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富人並不甘心泯然於眾。有些方麵他們可以很明顯地和窮人拉開差距,比如經濟適用房和別墅。但是,有些方麵卻實在很難拉開差距。比如,在服裝方麵,過去一件新棉襖就意味著差距。今天,富人隻能強調服裝的品牌價值。一件名牌服裝,據說比普通衣服更舒適一點、更有型一點、更耐穿一點……隻是“一點”差別,而這“一點”差別不是內行還看不出來。為了穿暖,他們隻要花1%的價錢就夠了,而為了這“一點”,他們花了其餘99%的價錢,稱之為“品位”。
這就是今天富人的“困境”。在大多數享用上,富人隻能在品牌上和窮人拉開差距。一隻普通的手包和一隻LV,在功能上並沒有差別。富人越誇大LV的意義,越說明包這個東西實在太不稀罕了。據說清朝的八旗子弟在圈子裏炫富,每天換三套衣服,衣服上秀的是同樣的花,但早上的花含苞待放,中午的花熱情怒放,晚上的花黯然收苞。如果這點小小的差別被內行看出來,恭維幾句,主人就很陶醉。這點小差別對普通人來說卻沒有什麼意義,奢侈品牌也隻是相當於八旗子弟衣服上的花朵。
(鄧新華《名牌越多,貧富差距越小》,摘自《錢經》)
當今世界無休止地吹噓財富,吹噓金錢能買到的一切,從而創造出一種臉上寫著“我很富、你很窮”的傲慢態度,以及用成功者或失敗者、王子或乞丐來把人分門別類的做法。
消費者購買LV的皮包絕不是出於滿足使用的需要,而是一種心理需要。他的這種需要並不是他自己能夠決定的,背後有諸多的因素在控製著他的行為。至少,僅有他自己一個人認為LV皮包能夠滿足他的這種心理需要是不行的,必須是全社會為此達成了一種共識,或者說是形成了一種時尚,他僅僅是在附和這種時尚。隻有在此前提下,他背上LV皮包的行為才能被社會辨識出來,他也才能獲得心理上的滿足感。
為奴隸的人們
作為一種時尚,一種約定俗成的規則,消費主義的生活方式還具有強製性。出入什麼樣的場合,穿著什麼樣的衣服,開什麼樣的車,消費什麼樣的商品和服務,都有著預先的社會規定。這些規定可以是成文的製度,也可以是一些觀念時尚,它們形成了一套社會約定的遊戲規則。如果你不遵守這種遊戲規則,你就得不到社會的承認。消費主義生活方式的強製性在人的內心深處形成了沉重的壓力,反抗它,你就會遊離於社會之外,就會被認為精神不正常;順從它,你就會被物化。
換句話說,人已經喪失了規定自我的能力,隻能通過消費來證實自己,用物來展示自我。
消費成了一種病態行為,一種對物質的無度的索取和占有。而這種占有又成了地位和身份的象征。“占有——欲望滿足——欲望的更大發動——更大規模的占有”,成為消費活動對現代社會的具體把握,而人的自我存在則由此不斷陷落於消費活動的漫無邊際之間。現代社會正是這樣一個由消費活動所控製掌握的係統,在這個係統中,人對日常性生存的自我需要、實踐方式,以及文化價值的構造,總是這樣或那樣地掌握在消費活動上。換言之,消費成了現代社會的壟斷性權力體係,它不僅壟斷了人的日常生活,而且壟斷了日常性生存活動的意義呈現方式和本質,壟斷了人的快感。在這種意義上,與其說現代消費者是市場的主人,不如說更像市場的奴隸;或者,與其說他們是消費主權的擁有者,倒不如說更像市場商品浪潮上隨波飄蕩的浮萍。
被忽略的幸福源泉
人們說,我們花了很多錢,買了很多自己根本不需要的東西。我們的孩子變得越來越物質主義。我們這樣揮霍無度,會損害下一代和自己的未來。不分宗教信仰、年齡、種族、收入和教育水平的差別,人們不約而同地得出了這個結論。
——【美】理查德·哈伍德
有人計算過,現在我們擁有的財富大概是我們祖父輩的四倍,但是我們並沒有比祖父幸福四倍。人類幸福感的另外兩個源泉是社會關係和閑暇,然而這兩點在我們全力奔向富有的過程中被忽略了。在這樣的社會裏,許多人時常感到莫名的失落與抑鬱,然後通過物質的方式滿足情感與心理的需要。而這樣的方式,隻能讓我們離幸福越來越遠。
多尼拉·麥多斯在《越過限度》中說:“人們不需要龐大的汽車,他們需要的是尊重;人們不需要裝滿衣服的衣櫃,他們需要的是覺得自己有魅力,需要的是刺激感、多樣性和漂亮;人們不需要電子娛樂,他們需要的是能夠感受到生命價值的東西;人們需要認同、分享、挑戰、感激、愛情和快樂。試圖用物質滿足這些需求,等於是打開了人們無休止的欲望,但他根本無法解決真正的、難以滿足的問題。而隨後產生的心靈空虛,正是一種藏在物質欲望背後的主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