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與生俱有”,是指人的生命成長過程,必由“生理、心理、倫理”依序開展。生理上長期的幼兒依賴,使子女對父母在心理上會有特別敏銳的依存感受,由此而生不安及不忍。此所以“孝”是儒家教育的基礎。作為行為規範的“倫理”,則是為了助人完成心理傾向者,而非為了禁人為惡而已。其次,“與生俱有”的根苗,很容易受到後天環境的壓力與誘惑而扭曲,以致常有遺忘本心的情形。孟子說:“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清楚指出:教育的目的在於把失去的心找回來。既已失去,如何可能找回?原來這是比喻用法,用以表示人性向善。隻要得到機會並且自己願意,內心向善的力量就會在每一次新的選擇時發出指示,讓自己回歸正途。
第二,人生應該擇善固執。就“擇善”而言,需要良知與教育合作,以求分辨具體的善行。考慮要項有三:一是外在規範,二是內心感受,三是對方期許。一行為必須出自內心感受,否則隻是虛偽或鄉願;其次,不可違背外在規範,因為這些規範是為了保障更大的人群之和諧。同時,也要設法符合對方的期許,否則自己一意孤行,結果可能無法成就“人與人之間的適當關係”。以上三個要項之間若有衝突,隻好回歸內心感受,以誠為主。擇善之後,需要堅持。固執出於道德勇氣,表現為恒心與毅力。必要時,甚至可以犧牲生命。但此時犧牲生命無異於完成生命,滿足了人性向善的原始要求。
第三,人生至高理想在於“天人合德”。前述“以犧牲為完成”的生命觀,其信念即在此。“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意近於此,但仍可進而超越曆史,求取個人靈魂之至福與不朽。其中詳情已非哲學範圍,若人生遭遇未至此境,則不妨自得其樂。孔子與顏回都是生活貧困而不改其樂的人,因為內心自有悅樂的泉源,是為安貧樂道。
這種人生觀是積極進取的,也是與人為善的;是向著至善而努力提升個人價值以及人群幸福;同時也是洋溢著生命的喜悅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