貓;我睜開眼睛,然後我回到母親的子宮聽著胎教音樂……

這時我醒來了,隔著窗戶,看到滿天的星鬥……

菁菁說,好奇怪的夢,如果時光真的能夠倒流,我們都會回到天堂。

如果菁菁說的天堂是指母親的子宮,嵐不否認。的確,那兒就是天堂,塵世的天堂,人類的天堂,你、我、他和她的天堂!

嵐說,是的,我們都會回到天堂。

21

離開上海的時候,嵐很高興阿文沒有去車站送她。她很不喜歡這個人,他身上到處都顯出小來,人長得小,心眼也小,情趣也小,不像一個男子漢。

由菁菁送她。

一陣風吹亂了菁菁的頭發,發絲紛亂地舞著,在她的眼前變幻出奇怪的光影,她眼中的世界自然迷茫起來。在月台上,這是一道風景。

嵐很想幫菁菁理一下頭發,她想象從前撫摸辮子那樣再撫摸菁菁的短發,手指對頭發的記憶不會泯滅,在頭發的末端手指會感到突兀的變化。穿過黑發的嵐的手指會留下頭發的芬芳和新的關於頭發的記憶。

維修工在用小鐵錘當當地敲火車輪子和那些巨大的彈簧,進行例行檢查。裝郵件的小排車從她們身邊開過去。列車員在車門口驗票。一個個乘客登上車在找自己的位置,並安置行李。送站的人上去又下來,隔著車窗話別。

嵐和菁菁站在列車前,平靜地說著話,沒有眼淚,因為生活不相信眼淚。

後來,她們移到車門口說話,這樣嵐隨時可以踏上列車。

分別是難免的,她們都清楚這一點,她們成功地避免了傷感。還會再見麵的,其實見一麵並不難,她們都這樣說。她們選擇樂觀,至少此刻如此。

該上車了,菁菁說。

嵐是最後一分鍾跳上火車的,在此之前,她們飛快地擁抱了一下,可能就一秒鍾,或者還不到一秒鍾。她們的身體輕微地戰栗了一下,兩人都覺察到了。

嵐上車後很快就來到窗前,隔著玻璃,她看著菁菁,看著她舞動的頭發,看著她的手勢和口型。嵐朝菁菁揮手,然後把臉貼到玻璃上,玻璃把她的臉擠得變了形……

火車徐徐開出車站。

嵐的眼睛模糊起來,世界也跟著模糊起來……

於模糊中,她看到菁菁的眼睛變得異常明亮,她又看到菁菁轉過身去,雙手用力地從麵部向後攏了一下頭發,又轉過身來,朝她揮手……

22

火車上。

嵐現在沒有恐慌感了,取而代之的卻是憂傷。

她不了解菁菁私奔的秘密,也許那隻是個無法理解的行為,恐怕連當事人也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那麼做,外人就更無從知曉了。或者,菁菁和那個男人的出發點是不一樣的,菁菁是出於愛情,但願如此;那個男人嘛,是出於對菁菁美貌的占有,而以愛情為幌子,男人常常如此。

嵐想象不出菁菁和那個男人在一起時的情形,也就是說,想象不出他們肉體的放縱和歡娛,一個結婚多年的男人對一個處女(她相信菁菁那時是處女)是會很用心的,他會教給她很多東西,關於性的,關於身體的,而不會是關於道德的和倫理的。在那個年齡,她們是剛剛綻放的花朵,肉體散發著五彩繽紛的芳香,皮膚綢緞般光滑,脈管中的血液燥熱難當,頭腦中則是光怪陸離的念頭和不切實際的幻想,夢想著遠方,夢想著白馬王子,對現實一百個不滿意。她如此,芳芳如此,菁菁自然也如此。她們用以對抗現實的隻能是愛情和性。她和芳芳陶醉其中。菁菁大概也陶醉其中吧。她的私奔,不會與性無關,或者簡直是由性決定的也未可知。性是美好的,是黑暗中的火和光。

他們的肉體纏繞在一起,像兩條蛇,或樹和藤。他們在心醉神迷時山盟海誓,許下諾言,自以為找到了幸福的鑰匙,然後大膽地、義無反顧地付諸行動。為此,他們不惜把兩個家庭拋入痛苦的深淵,以愛情的名義。

他們受到了生活的詛咒,飽嚐艱辛。他們能夠在一起五年而不分開,算得上是個奇跡。單單這一點,就不能不分青紅皂白地指責他們。對那個男人也一樣。也許他也是愛菁菁的,而不僅僅是出於衝動。

他們最終又分開了,這也不難理解。生活的邏輯總是很殘酷的。

嵐想,人的動機並非總是來自理性,有時來自不可知的神秘之域,一種原始的衝動,一個不自知的潛意識,一縷稍縱即逝的思緒,或者一個世俗的觀念,或者一個反世俗的觀念,等等,總之不可思議,無法解釋。

23

嵐見芳芳之前,那種一度消失的恐慌又回來了,前去見好朋友為什麼會有一種恐慌感呢?她嫉妒朋友的成功嗎?陌生地方的陌生氣息讓她不適應嗎?她說不清楚。

嵐見到芳芳時,覺得在芳芳身上時光是倒流的,芳芳比三年前年輕,也比三年前漂亮,真是令人難以置信。

芳芳說,你別恭維我,你才真叫漂亮呢。

漂亮什麼呀,嵐說,和你一比,我簡直成了鄉巴佬。

如果說嵐此時把自己說成是鄉巴佬是一種自謙,那麼幾分鍾後,當她坐上芳芳的寶馬時,她就從內心深處感到自己是鄉巴佬了。她不認識寶馬的標誌,她問芳芳什麼牌子,芳芳說寶馬。她又問多少錢,芳芳說九十七萬。她嘖了一下嘴,說,你真行!

