較近的目標當然比較遠的目標容易達到,可是,如果較近的目標不符合我們的意圖,那麼我們也沒有理由認為,停一停,有一個停歇點就能比較容易地走完下一半路程。一次小的跳躍當然比一次大的跳躍要容易些,可是,任何想跳過一條寬溝的人都不會先隻跳一半而跳進溝裏去。
我們如果進一步考察一下,什麼是有步驟的進攻戰,那麼我們便會發現,這個概念通常可包括以下一些基本內容:
(1)奪取所遭遇到的進攻中的敵人的要塞;
(2)積存必要的儲備品;
(3)於倉庫。橋梁。陣地等重要地點構築堅固工事;
(4)軍隊在冬營或教員舍營中休息;
(5)等著來年的補充。
人們為了達到這些目的就把整個進攻劃分成若幹階段,在運動中確定若幹停歇點,他們認為,這樣就可獲得新的基地和新的力量,就如同自己的國家跟在自己軍隊的後邊一樣,就像軍隊隨著每一次新的進軍都能獲得新的力量一樣。
所有這些可以帶來的讚美的目的也許使進攻戰更便於進行,可是卻不能保證取得進攻戰的成果,並且,這種做法大多隻不過是用來掩飾統帥心情矛盾或者政府缺乏堅決進攻精神的借口。我們想按相反的順序一一予以批駁。
(1)等待新的補充對雙方來說是同樣需要的,可以說,敵人期待補充的心情更為迫切。此外,一國家在一年內所能夠征集的軍隊同在二年內所能征集的軍隊比較起來,在數量上是差不多的,這是事物的性質所決定的,因為一個國家在第二年內實際所能增加的力量,與總數比較起來是十分微不足道的。
(2)當我們休息時,敵人在同一時間內也得到了休息。
(3)在城市內及陣地上構築堅固工事不是軍隊的事情,所以不能成為停止不前的理由。
(4)據軍隊目前所采取的給養方法來看,軍隊在駐止時比在前進中更需要倉庫。當前進很順利時,常常會把敵人的儲備品占為己有,到了貧瘠的地區,這些物資可解決給養不足的問題。
(5)奪取敵人的要塞不能看作是進攻的停頓,相反,是更為猛烈的進攻。因此,奪取要塞所引起的表麵的停頓實際上與我們這裏所說的情況不是一回事,這種停頓不是進攻力量的停止和緩和。可是,對某個要塞是進行真正的圍攻好,還是進行單純的包圍或者單純的監視好,這是依當時的具體情況才能決定的問題。在這裏我們隻能一般地指出,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先確定,在進行單純的包圍的同時繼續前進是否還會遭到極大的危險。如不會遭到極大的危險,並且還有力量繼續進攻,那麼,最好是把正式圍攻推遲到整個進攻行動的最後進行。因此,不應熱衷於立即保住已奪得的東西而忽視更為重要的東西。
在繼續前進時,已經獲得的東西從表麵上看來當然又會有立刻丟失的危險。
據上麵所講的我們認為:在進攻戰中任何劃分階段。設立停歇點與中間站的作法都是不合理的,當不可避免地出現這些東西的時候,應把它們看作是禍害,它們不會使取得成果更有把握,而會使取得成果更沒把握。假如我們不想違背普遍真理,那麼就必須承認從中間站出發(這在我們力量弱時往往是不可避免的)通常是不可能向目標作第二次前進的;若第二次前進是可能的,那麼中間站就是不必要的;假如我們的力量一開始就遠不足以達到預定的目標,那麼,它始終會達不到目標。
所謂普遍真理就是這樣,我們說,我們所以談到它,隻想借以消除那種認為時間本身似乎對進攻者有利的思想。但是,政治關係可能是逐年變化的,也正是由於這種原因,才會常發生同這種普遍真理相互背離的情況。
以上所談的可能給人一種印象,似乎我們已經離開了我們的一般的觀點,而隻注意進攻戰了。實際上全不是這樣。當然,那些能夠確立以徹底打垮敵人為目標的人,是不會輕易采取僅以保持已占有的東西為直接目標的防禦的。隻不過,在這裏我們必須堅持的看法是:沒任何積極因素的防禦,無論在戰略上還是在戰術上都會是自相矛盾的。同時我們要一再重複地指出:任何一次防禦,一旦它用盡了防禦的利益,就應根據自己的力量轉入進攻。因此,我們在可能的情況下也應該把打垮敵人看作是這種進攻所能有的目標,也就是說,也應該把它看作是防禦的本來的目標(不管是大目標還是小目標),並且我們應該指出,可能也出現這樣的情況:作戰的一方雖然抱有打垮敵人的遠大目標,在開始時卻寧願采用防禦的形式。1812年戰局能證明這種看法並不是沒有現實意義的。起初亞曆山大皇帝確有可能沒有想到,他所進行的戰爭能如同以後事實表明的那樣完全打垮敵人。但是,難不成他不可能有打垮敵人的想法嗎?而且,俄國人在當時雖已抱有這種想法,但是戰爭開始時仍然采取防禦形式難道不也是很合情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