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政治近可以“培育”出企業家,但更可以葬送企業家。實際上,企業家的最大政治就是把自己的企業做好,而要做好企業便要接近自己的上帝,即消費者。不過,很可惜,中國的很多企業家離社會實在太遠。在很大程度上,一些企業可以說是“政治企業”,隻對官員負責,而社會則是被忽悠的對象。
這些年來,盡管“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也進入了中國的企業界,但到底有多少企業把社會責任當作它們運行的內在動力?對很多企業來說,即使是社會責任,大量的行為也是做給政府看的,而並非真心實意地為了社會。經濟發展了,但社會也被破壞了。在經濟發展過程中,保護社會的努力實在太少。保護社會既是政府的責任,也是企業的責任。當政府和企業都不僅不保護社會,反而破壞社會的時候,人們可以想象這個社會的樣子。
第五,在國際社會上,離機會太近,離規則太遠。對中國的企業來說,走向國際市場實在不容易。國際市場已經被發達國家占領,中國企業家是國際市場的後來者,“走出去”處處受擠壓,要承受更多、更大的風險。這就要求企業做更多的努力,盡量根據市場的規則來行事,以減少風險。但企業家對這個客觀環境認識不清或者沒有足夠的認識,從而把自己推向風險地帶。
很多企業家走出國門之後,一旦看到機會,便失去了理性,什麼事情都敢做。一些企業家在國內也經常是機會主義者,出了事情,就通過和權力、官員、政治的關聯來化解風險,求得問題的解決。問題在於,如果走出國門之後依然是機會主義者,要通過什麼途徑來化解風險呢?國內的權力關係很難延伸到國外。當然,也有一些企業家走出去之後的確能夠和當地政府權力、官員、政府建立各種關聯。不過,這種關聯也正是這些企業所麵臨的巨大風險。一句話,對企業家來說,如果對機會所包含的風險評估不足甚至看不到風險,最終肯定是要出問題的。
社會環境製約企業發展
誠如前麵所說,企業家所具有的這些行為特征,大多是企業家所生存的社會環境的產物。但不管其起源如何,它們是客觀存在的,有效地製約著企業的發展。就是說,如果要改變企業家的行為,就必須改變他們所生存的社會環境。
在這方麵,政府作為的轉型是關鍵。在中國,政府本身是企業最重要的營商環境,光有企業自身的努力難以改善營商環境。所謂的營商環境也就是一係列製度機製的存在,包括法治、政商關係、明確的產權、財產保護等。產權的“明確化”和“保護”已經討論了數十年,但仍然處於兩個極端。對自由派來說,是私有產權;對“左”派來說,是國有產權。這種意識形態的爭論永遠不會有終點。
經驗地說,無論是國有資產的產權還是民營資產的產權,都需要明確化,都需要得到保護。近來人們開始討論“中性製度”的確立問題,但在意識形態、製度和政策各個層麵來實現“中性”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
同樣,知識產權的保護開始得到重視。之前,這個概念隻是為了應付西方(尤其是美國)的壓力,現在人們終於認識到知識產權的保護是為了自己的可持續發展,而不僅僅是為了應付西方的壓力。如果上述這些構成了企業的營商環境,還必須塑造企業“趨善”的製度環境,例如確立可行的稅收製度,鼓勵企業群體承擔和行使社會責任等。如果企業不能承擔很大一部分社會責任,政府失敗便是可預期的。
在國際市場上,中國企業首先要遵守現行市場規則,哪怕是不合理的規則。隻有接受,才能進入國際市場,再尋求改革、改善和創新市場規則。在大航海時代之前,世界各地已經形成了地方市場規則。葡萄牙、西班牙、荷蘭和英國開拓世界市場,破壞了原來的市場規則,確立了符合自己利益的市場規則。不過,當時的世界處於“弱肉強食”時代,適者生存,沒有其他國家有能力來抵抗這些列強的強盜行為。
現在的情況已經大為不同,經過長久的全球化,全球市場和與之相關的市場規則已經形成。這需要中國企業的智慧。但不管怎樣,政府和企業的合作原則是不變的,光是政府或者光是企業,都不足以開拓海外市場。企業在國際市場所麵臨的挑戰,和政府在國際組織所麵臨的挑戰幾乎就是一樣的。盡管如此,政府和企業如何通力合作走向國際,仍然是一個巨大的問號。
不過,在所有這些要素中,企業家群體的自我認同建設最為重要。如果企業家群體不能成為一個尋求獨立的群體,而繼續是權力、官員和政府的附屬物,所有其他方麵的變化也拯救不了企業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