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東蓀麵對如此激烈的批判,頗為疲憊,思想壓力很大。在張瀾、羅隆基和梁漱溟的勸說和幫助下,1952年8月,張東蓀作第四次檢討,主要是關於張東蓀與美帝國主義的關係,如與司徒雷登的關係等等。但民盟許多人並不滿意,認為張東蓀仍不老實交代問題,還是多方麵掩飾其罪行。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因為到了此時,張東蓀的問題更加嚴重,已經由一般思想與曆史問題,轉變為現實問題。
當時,民盟主席張瀾親自與李維漢、徐冰去見毛澤東,向毛澤東說明了張東蓀在燕京大學數次檢討都未通過的情況。毛澤東說:“這樣的人棗壞分子張東蓀,我們不能坐在一起開會了。”張瀾說:“東蓀先生的問題,還是從緩處理為是。”李維漢告訴張瀾說:“我們不能和這樣的壞人合作,他出賣了國家情報。”張瀾聽後,頓然感到問題的嚴重性。
原來,與張東蓀有過聯係的王誌奇此時已被國家公安機關逮捕,並且很快承認自己是美國特務,對自己的罪行作了交代,咬定張東蓀向自己提供了國家機密。這樣,對張東蓀的批判,便由“思想改造”一下子轉變為“叛國罪行”的控訴;批判焦點也由檢討政治和思想問題,轉變為交代建國後與美帝特務“勾結”問題。
當向王誌奇提供“情報”的情況揭露出來後,張東蓀也真正感到問題的嚴重性。他從身體到精神被徹底擊垮了。1952年9月6日,張東蓀在民盟內部寫了一個書麵檢討,即第五次檢討,開始承認了一些自己“勾結美帝國主義的叛國罪行”,坦白交代了與王誌奇認識的過程,對自己堅持走“中間路線”的錯誤進行了批判,表示“用他來聯係美帝的媒介,我自己應負全責。不管他是什麼樣的人,我對於我所做的危害人民的事,我是有完全責任的。”到了此時,張東蓀忽然間發現自己犯了一生中自己最不能原諒、也最荒唐的政治錯誤。他感到無地容身,屢想自殺。但想到自殺更對不起人民,不如聽候處理,受應得的處分。
1952年10月,民盟召開中央常務委員會第33次擴大會議,決定撤銷張東蓀盟內一切職務,令其徹底交代,聽候處理;指定章伯鈞、羅隆基、史良、胡愈之、許廣平、曾昭倫、吳含等人組成審查小組,審查張東蓀叛國罪行。同時讓張東蓀進修學習,進一步作檢討。這種寬大處理,出乎張東蓀意料之外,他“不知如何才能報答此寬大的恩惠,我決定老老實實學習,以我的餘年報答毛主席。”
1952年12月3日,張東蓀作了《補充檢討》,12月10日又作了《補充檢討再補充》的書麵交代,12月28日作了《補充檢討事實部分再補充交代一個事實》,對自己與王誌奇會談的詳細情況作了交代,並對自己犯這樣錯誤的動機和思想根源作了深刻檢查。張東蓀除承認關於預算是故意透露的、是犯了“大罪”外,堅定認為沒有為王誌奇提供情報;他承認自己發過一些不滿於現狀的牢騷,這些可能被王整理為所謂“情報”,但他決不認為這些是自己主動提供了情報;他隻承認自己被王誌奇利用了,但絕不承認自己與美國特務合作;更不承認自己是“美國特務”。
自張東蓀“叛國罪行”被揭發並在民盟內部傳達後,各地方組織大都舉行了座談會,並要求嚴懲張東蓀。民盟中央常務委員會召開第41次會議,以“出賣1950年國家總預算詳細數字的情報”、“出賣我抗美援朝的重大政治軍事機密”、“出賣有關國防資源情報”、“替美帝國主義找政治市場”、“掩護美帝特務活動”、“與美帝公開掛著使領名義的特務人員經常保持著聯係”等罪名,被指控為“嚴重的叛國問題”,被定為“中國人民的敵人”、“美帝國主義派在我們新中國的特務”;同時以“領取汪逆偽組織津貼”、“與國社黨、漢奸頭子共提賣國提案”、“未與反動的民社黨割斷關係”、“解放之後,還企圖幫助戰犯張君勱混入新中國進行其陰謀活動”等罪名,被定為“漢奸”。會議決定開除張東蓀盟籍,並提請政府依法處理。
張東蓀被民盟中央開除出盟後,當時,有人主張應將他逮捕法辦。但出乎人們的意料,毛澤東卻主張讓張東蓀辭職後既往不咎。據說,毛澤東指示: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養起來。這樣,張東蓀在辭去中央人民政府委員和政務院文教委員會委員後,便閑賦在家,結束了政治生命。
“張東蓀案件”的內幕目前尚不清楚。張東蓀雖通過王誌奇與美國方麵聯係,同時也向王提供了一些“情報”,利用王作中間人來與美國建立聯係,但他的動機顯然是要開辟一條與美國和談的渠道。在當時全國抗美援朝運動如火如荼的背景下,張東蓀居然想與美國聯絡,並企圖以“調人”身分來調解中國與美帝國主義的衝突,這種行為被認為是“反革命”活動,這些活動被被指控為“叛國”,他也因此被認為是“美國特務”,這在當時是很正常的事情,也是易於為人接受的。實際上,無論出於何種動機,他泄露國家預算機密,總是犯了重大的政治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