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調動私營部門發展高新科技的積極性
發展中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大國發展高新科技,不能一切事情都由政府來包辦,必須最廣泛地動員社會參與,充分利用市場機製的作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高新科技,絕不能走計劃經濟的老路,必須充分發揮市場機製的作用,利用市場機製實現國家發展高新科技的意誌。1980年代中期,為了促進高新科技特別是軟件技術產業發展,印度政府放鬆對私營部門參與軟件開發等高新技術產業的限製,允許私營部門參與軟件開發等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同時還為參與高新技術產業的企業提供電力、通訊、道路等基礎設施的支持和稅收、信貸等諸多優惠,鼓勵這些高新技術產業進入科技園區,鼓勵他們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麵臨日益激烈的全球競爭,在政府激勵措施的刺激下,印度私營部門的研發和創新活動越來越活躍,某些部門正在開始進行創新變革。製藥業、汽車設計和部分信息技術企業的研發投入日益增加。2000年到2004年間,印度藥物研發投入增長了三倍。由於風險資本和技術孵化中心越來越多,創新環境和基礎設施不斷改善,大大激勵了私營部門的創新。技術孵化中心在印度開始啟動,海外印度人積極支持大批技術孵化中心,正在孵化出能夠開發自主知識產權的公司。我國在支持國家科技機構、國有企業開展高新科技研發的同時,需要製定相關政策,並實施某些特殊的措施,充分發揮市場機製的作用,調動私營部門參與高新科技研發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我國高新科技的研發能力,促進高新科技及其產業不斷發展。自1996年以來,僅在千年蟲問題上,印度企業就通過為其他國家提供解決方案的方式淨賺了30億美元。印度這方麵的做法值得我國企業認真考慮。
3.發起發展高新科技的人民運動
隨著新經濟在全球化浪潮中不斷向全球每一個角落滲透,高科技人才一手包辦高科技領域事務的局麵正在逐步被打破,信息技術等高新科技已經逐漸進入到偏遠地區。因此,發展中國家發展高新科技,高新科技研發,重大科技創新活動,都需要動員每個社會主體、甚至普通公民參與,並需要真正發起一場發展高新科技的人民運動。在印度,除政府規定每個國家機關必須將其3%的經費用於辦公現代化外,還積極將信息技術等高新技術推向全國各地甚至偏遠的農村地區。教育比較先進的喀拉拉邦,為了普及科學知識,就在全邦發起“人民科學”運動,把高新科技送到每個家庭。農村婦女從此多了一種就業機會——在電腦上為政府打文件。卡納塔克邦婦女企業家協會還教授農村婦女如何經營,幫助她們創辦公司,例如經營電腦上網中心等。安得拉邦將邦內每一個村莊通過互聯網與邦政府聯在一起,婦女們能及時獲得所需信息,參與就業培訓,尋找工作,改善自身經濟狀況。甚至在邊遠的錫金邦,也設立了許多社區信息中心,留守家庭的婦女,也可利用互聯網給遠在天邊的丈夫發電子郵件。因此,我國需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大力普及高新科技知識及其產品,使高新科技真正能夠惠及普通老百姓,這樣才能從根本上促進高新科技及其產業的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