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對戰爭目標的進一步探討(2 / 3)

隻有在極少數的情況下,上述觀點是不能成立的,也就是說,不能夠把幾個重心歸結為一個重心。當然在這種情況下,隻能把這樣的戰爭看作是兩個或更多的各有其自己的目標的戰爭了。既然這裏假設幾個敵人是各自獨立的,由此可見它們是占有很大的優勢的,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打垮敵人的問題就根本也談不上了。

現在,我們要進一步談談打垮敵人這個目標在什麼情況下才是可能的與適宜的。

首先,我們擁有的兵力必須足以:

使我們能夠對敵人軍隊獲得一次具有決定性的勝利;使我們能夠經受得起必要的兵力消耗,可把勝利發展到敵人不再能夠恢複均勢的程度。

其次,我們在政治上的處境必須能保證,這樣的一次勝利不至於招來新的強大的敵人,不致為了對付他們而丟開原來的敵人。

盡管法國1806年由於徹底打垮了普魯士而使俄國的全部兵力同它為敵,可它當時是可以這樣做的,因為它有力量在普魯士抵抗俄國。

法國1808年在西班牙也同樣是有力量做到這一點的,當然這隻是對英國而言,而不是對奧地利而言。1809年,法軍在西班牙不得不大大地減弱自己的力量,而且假如它不是對奧地利占有很大的物質的和精神的優勢的話,那恐怕它就不得不完全地放棄西班牙了。

因此,人們對於上述像三級審判的等級一樣的條件都必須仔細地加以考慮,以免於在最後一級審判中輸掉前兩級審判中已獲勝的訴訟,從而被判負擔訴訟費。

估計某種力量及其所能發揮的作用時,人們常常有一種想法,似乎時間在這裏也同在力學上一樣,是力量的一個因素,因而他們認為,做上一半的努力(也就是用一半的力量)在兩年內可以完成以全部力量在一年內完成的工作。這種見解是極其錯誤的,可它卻有時明顯地。有時隱約地成為製訂出戰爭計劃的依據。

軍事行動像世界上的任何一種事物那樣,需要一定的時間。毫無疑問,人們不可能在一個星期內從維爾那步行到莫斯科。可是,像力學上時間和力量之間的那種相互關係,軍事行動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時間是交戰雙方都需要的,問題就在於雙方中的哪一方就其處境來看能夠指望首先由時間中得到特殊的利益。假如雙方的特殊情況可以相互抵消,那麼,顯然是失敗者首先可以得到這種利益。這當然不是根據力學的法則,而是根據心理學的法則。嫉妒。猜忌。憂慮,有時再加上義憤全是不幸者自然的辯護士,它們一方麵會給不幸者招來朋友,另一方麵會削弱和瓦解不幸者的敵人的同盟。因此,時間與其說是對於征服者有利,不如說對被征服者有利。其次,我們應該考慮的是,利用最初的勝利,正如我們在別的地方已經指出的那樣,是需消耗巨大的力量的;這種力量的消耗不是消耗一次就可完結了的,而是像維持一個大家庭一樣,不斷繼續著的。國家的力量雖然足以使我們占領敵人的地區,可並不是永遠經得起繼續占領敵人的地區所需的大量消耗的,這種情況下,國家繼續供給會越來越困難,以至最後可能完全都無法供給。這樣一來,僅僅時間就能使情況發生劇變。

1812年難道拿破侖從俄國人和波蘭人那裏掠得的金錢與其他財富,足以使他建立一支為了可靠地占據莫斯科而必須派往那裏去的數十萬的軍隊嗎?

但是,如果所占領的地區十分重要,而且在這些地區中有一些地點對於未被占領的地區有很重要的意義,以致占領這些地點以後,對方的災難就會如惡性腫瘤一樣自動地蔓延開來,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占領者即使不再采取其他任何行動,也將是所得多於所失的。在這種情況下,假如被占領者得不到外來的援助,那麼,時間就會完成占領者已經開始了的行動,還未被占領的地方也許會自然陷落。可見,時間也可能成為占領者的力量中的一個因素。隻不過,這種情況隻有在下述場合才能發生,那就是失敗者已經不再能進行反攻,局勢不可能發生有利於他的劇變,就是說他的力量中的這個因素對占領者已不再起作用了,因為占領者早已經完成了主要的事情,最大的危險已經過去,簡而言之,敵人已被打垮。

我們通過上麵的論證是要說明占領完成得越快越好,倘若我們完成占領的時間超過了完成這一行動的絕對必需的時間,那不但不能使占領變得更容易,反而會使占領變得更困難。如果說這種看法是正確的,那麼,同樣正確的是:隻要有著足夠的力量占領某一地區,就該一鼓作氣地完成這種占領,而不應有什麼中間站。當然,這裏所說的中間站,不是指集中兵力和采取這種或者那種措施所需的短暫的平靜時間,這是不言而喻的。

上述觀點指出速戰速決是進攻戰的一重要特點,我們認為,這種觀點已從根本上打破了那種反對不停頓地繼續不斷地占領的見解,即打破了那種認為十分緩慢的。所謂有步驟的占領更有把握和更為謹慎的見解。但是,甚至對於至今一直讚同我們的那些人來說,我們的主張可能看起來也像是奇怪的論調,同最初的提法是有矛盾的,並且,我們的主張同那種在書籍中出現過千百次的根深蒂固的陳舊偏見是十分對立的,因此,我們認為最好對那些與我們對立的沒有根據的道理作進一步的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