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對戰爭目標的進一步探討(1 / 3)

——摧毀敵人——戰爭目標,就其概念來說,永遠應該是打垮敵人,這正是我們的論述所依據的基本觀點。

那麼什麼叫打垮敵人呢?為了打垮敵人,並不是需要占領敵國全部國土的。假如聯軍在1792年攻占了巴黎,對革命黨的戰爭可能在當時就結束了,甚至根本就不需要先擊敗它的軍隊,因為這些軍隊還不能看成是起主要作用的力量。與此相反,如果拿破侖在1814年還統率著大量的軍隊,聯軍即使攻克了巴黎,也是不能夠解決問題的。可是,拿破侖的軍隊在當時已經絕大部分被消滅了,所以,在1814年和1815年占領了巴黎就決定了一切。如果拿破侖1812年能夠在占領莫斯科以前或以後,像他在1805年粉碎奧地利軍隊和1806年粉碎普魯士軍隊那樣,完全粉碎卡盧加公路上的十二萬俄軍,那麼,雖然還有大片俄國國土沒有占領,他對俄國首都的占領就很可能會導致媾和。1805年,決定一切的是奧斯特裏茨會戰,在這次會戰以前,雖然拿破侖占領了維也納與奧地利三分之二的領土,可這並沒有能迫使對方簽訂和約。可是,另一方麵,在這次會戰以後,盡管整個匈牙利的領土仍保持完整,也沒能夠阻止和約的締結。使俄軍在這次會戰中遭到失敗是極其必要的最後一擊;亞曆山大皇帝手邊沒有另外的軍隊,所以,和約的締結是拿破侖這次會戰勝利的必然結果。假如俄軍已經在多瑙河畔同奧軍會合,並與奧軍一同遭到失敗,那麼,拿破侖也許根本不需要占領維也納,於林次就能夠簽訂和約了。

在戰史上也有一些占領了敵國全部國土還不足以去解決問題的情況,如1807年在普魯士就是這樣。當時,法軍在艾勞對普魯士的盟軍即俄軍所取得的勝利是頗值得懷疑的,這一勝利對對方的打擊並沒有起到決定性作用,而在弗裏德蘭所取得的毫無疑義的勝利卻像一年以前在奧斯特裏茨所取得的勝利一樣,都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看到,這種結果也並不是由一般的原因決定的。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常常是一些當時不在現場就觀察不到的具體的原因和許多永遠都無人提及的精神方麵的原因,甚至是些在曆史中隻被當作軼事趣聞加以記述的最細小的情節與偶然事件。在這裏,理論所能指出的隻是:重要的是密切注意兩國的主要情況。這些情況可形成一個為整體所依賴的重心,即力量與運動的中心,所有力量的集中打擊都必須指向敵人的這個重心。

小的總取決於大的,不重要的總會是取決於重要的,偶然的總是取決於本質的。我們必須遵循這一點來進行一次考察。

古斯達夫。阿道夫。亞曆山大。查理十二和腓特烈大帝,他們的重心正是他們的軍隊,假如他們的軍隊被粉碎了,那麼他們也就完了。那些被國內的派別搞得四分五裂的國家,它們的重心多是首都。那些依賴強國的小國,它們的重心是同盟國的軍隊。在同盟中,重心是共同的利益。在民眾武裝中,重心是主要領導人和民眾的情緒。打擊應該針對這些目標。假如敵人由於重心受到打擊而失去平衡,那麼,勝利者就不應讓對方有時間重新恢複平衡,而應該一直沿這個方向繼續打擊。換句話說,應該永遠打擊敵人的重心,而不以整體打擊敵人的部分。以優勢的兵力平平穩穩地占領敵人的一個地區,隻求比較可靠地占領這個小地區而不去爭取巨大的成果,是不能夠打垮敵人的,隻有不斷尋找敵人力量的核心,向它投入所有力量,以求獲得全勝,才能夠真正打垮敵人。

我們不管要打擊的敵人的重心是什麼,戰勝和粉碎敵人軍隊始終都是最可靠的第一步,並且在任何情況下都會是極為重要的。

我們認為,從大量的經驗來看,打垮敵人主要能采取下列幾種辦法:

如果敵人的軍隊在某種程度上是敵人起主要作用的力量,就去粉碎這支軍隊。

若敵人的首都不僅是國家權力的中心,而且也是各個政治團體與黨派的所在地,就占領敵人的首都。

敵人的最主要的盟國如果比敵人還強大,就有效地打擊這個盟國。

直到目前為止,我們一直是把戰爭中的敵人當成一個整體來考慮的,在一般研究問題時,是能這樣設想的。但是,當我們指出打垮敵人在於粉碎敵人集中在重心上的抵抗力以後,我們就必須得拋開這一設想,而來探討另一種情況,即同我們作戰的敵人不止一個特殊的情形。

如果兩個或更多的國家聯合起來反對一個國家,那麼從政治上看,它們所進行的是一個戰爭。但是,這種政治上的統一體統一的程度是十分不同的。

這時的問題在於:這些國家中的每一個國家都有其獨立的利益與追求這一利益所需的獨立的力量,還是其中一個國家是主要的,其他國家的利益同力量隻依附於這一個國家的利益同力量。其他國家越是依附於一個國家,我們就越可以把不同的敵人看成是一個敵人,也就越能夠把我們的主要行動簡化為一次主要打擊。隻要此做法可以實現,它就是取得成果的最為有效的手段。

我們因此,可以提出這樣一個原則:假如我們能夠通過戰勝幾個敵人中間的一個敵人而戰勝其餘的敵人,那麼,打垮這一個敵人就必定是戰爭的目標,因為我們擊中了這敵人也就擊中了整個戰爭的共同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