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製度也是一種混合製度,這個製度的特點是:開放的一黨製、以黨領政、內部三權分工合作。一說政治製度,很多人心中的標杆就是西方的三權分立,即立法、行政、司法三權之間的互相製衡,但很多人可能沒有意識到,中國幾千年的政治製度也有“內部三權分工合作”——決策、執行、監察。這個製度在漢朝建立,一直到晚清都沒有變化。

人們不能說這個製度沒有生命力。當人們說中國文明幾千年沒有中斷時,就必須思考,哪些東西沒有中斷?王朝是中斷的,皇帝來來去去,各民族也在不斷融合,中國的“漢”不是一個種族概念,而是一個文化概念。那中國哪些東西沒有變化呢?就是這裏所說的經濟製度和政治體製從來沒有大的變化,隻發生了一些小的變動。

20世紀80年代中國開始政治體製改革,當時還有點想往西方的方向發展。這也正常,因為近代以來很多人都希望往這個方向發展。孫中山搞了一個“五權憲法”,即在西方三權基礎之上,加上中國傳統的考試權和監察權。不過,孫中山的理論沒有機會實踐。從台灣地區的實踐看,中西方兩個體製背後有不同的邏輯,要麼西方的三權為主,要麼中國的三權為主,兩個體製加起來很難有效運作。台灣地區現在基本上是西方的三權機製,考試權基本上已經無用了,“監察院”還在,但基本上不起什麼作用。

政治重走“黨政分工”

今天的中國再次走上“內部三權分工合作”的道路。20世紀80年代提倡“黨政分開”,現在則提倡“黨政分工”。“黨政分開”的道路走到20世紀80年代後期已經走不下去了。“黨政分開”,黨的主管和政府的主管兩個人之間如果有矛盾,就變成了黨政兩個機構之間的矛盾,會產生黨和政府的分裂。因此,1992年中共十四大開啟了“三合一製度”,即黨的總書記、國家主席、軍委主席由一個人擔任。江澤民和胡錦濤時期都是這個思路。

西方建立在多黨製基礎之上的政治製度,可以稱為“外部多元主義”。在西方曆史發展過程中,先有市民社會後有國家,存在不同的政治力量,一個國家可以有幾個政治過程,最終的製度表述是多黨製和“三權分立”。但中國不是。中國幾千年來就是皇權,秦始皇以後一直是先有國家後有社會。因為皇帝隻能有一個,所以隻能有一個政治過程。但怎麼做才能讓統治比較有效呢?那就是把一個政治過程分成三段,第一段是決策,第二段是執行,第三段是監察。

中國共產黨其實不是西方理解意義上的政黨。它和以前的皇帝從根本上不同,以前的皇帝是個人,是家庭,現在的黨是一個組織。在這個轉型中,西方有些概念提供了有效的工具,比如“民族主義”、“主權”和“列寧主義的政黨”。馬克思主義的中國化,在製度層麵正是表現在這個地方。

以前的皇權分成三個方麵,現在的黨權也分成三個方麵——決策權、執行權和監察權。但人們不能說這是簡單地對傳統的回歸,因為現在黨是個集體,而以前皇帝是個人家庭。這個製度一旦確立,不能低估其生命力。不過,中共十九大盡管正式確立了“內部三權分工合作”,但這個體製的有效運作還需要進一步的改革。比如決策權,以前主要掌握在皇帝和他的大臣、皇兄皇弟少數人手裏,現在則不一樣了。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國人大、政協、重要的社會團體(工青婦)、各類智庫等,都可以成為決策權的一部分。現在的問題就是,決策權怎麼更民主化一點呢?以前不需要民主,但現在有了民主的觀念,民主就必須體現在製度層麵。監察權對反腐敗很重要,但監察權也不能濫用。漢朝規定,不可以什麼都監察,規定隻有6個領域可以監察,否則執行權就沒有辦法行使了。現階段的監察權就麵臨這個問題。

這種製度和西方的民主製度是矛盾的,但是和民主本身並不矛盾。不難觀察到,中國的“內部三權分工合作”製度可以吸納西方很多民主的要素,但不會成為西方的製度。

從曆史經驗看,“人心坐標”和“物質坐標”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變化,但“製度坐標”的變化似乎更為恒定。不難理解,“製度”與“人心”和“物質”之間永遠存在著張力和矛盾,人們對製度的評價和認同永遠不會完全一致。不過,正是這些張力和矛盾,構成了製度進步的動力。對執政者來說,所需要的就是維持製度與其他兩者之間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