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7章 重視對高科技發展的管理和支持(3 / 3)

1.保護科技研發成果

為了促進高科技發展,印度政府科技部鼓勵科技項目參加人員申請專利。為完善專利和知識產權製度,為高新技術和知識產業的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1970年專利法扶持印度國內企業和保護國內市場,如其不對藥品和食品授予產品專利,以保護處於發展中的印度農業和製藥產業。2005年,印度政府開始實施新的專利法,知識產權製度與國際體係全麵接軌。特別是2005年外包企業泄密事件後,為保持軟件和信息服務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為軟件和信息技術外包行業提供一個符合國際標準和規範的數據保護法律體係,印度政府明確提出必須盡快修訂2000年信息技術法,為此印度政府在2005年專門成立計算機法律專家委員會。為加強對傳統知識的專利保護,印度政府實施一項保護印度傳統知識和草藥資源的國家計劃,以建立起傳統知識專利體係。印度科學與工業研究委員會按照地理標識法的有關條款,對現有的祖傳醫藥資料和藥用植物進行數字化處理和專利注冊。2005年,印度政府在逐步完善傳統醫學處方和草藥資源的專利係統的基礎上,積極爭取國際社會將其傳統知識納入國際知識產權體係,並據理力爭要求國際知識產權組織和發達國家將其傳統知識作為一個稱為“超前藝術”加以專利保護。歐洲專利局已認真對待印度的立場,並原則同意接受印度傳統醫學知識的專利保護概念和做法。在加強專利保護的基礎上,印度政府還推動技術轉讓和商業化,並為技術發明人提供便利。政府科技部鼓勵研究所對其開發項目的成果申請專利保護。研究所及發明人都可對成果擁有所有權;可決定是否對專利采取專營措施;允許擁有由專利產生的利潤。對研究所和企業聯合開發的技術,專利所有權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以書麵形式確定。雙方可將技術轉讓給第三方,可決定是否對技術進行壟斷經營。而第三方必須首先在印度境內利用該技術。企業和研究所可分享知識產權的商業開發所得利潤,研究所有權決定其和發明者及其他相關人員的利潤分成。科技部要求研究所必須將利潤所得的25%作為專利推廣基金。該基金由研究所用來技術革新、申請新專利、防止侵權及知識產權普及和新項目開發等。研究所必須定期向科技部或提供資助的政府部門提供專利細節、利潤所得及產品情況。印度政府可不經許可,使用任何知識產權。為了促進知識經濟發展,印度政府鼓勵對具有獨立知識產權的研發項目的支持,強調在具有優勢的領域,如生物技術、空間技術、核能技術等的研發工作。報告顯示,當今世界最新的和最繁忙的創新中心和知識產權中心之一就是印度。印度人在其200個研發實驗室裏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進行研發並申請專利。印度理工學院IBM印度研究院負責人柯普萊克裏什汗對記者說:“印度現在是新的發明專利的中心,在不久的將來,全世界都將從印度購買研發成果。”

2.促進高科技成果的轉化

印度政府領導人清楚懂得,隨著科技進步,科技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大。為充分發揮高科技在印度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印度政府積極鼓勵高科技成果向生產經濟活動轉化。除鼓勵研究所科研成果轉化外,印度政府還積極支持設立科技基金特別是科技風險基金。為促進生物科技研發,印度政府還推動美國模式基金計劃,旨在支持並推動中小企業對高風險和高不確定性生物科技項目的早期研發,以幫助這些企業形成概念優勢,使銀行和風險投資基金認可其發展潛力。甚至為促進印度國防部門的設計和研發工作,印度也計劃設立一項技術基金,以支持私營部門參與國防科技研發,並提高其相關設計和研發能力,減少印度對防務技術進口的依賴。為幫助私營部門解決參與國防研發麵臨的諸多問題,印度還成立可爾卡委員會,就相關問題提出政策建議。印度錯過了製造業大發展的潮流,但卻抓住了服務業大發展趨勢下的機會。印度私營部門在這些行業中大展身手,出現一批在國際市場上叱吒風雲的本土企業,如軟件業巨頭印度信息係統技術有限公司、維普羅科技公司、塔塔谘詢服務公司等,這些企業令國際社會對印度刮目相看。新興產業中誕生的一批傑出企業家推動印度經濟加速發展,也極大地提高印度的國際知名度和聲譽。為支持生物科技成果轉化,印度政府對生物科技研發的第二階段和投入市場階段給予鼓勵。

3.政府支持高科技研發

為支持青年科技人員開展科技研發,印度政府設立諸多特殊支持計劃,如青年科學家快車道計劃等。最近十幾年,印度政府不遺餘力地鼓勵自主創新,對於自主創新有突出成果的企業,更是給予大力支持。政府鼓勵企業建立研發中心並給予資格認證,一旦通過認證,便可依法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為倡導全社會形成自主創新的文化,印度政府還設立國家創新基金,舉辦“印度創新獎”評選活動,通過重獎創新以引導印度全國所有企業樹立自主創新的思想。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正在成為印度自主創新的主力軍,原因就是其自主性很強。企業研發機構在管理上完全獨立於政府,實行企業自主管理。研究方向按照企業發展和市場需求確定,人員按課題需要,通過互聯網等媒介公開招聘。首屆“印度創新獎”頒獎活動收到全國各行各業共596個組織的申請,幾乎涵蓋社會各個領域,如農村發展、服務業、高科技和製造業、銀行保險業等,最後有7家企業獲得該獎項。這些獲獎企業都擁有強大的研發機構,並且都有自己的自主品牌,在國際上具有相當知名度。這些企業之所以要投入巨資搞自主研發,原因是其想在知識經濟的舞台上占領有利位置。他們認為中國是世界的“製造工廠”,和中國企業比拚生產規模是永遠沒有出路的,所以,他們決定走另外一條路,通過自主創新把印度打造成世界的“創造中心”。