我在這兒根本算不上什麼,這兒有錢人太多了,和他們比,我還是個窮人。

那我們就隻能算是乞丐啦。

可別這麼說,沒有人比你過得幸福,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

我幸福什麼呀,你才幸福呢。

你還不了解我嗎,我那能叫幸福?

那幾年不說了,至少你現在是幸福的吧。

幸福這個詞和我無緣,芳芳說。

雷怎麼樣?

就那樣,芳芳說,老樣子。

芳芳的語氣中透著不滿,還有些惰性,看得出來她對談論雷沒什麼興致。四年前她可不是這樣,那時她們隻要到一起,芳芳很少有不談論丈夫和婆婆的時候。雷是獨生子,父親去世早,他由母親帶大。雷的母親和兒子相依為命多年,對芳芳的介入很不適應,婆媳之間或明或暗衝突不斷。雷的母親認為芳芳奪走了她兒子,心中很失落,甚至有些變態。芳芳則認為她自從愛上雷之後,千方百計把工作由南陽市調到雷所在的這個山溝裏,作出了很多犧牲,而雷的母親不但不理解,還暗中和她過不去,她能不委屈嗎?總之,兩個女人都愛雷,都想把雷據為己有。可以想象,那段時間最累的人是雷,一邊是母親,一邊是妻子,他都要周旋,都要撫慰,想讓兩邊都滿意,而常常是兩邊都不滿意。芳芳天生是不服輸的,她決不會輸給性情古怪的婆婆。芳芳也心疼丈夫,她說,雷都快崩潰了,快被我們撕成兩半了。但她們無法停止這種撕扯,她們誰也不願放棄,除非……

最終,上帝作出了裁決,他召回了婆婆,芳芳失去了對手,婆媳之間的戰爭宣告結束。那是四年前的事,那一年,對芳芳來說發生了兩件大事,一是婆婆去世,二是兵工廠從山溝裏搬到了富裕的溫州。芳芳的生活徹底改變了。

雷還會是老樣子嗎?嵐有些疑問,她覺得雷不應該是老樣子,既然芳芳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雷怎麼還會是老樣子呢?

芳芳將嵐接到她的美容中心。芳芳在這兒有一個套間,裏邊擺放著一個雙人床,這是她平時休息的地方,現在她讓嵐和她住一起。她問嵐要不要再搬進一張床,嵐說這麼大的床,我們兩個人睡綽綽有餘。

讓嵐感到奇怪的是,中午雷沒有出現,晚上雷還沒有出現。她問起來,芳芳說,我們的廠在郊區,家也在那兒,雷平時不進城。

你每天都回去嗎?嵐問道。

我平時就住城裏,芳芳說,我一周回去一到兩次,主要是陪孩子。

主要是陪孩子?芳芳的語氣聽起來有點怪怪的,像是在強調著什麼,又像是在掩飾著什麼,讓人捉摸不透。

24

嵐結婚的時候,不顧親人的反對,堅決請芳芳做伴娘。她的理由很簡單,她有兩個好朋友,一個是菁菁,一個是芳芳,菁菁私奔了,她不請芳芳請誰?

親人反對她的理由是芳芳個子太高了。她覺得可笑。

實際上,芳芳在婚禮上表現得非常優雅、得體,很為她爭麵子。她為有這樣一個朋友而自豪。

後來,已經是兩年後了,她偶然把結婚那天的錄像帶拿出來觀看,才明白親人們為什麼反對讓芳芳做她的伴娘。

不是芳芳表現不好,而是她表現得太好了。整個婚禮熱熱鬧鬧,每個人在錄像帶中都多多少少顯出一些不協調,可笑的動作,不雅觀的大笑,誇張的表情,呆板的衣著,幼稚的發型,等等,隻有芳芳挑不出毛病。她化的妝比平時稍稍濃一些,但仍屬於淡妝,可是一絲不苟,看得出來,是出自專業美容師之手;她的發型看上去還帶著啫喱水的味道,也隻有高檔美發廳才具有這樣的水平;她穿著藍西服,雪白的襯衣領子翻出來,簡潔大方,亭亭玉立。她顧盼自如,每一個動作都那麼優雅,優雅得令人嫉妒。嵐作為新娘子,毫無疑問是鏡頭的核心,可是看看她的表現:離開母親時哭得太厲害,把臉上的妝衝得亂七八糟,使原本就比較濃的妝更顯得誇張可笑;租來的婚紗不是很合身,走路怕踩住,上下車怕掛住,有時竟讓她有些狼狽;婚禮上她對一些來賓開的玩笑也不能接受,如芒在背,表情尷尬。這就是她,新娘,婚禮的主角。可是,她越看越覺得芳芳才是主角,她的光彩是表麵的,芳芳卻仿佛從內部放射出灼人的光芒。後來,丈夫的幾個朋友拐彎抹角地打聽芳芳的情況,想結識芳芳,由此可見芳芳那天表現出來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