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公關技巧第一,還是態度第一?(1 / 2)

舊規則:推崇所謂的公關技巧

新規則:態度第一

在10倍速的世界,危機變得更頻繁、更隨時隨地、更加不可琢磨。

2006年8月28日,一位名叫翁寶的記者在自己博客上寫到,“這是我近10年媒體職業生涯中最艱難的時刻。”

危機的另一方是富士康(Foxconn)公司。2006年6月15日,《第一財經日報》刊發一篇報道《富士康員工:機器罰你站12小時》一文,引起社會強烈關注。7月3日,富士康向深圳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一份民事訴狀,該訴狀將《第一財經日報》采寫上述報道的記者王佑以及該報一名編委翁寶列為被告,並索賠3000萬。7月17日,兩位記者收到了法院凍結其資產的通知書,被凍結的資產包括房產、汽車和存款。經過一係列的事件,後來,富士康科技集團與《第一財經日報》發表聯合聲明,富士康宣布撤消對《第一財經日報》訴訟,雙方互致歉意。

對富士康而言,這一曆時幾個月的公關事件也帶來巨大的負麵危機。在公關專家、盈媒社首席顧問張中鋒看來,這一事件有著其特殊的意義,即如何確立一個企業的態度,富士康的最大問題就是態度問題。

擁有著高明公關技巧的富士康,卻沒有好的公關態度。在這一訴訟事件中,《星期日郵報》、《第一財經日報》、蘋果公司都給富士康提出了問題,正確的態度應該是,有則改之,無則加冕。即使沒有,我的態度應該是歡迎媒體來督察,我們本來就想做一個好的企業公民。富士康解決危機的態度甚至會傳達這樣的意思:你沒想在中國紮根,沒有想做好。

一個借鑒是,企業在做任何事情時,一定要問自己,你的態度是什麼?你的價值觀是什麼?並清晰地傳達出來,如果你沒有正確的態度,無疑會產生形象、聲譽的迷失。

另一個危機公關的負麵案例時SK-Ⅱ。

2006年9月,SK-Ⅱ品牌入境化妝品被查出違禁成分後——SK-Ⅱ重點淨白素肌粉餅釹成分高達4.5mg/kg,其母公司寶潔再次進入危機狀態。

SK-Ⅱ危機事件發生後,寶潔一開始的態度仍有點“傲慢”,不但連續發表聲明,堅稱其“產品的安全和質量有充分的保障”,“SK-II產品在生產過程中並未添加文中所涉及的成分”,而且表示SK-II產品沒有撤櫃打算,還針對消費者退貨設置了不無苛刻的條件,致使許多消費者退貨無門。後來,寶潔的態度出現了一定的變化,對於SK-II產品撤櫃的必要性,表示“正在與政府相關部門溝通以做出最後決定”。後來,SK-II新聞發言人劉玲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於是否含有違禁成分目前無法給予清晰答複。

寶潔、富士康等大公司的品牌經理人應該是有豐富的經驗和功力,但是,在互聯網如此發達的今天,危機公關的一些策略也需要更新。事實上,處理危機事件,如果缺乏正確的態度,反倒成為公關陷阱:

1、態度第一。對於危機公關而言,傳統的那句話“態度決定一切”仍是至理名言。太過於強調公關技巧,卻沒有傳達出到位的態度,不利於危機的解決。在SK-II事件中,寶潔擁有非常高明的公關技巧,卻沒有準確的態度,是解決問題的態度,還是一個良好企業公民的態度,並沒有讓公眾看出來。反倒是態度屢次發生變化。

事實上,很多危機發生後,就是因為當事人沒有傳達出準確的態度,而使危機擴大化。一個例子是前段時間的聯想裁員危機,後來有個帖子“聯想不是我的家”在網上廣為流傳,後來柳傳誌出來表明了一下態度:“聯想確實有一些戰略上的失誤由員工承擔。企業要誠懇地對員工說對不起。”柳傳誌勇敢地承認,裁員的責任確實歸結於領導。危機事件基本上到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