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飲食生活初發時期(3 / 3)

在這許許多多的陶器之中,屬於炊具的有罐、釜、鼎、鬲、甑、甗等,屬於餐具的主要有杯、碗、盤、缽、壺、豆等。其中,尤為值得重視的是炊具。如罐、釜、鼎、鬲均可用來煮食物,但它們的形製各不相同,像鬲就是在鼎的基礎上發展而成,但三足中空,受熱麵積增大,可使食物更快煮熟。甑底有孔,深腹陶盆狀,可置於釜、鼎、鬲上配套使用,用來蒸食物。甗則是甑與鼎、鬲等炊具相結合的連形體炊具。使用時,先將鼎、鬲中的水燒沸,然後蒸氣就可以通過甑底部的孔將放在甑內的食物蒸熟。有學者認為,甗實際上可以視作中國最古老的蒸鍋。

人類的祖先們熟食一般用的是篝火。隨著陶製炊具的產生,灶具也已經出現。主要有以下幾種:

火塘人類的祖先們由於農業、副業生產發展過上定居生活之後,在居室內用起了火塘。火塘兼有烹飪、取暖的雙重作用,實為篝火向居室內部的遷移。在裴李崗文化遺址的居民居室中已有小火塘。以後的仰韶文化、龍山文化、馬家窯文化、大溪文化的居室中均有火塘,並有所發展。如有的火塘呈圓形或瓢形,有的火塘呈雙聯或三聯形等。適宜在火塘上使用的炊具有陶罐、陶鼎、陶鬲、陶釜等。

火灶是由火塘發展演變而成。據北京曆史博物館研究員李作智先生考證:“固定式火灶是由灶門、火塘、灶台、火眼及煙囪等部分構成。最早在長江流域新石器時代的大溪文化居住遺址中,已出現了三聯灶的形製,是由三個火塘並列組成,每個火塘可供三個火眼同時用火。”此外,屬於龍山文化的陶寺遺址民居外有水井,內設灶坑,或另設灶台,灶台後部有連著室外的煙道。

火爐陶製灶具,可以自由移動,在河姆渡文化和半坡文化遺址中均發現過。稍後的廟底溝二期文化遺址中,曾發現過高腔圓筒形灶,下部有一個火門,上部有4個出煙圓孔。這其實就是一種經過改進的爐灶,火力較小陶灶可大大加強。另外,在陶寺文化遺址中,亦發現過“連釜灶”——一種深腹圓底罐形陶釜和直筒形陶灶套接成的大型炊器,這種炊器使用更為方便。

到了新石器時期祖先們已經知道了用石磨盤、石磨棒、石臼、石杵等加工穀物。主要為穀物脫殼之用。但有時用力搓或搗穀物,也可以獲取少量的粉。

正由於以上的一些因素,促使了中國古人飲食生活的進步。恰如《古史考》上所說的那樣:“古者茹毛飲血;燧人氏鑽火,始裹肉而燔之,曰‘炮’;神農時食穀,加米於燒石之上而食之;黃帝時有釜甑,飲食之道始備。”換句話說,有了火,有了炊具,有了多種食材調料,人們不僅可以“烹”,而且可以“調”,成熟而又有味的食品業已出現,飲食的條件已經具備。當然,中國菜肴出現的各種條件也已經具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