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從眾心理
有這種心理的人屈從於公眾輿論或多數人的意見,或對權威的盲目崇拜,他們依賴性強而獨立性、自覺性差,更談不到創新性。
(7)自我辯解心理
有些人在選擇方案,采取行動之前,一般比較謙虛理智,能聽取不同的意見,一旦做出了決定,其心理、態度就發生了奇妙的變化。他們變得隻樂意聽取讚成的意見,而不願意再聽反對的意見。即使許多意見確實有道理,確實證明自己認定的方案有缺陷、有失誤,但他們還是極力尋找對自己支持的意見,極力為自己辯解。這種心理嚴重妨礙決策方案的修正和完善。
充分運用群體的力量
如果決策的效果是以速度來定義的話,那麼個人決策更為優越。以反複交換意見為特點的群體決策過程,也是耗費時間的過程。效果還指一種方案所表明的創造性程度。如果創造性是重要的,那麼群體決策比個人決策更為有效。
為什麼人們越來越強調決策需要群策群力?因為相對個人拍板而言,群體決策有如下優點:
第一,提供更完整的信息。一個群體將帶來個人單獨行動所不具備的多種經驗和不同的決策觀點。
第二,產生更多的方案。因為群體擁有更多數量和種類的信息,他們能比個人製定出更多的方案。當群體成員來自於不同專業領域時,這一點就更為明顯。一個由工程、會計、生產、營銷和人事代表組成的群體,將製定出反映他們不同背景的方案。
第三,增加對某個解決方案的接受性。許多決策在作出最終選擇後卻以失敗告終,這是因為人們沒有接受解決方案。但是如果讓受到決策影響或實施決策的人們參與了決策製定,他們將更可能接受決策,並更可能鼓勵他人也接受它。群體成員不願違背他們自己參與製定的決策。
第四,提高合法性。群體決策製定過程是與民主思想相一致的,因此人們覺得群體製定的決策比個人製定的決策更合法。擁有全權的個體決策者不與他人磋商,這會使人感到決策是出自於獨裁和武斷。
群體決策的缺點:
第一,消耗更多時間。組成一個群體顯然要花時間。此外,一旦群體形成,其成員之間的相互影響常導致低效,結果造成群體決策總要比個人決策花更多的時間。
第二,少數人統治。一個群體的成員永遠不會是完全平等的。他們可能會因組織職位、經驗、有關問題的知識、易受他人影響的程度、語言技巧、自信心等因素而不同。這就為單個或少數成員創造了發揮其優勢,駕馭群體中其他人的機會。支配群體的少數人,經常對最終的決策有過多的影響。
第三,屈從大多數的壓力。在群體中要屈從社會壓力,從而導致所謂的群體思維。這是一種屈從的形式,它抑製不同觀點、少數派和標新立異以取得表麵的一致。群體思維削弱了群體中的批判精神,損害了最後決策的質量。
第四,責任不清楚。群體成員分擔責任,但實際上誰對最後的結果負責卻不清楚。在個人決策中,誰負責任是明確具體的。而在群體決策中,任何一個成員的責任都被衝淡了。
效果和效率:
群體決策是否比個人決策更有效,取決於你如何定義效果。群體決策趨向於更精確。一般而言,群體能比個人做出更好的決策。當然這不是說所有的群體決策都優於每一個個人決策,而是群體決策優於群體中平均的個人所做的決策,但它們絕不比傑出的個人所作的決策好。
如果決策的效果是以速度來定義的話,那麼個人決策更為優越。以反複交換意見為特點的群體決策過程,也是耗費時間的過程。效果還指一種方案所表明的創造性程度。如果創造性是重要的,那麼群體決策比個人決策更為有效。但這會導致培養群體思維的推動力受到抑製。效果的最後一個標準是最終決策的接受程度。如前所述,因為群體決策參加的人更多,所以他們有可能製定出更廣為人接受的方案。
群體決策的效果還受群體大小的影響。群體越大,異質性的可能性就越大。另一方麵,一個更大的群體需要更多的協調和更多的時間促使所有的成員作出貢獻。因此,群體不宜過大;少到5人,多到15人即可。有證據表明,5~7個人的群體在一定程度上是最有效的。因為5和7都是奇數,可足以使不善辭令者積極參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