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要旗幟鮮明地承認“禮製文化”存在著明顯的局限性,而不必羞羞答答,遮遮掩掩,更不宜強詞奪理,文過飾非!“禮製文化”的不少內容,如一味強調尊卑貴賤,以維係等級差異為中心的倫理綱常為嚆矢,固然值得批評與反思,而“禮製文化”所呈現的外在形式,同樣也令人困擾和嫌惡。那種繁文縟節,那種煩瑣細苛,讓許多人不勝其煩,敬而遠之。當年墨子之所以炒儒家先生的魷魚,另起爐灶,很大程度上,就是受不了“禮製文化”的繁文縟節:“以為其禮煩擾而不悅,久服傷生而害事,故背周禮而用夏政。”司馬談《論六家要旨》的評論十分到位。儒家“博而寡要”,問題就出在儒家過分地拘束於“禮”,結果弄得自己捉襟見肘,疲於奔命:“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故曰博而寡要,勞而少功。”
“禮”的瑣碎繁雜還隻能算是小事。最為糟糕的是,在它的眩目光環之下,經常會衍生出令人作嘔的“虛偽”,“播下的是龍種,可收獲的卻是跳蚤”。這一點,早在先秦時代,睿哲如老子、莊子等人即有一針見血的批判。老子言:“大道廢,有仁義;慧智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而莊子更說得決絕:“蹩蹩為仁,踶跂為義,而天下始疑矣;矍漫為樂,擿僻為禮,而天下始分矣。”在他們的眼中,“禮”是對自然規律的反動,對本色人性的扭曲,它造成最大的虛偽,導致人性的異化,是天下禍亂的總源頭,“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
他們的見解,或許不無偏激,但是應該承認其不無一定的道理。在曆史上,強調“禮樂”,鼓吹“禮治”,似乎從來就是冠冕堂皇的旗號,但是,事實上,這不過是專製統治的遮羞布而已。“禮樂”至上,結果變成虛偽猖獗,是不爭的事實,假道學風靡一時,偽名教暢行無阻。套用羅蘭夫人的一句名言,就是“禮樂,多少罪惡借汝名而行”。一些思想家痛斥“禮教殺人”,雖是激憤之辭,但是“禮樂”的曆史局限性也是不必諱言的。
四是要對傳統的“禮樂文化”富有“同情之理解”,持更加客觀理性的態度,展現最大的包容性。“禮樂文化”是中華傳統文化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但作用於往昔,而且影響於今天,同時也伴隨於將來。人們沒有選擇的空間,更沒有拒絕的可能。隻有直麵它,隻有概括承受,與生俱來,血濃於水,“無所逃於天地之間”。既然無法在主觀上定取舍,那麼,對待它的態度也隻能是“雜於利害”,將它作為一個整體性的事物來對待,而不能作主觀性的選擇。因為“禮樂文明”的優勢與弱點,乃是一個錢幣的正反兩麵,是個不可割裂的整體,互為前提,彼此依存,當一方不存在時,另一方也不可能繼續存在。今天的人們,能夠做的,也無非是“愛其美而多少知其惡,用其長而盡可能避其短”。所以,對它簡單加以肯定或片麵予以否定,都是有違科學理性的立場和包容開放的精神的。而所謂的“揚棄”,雖說是老生常談,可是舍此之外,是別無其他的路徑可走的。
總而言之,“禮樂文明”的優劣得失之評判標準是難以一概而論的。若要硬性地規定,一定會是緣木求魚,南轅北轍,結果是無事生非,適得其反。在今天,幻想用傳統的“禮樂文明”應對現實的挑戰,解決當前的問題,自然是天大的笑話。可是,企圖蕩滌“禮樂文明”的內涵,拒絕“禮樂文明”的影響,將它視為阻礙社會進步、文明提升的絆腳石,這同樣是短見和誤解。事實也已經證明,舊傳統與新文明之間,並不是非此即彼、水火不容的關係。“禮失求諸野”,綜觀“東亞文明圈”中的日本、韓國、新加坡諸國,它們在國家發展過程中,曾引入並采納中華古典禮樂文明的諸多因素,尊禮尚樂,可這並沒有影響其順利地實現現代化。這就是最好的證明。
可見,對“禮樂文明”心存一份“同情之理解”,既不自大,又不自卑,這就是最大的文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